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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省卫生厅未发文 东莞乙肝患者欲从事食品业不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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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未发文 东莞乙肝患者欲从事食品业不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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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自由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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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报讯 (记者/马喜生)乙肝病毒携带者杨华被公司就业歧视4年后,决定学习杭州雷闯不再沉默。近日,他奔走于东莞市疾控中心和卫生局之间,意欲获得一纸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乙肝患者从事食品行业现已不再是无稽之谈了,这背后有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支持,并且国内已有第一、第二个幸运儿了。

  查出乙肝被歧视4年

  被查出乙肝之前,杨华是厚街润达弹性织造公司经纺生产车间领班。2005年4月底,该公司工人到万江谷涌医院体验,结果出来的次日,部门主管私下找来被查出乙肝的工人谈话,杨华也在其列。主管谈话的内容是要病人辞工走人:“你肯定完了,你可能要打包走人。”公司人力资源部也多次劝退杨华:“先回去休息一段时间,等到乙肝阳转阴再来上班。”杨华知道乙肝阳转阴的可能性非常小。

  杨华不同意辞职,公司也拿他没办法,却对他开出“三不”惩罚:不给加班、不许进办公室和不准用集体餐具。照杨华的话说,这“三不”惩罚从经济状况到人格尊严的歧视令他几乎崩溃。

  “不给加班”即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晚上、周末有班不让加,此惩罚从2005年间实施后,杨华每月工资减少800多元;查出乙肝前,杨华是领班,在车间办公室里拥有办公桌,能用电脑上网,后来进办公室和用电脑就成了“无稽之谈”;此外,工厂还派保安监督他用餐,不允许他用集体餐具。吃饭时,与他同桌的工友也廖廖无几。

  在苦闷中,杨华通过阅读和咨询,知道乙肝并不像人们平日里所说的那样令人恐怖,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与艾滋病基本相同,即通过母婴、血液和性行为传播。于是,杨华经常在车间里给工友普及乙肝传播知识。申办食品行业健康证以消除就业歧视

  杨华上网搜到“东莞同心组”和“肝胆相照”等民间乙肝歧视维权(敏感词)组织,并向这些组织求援。“东莞同心组”给杨华当时所在的公司写了抗议信,要求消除乙肝病毒对杨工作带来的不便,但是结果石沉大海。现在,杨华已受邀成为“东莞同心组”的一名成员,与其他成员一起为改善乙肝歧视而奔走。

  杨华坦言,此次以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申办食品行业健康证,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大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

  “上头还不让办”

  昨日,记者陪同杨华来到东莞市疾控预防中心门诊部,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的工作人员仔细看了他递上的“乙肝表面抗原呈阳生”证明,称该中心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不能为其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杨华向她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该工作人员称政策是政策,没有上级的通知,健康证办不了。

  当天,东莞疾控中心科长外出公干,旁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道出同样理由。见杨华迟疑不决,该工作人员打开电脑,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比较:《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将“病毒性肝炎”进一步细化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该工作人员告诉杨华,乙肝病毒现虽非条例中禁止的消化道传染病,但是不让杨华办证,主要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末尾的一句:“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简言之,广东省卫生厅还没有发文取消检验乙肝,东莞市疾控中心不敢贸然行动。

  《食品安全法》今年2月份出台,配套的《实施条例》也在7月份面世,杨华自称9月17日以来3次申请均“被当做皮球踢走”。面对杨华的质疑,东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肖文忠表示,这是法规与基层实施衔接滞后造成的,并且目前东莞还无先例可依,于是建议先让专家和领导讨论此事,近期再与杨华沟通。

  ■链接 国内首个幸运儿诞生杭州

  今年9月1日,22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今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当时,浙江大学大四学生雷闯就注意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前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

  8月17日,雷闯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但首次办证被拒。随后,雷闯又向西湖区卫生局、杭州市卫生局和浙江省卫生厅层层反映申请办证情况,可事情迟迟未有进展。数次被拒后,雷闯萌生行政起诉卫生部门的念头。

  事情在8月28日出现转机,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最终同意给雷闯发放健康证。

  9月3日,安徽合肥乙肝大三阳携带者周宗全又成为国内第二个幸运儿,领到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目前全国各地还有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在申请办理食品健康证。


http://www.chinafoods.cn/news/gutDynamic.aspx?newsID=50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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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2:02 |只看该作者
感动ING,我相信广东的雷闯很快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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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3:08 |只看该作者
——相信杨兄一定会成为东莞的“雷闯”······
天空还是那么黑暗···哎···心一次又一次滴血······

————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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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5:39 |只看该作者
省卫生厅未发文 东莞乙肝患者欲从事食品业不易
看标题:东莞乙肝患者,
   说明这记者需要科普,他只是抓住了新闻买点,但是从心底对我们的态度需要端正。建议对他进行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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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5:45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文件”比“法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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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6:08 |只看该作者
GCD震伟大,只能这样说,为人民服务
论坛需要正能量,不赞成吵架和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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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6: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德华2007 于 2009-9-23 16:08 发表
GCD震伟大,只能这样说,为人民服务

我明白了为什么国家会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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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7:06 |只看该作者
愚昧的中国啊!!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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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7:26 |只看该作者
罪恶的人们,无知的人们。坚决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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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7:49 |只看该作者
我以我的祖国为荣,但以这样的中国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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