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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东莞申办健康证再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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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申办健康证再次遭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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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1: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杨华又一次在失望中度过。昨日,这位仅有高中学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耗费整整一上午,试图用大量通过网络搜索获取的乙肝知识,来说服东莞疾控中心的办证人员,可惜最终也没能成功。

    杨华因率先申办东莞乃至广东省第一份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而被乙肝病友们称为“东莞反乙肝歧视第一人”。

    昨日上午八点,在同城几家媒体的见证下,他早早来到东莞市疾控中心门诊部,手持写明体内带有乙肝病毒的化验单,恳请办证人员根据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他发放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杨华说,他并不打算从事食品行业,但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杨华来自湖北咸宁,到东莞打工已过十年,申办健康证前是东莞某织造有限公司的领班,工作勤勤恳恳,生活相对幸福,可乙肝歧视改变了这一切。

    杨华说,在今年四月的福利体检中,他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公司以确保其他员工健康为由想方设法将他辞退,不让他加班,不让他进办公室,甚至连去食堂吃饭,也要在保安的监督下严格使用自带的饭盒,直到他最终无法承受,被迫离开公司。

    根据统计,中国目前有1.2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过去漫长的时间内,他们都因为类似的理由,受到种种歧视。可事实上,根据医学原理,乙肝传播主要通过性传播、血液和母婴传播,不会通过食物和水传播,更不会通过工作场合偶然传播。

    在和办证人员的交涉中,杨华反复提及这些医学原理以及他曾遭受的这段痛苦经历,以期获得理解和同情,他还挥舞着厚厚一沓新近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证实自己是在行使合法的公民权利。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今年7月20日发布并实施,跟以往相比,它不再明确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实施后,浙江、安徽等地卫生部门也相应地调整地方政策,确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申办健康证。

    杨华说,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理应更加及时地调整政策,所以他相信这次申办能够成功。可结果让他失望,在交涉的过程中,办证人员始终以领导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为由,拒绝发放健康证。

    无奈之余,杨华找到疾控中心的上级部门——东莞市卫生局,可卫生局同样给不出明确答复。接待人员认同杨华的说法,也承认乙肝病毒不会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传播,可同样因为上级部门还没有明确下文,而无法直接回答。

    接待就此结束。在留下联系电话后,杨华整理了下衣服,配合摄影记者在卫生局“为人民服务”的牌子下拍了几张照片,独自离去。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下的他,急着寻找一份新的工作。因为他的儿子才刚满周岁,妻子辞职在家照顾儿子,整个家庭的重担都压在他头上,他得面对。

    杨华说,这样曝光可能影响我找工作,但我绝不会让乙肝歧视剥夺我生存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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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0:07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消除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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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9:00 |只看该作者
有骨气,广东的战友要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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