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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我在人权网上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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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权网上的帖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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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4: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http://www.humanrights-china.org ... 20090918_494014.htm

http://www.humanrights.cn/cn/dt/gnbb/t20090916_492849.htm

http://www.humanrights.cn/cn/dt/gnbb/t20090914_492098.htm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够拿起武器,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斗争,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做一个麻木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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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5:12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好!希望多看到这样又理性又有水平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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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6:30 |只看该作者
只要我们积极维权,相信会有解决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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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09:42 |只看该作者

歧视知多少

您好:
    又一次坐在电脑前面给您写信,一封又一封发往政府的各个部门和网络媒体,说实话我真的累了,发出去的信件和往常一样石沉大海,可我还是只能这么做,在发出的信件中除了人权网刊登了我的三篇请求帮助的帖子外,其他的连个小水泡都未曾溅起过,在这里很感谢人权网真正为了我们这些乙人而做的贡献!
    我是一名乙人,当我的生存受到了挑战而无法生活下去,我只能反抗!中国有1.2E个这样的我,网络上到处可以看到他们生活的很无奈的帖子,有的甚至因为被歧视走上了极端的道路,周一超当年杀人也是一种无奈之举,是社会的歧视和生存的压力让他走上了这一条道路,同样也是因乙肝歧视而自杀的案件比比皆是:成都女青年因乙肝求职遭拒选择自杀、孩子因携带乙肝病原无法入学母子双双自杀、博士生因乙肝歧视自杀、甚至有人在火车站破腹验肝等等众多以生命为代价的例子罄竹难书!
网络上报导有多少高级人才因为乙肝歧视不愿回国,而宁愿生活在异国他乡为资本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我也是备受乙肝歧视的人,感觉生活中得了乙肝就和被判了死刑没什么两样,什么狗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还不如一张两对半的检测报告,此报告直接宣判您能否就业,是选择自生自灭或以自杀了此残生还是一穷二白的自主创业,或是离开这个国家而去另外一个国家发展,有人在临走前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个国家,而是这个社会容不下我”!
乙肝是具有传染性,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其传播途径是以血液为主,至于官方所讲性传播我觉得值得商榷,其说法不够准确,应为不安全的性行为!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乙肝大三阳、肝功正常、DNA为10^7,其配偶六项全阴,无抗体,两人共同生活8年,这足以证明在未发病时正常的性生活不会传染,除非在性生活时粘膜表面破损,乙肝病毒侵入,这些都可以在肝胆相照论坛中看到。现实生活中医院的不良医生及药贩为追求体检费用及药品利润刻意夸大乙肝的传播,连同共同吃饭、呼吸都被妖魔化,都会传播乙肝,加上政府有关部门对乙肝问题模棱两可的态度及答复,使得乙肝歧视深入人心!
  如果乙肝传播极其恐怖,那么注射乙肝疫苗后还会感染吗?无论其有多么强的传染性,随着疫苗的产生乙肝消失只是时间的问题,就如同天花一样,天花的传染可比乙肝强多了,随着人群大规模的接种疫苗,人们不再会感染天花,天花如今在我国基本绝迹,但不幸的是在我国在八十年代接种疫苗时因医疗卫生事业落后,共用针头导致了部分人员感染乙肝病毒。事实证明只要注射了乙肝疫苗乙肝对您来说半点威胁都不复存在,那社会上对乙肝问题还有争论的必要吗?更何况乙肝的传播只以血液为主!
美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这么描述:对待传染病的处理态度要有科学的根据,不能基于畏缩或无知,这句话说得多么正确,应该给每个医生看看,无德的医生在乙肝歧视中起着推澜助兴的作用,就如同刚将我除名的单位人事经理这样对我说:“我咨询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任,那主任说即使你肝功正常、B超正常,但大三阳就不是携带者,我们公司的宗旨不歧视携带者可是医生说你不是携带者,而是乙肝患者,最好隔离”!听后我哑然失笑,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后来还特意为了此事和那主任沟通,告诉他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是以转氨酶为标志的,不是大小三阳,大小三阳只用于医学临床,对乙肝携带者而言无太大意义,但对方就是不认同,实在感到悲哀啊!
新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以来,乙人们领取一个小小的健康证劳累奔波,大多疾控中心以未接到上头文件为由拒绝发证,其实我很反对乙人们的领证,因为健康证对他们根本就没用,即使领到证了又怎么样了,入学入职体检中乙肝标志物照查不误,有医院甚至将乙肝标志物划为肝功能的一部分,如此这样歧视照样存在。从七月二十日到今天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具体实施细节一切还尚在各卫生部门的研讨之中,地方性的配套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同进同退,旨在使法律得到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迟迟不能到位,此时我多么希望卫生部能拿出辟谣时的高效率出来制定出新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实施细节。和许多曾经备受关注的重要法律命运相同的是,很担心新的《食品安全法》最后恐怕也难以摆脱“高调问世、满载期望、尴尬前行”的宿命(虽然对乙人帮助并不大,但至少也是个进步),这也凸显出政府部门多年来形成的陈规陋习,演变为积习难改的慢性病。
世界各国没有一个国家乙肝歧视到了如此地步,我国1.2E乙人绝大多数尚在为生存而斗争,我不知道这样的斗争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也许有一天乙人们都死光了,自然就不会存在乙肝歧视!日本、香港、台湾、欧美等国没有因乙肝歧视而引发社会问题的,因为在这些地区或国家不存在乙肝歧视,在日本餐饮业即使雇主也无权要求员工去做乙肝标志物的检查,更别说其他一些非特殊行业了!由此我想应该是我们祖国的卫生事业领先于国际吧,需求各行各业都要做乙肝标志物的检查!
我不知道我下面的日子该怎么过,是继续有一顿没一顿的讨生活还是回到老家,在爸妈的怀里痛哭一场,让他们和我一起伤心?!我还不想死,我还很年轻,虽然社会抛弃了感染乙肝病原的我,但我会努力靠自己生活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我的祖国,不是我想,只是一种生存的无奈!!!
最后我还是想呼吁我们国家政府的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条例,还乙人们一个纯净的天空,同时也恳请您为乙人们出份力,为消除乙肝歧视贡献您的力量,乙人们需要您的帮助!
                                                               

                                                                歧视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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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0:25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我们需要这样有理有据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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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0: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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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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