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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健康证能否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护身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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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能否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护身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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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1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9-09/11/content_11996415.htm


  9月3日,这是一个令乙肝病毒携带者周宗权铭记在心的日子,他拿到了安徽省卫生部门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发出的第一张可从事食品工种的健康证,这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的全国第二张健康证。此前,即将进入上海交通大学读研深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雷闯,在我国首次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获取了"健康证"。
    雷闯、周宗权的成功试水,令广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感到欣慰。事实上,无论是雷闯,还是周宗权,他们今后从事食品行业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办健康证的象征意义大过实际用途。诚如雷闯所说: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     然而,这场胜利,会不会仅仅是形式上的胜利?在社会公众普遍持有的偏见面前,一纸健康证,能否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护身符",为他们遮挡住来自就业乃至生活中的种种歧视?

雷闯拿到了“国内乙肝健康第一证”

    乙肝病毒携带者通往食品行业的"大门"     在现实生活中,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均要检测"乙肝两对半"。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了跨越入学、就业路上的这道"门槛",也一直试图获得法律法规上的支持。     今年7月30日,卫生部政法司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而7月24日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根据这条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尽管乙肝病毒携带者通往食品行业的健康"大门"已经打开,但穿越这扇已经打开的"大门",却并非一帆风顺。     22岁的雷闯最初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办理健康证,得到的答复是"你是乙肝'大三阳',不能办健康证"。 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湖区卫生局医政科也因同一个理由予以拒绝。无奈之下,雷闯决定去找浙江省卫生厅厅长,事情至此有了转机,他被告知"如果未被检出其他传染病,同意办食品工作健康证。"9月1日下午,雷闯历经半个月,终于拿到了食品卫生"健康证"。

资料图片

    相对于雷闯,周宗权的办证经历还算平坦。8月31日,当周宗权说出"我有'大三阳',想办健康证"时,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尽管感到吃惊,还是迅速向上级做了汇报。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马尔健的答复是:按法规规定办。4天之后的9月3日,周宗权领到了"健康证"。     雷闯、周宗权的胜利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胜利或许还会不断扩大。8月,曾有媒体报道,已有专家向卫生部提交建议,对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常规体检表的待选菜单中,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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