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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南方日报报道了深圳乙肝第一证办证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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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报道了深圳乙肝第一证办证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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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8: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深圳乙肝病毒携带者健康证依然难产
2009-09-09 08:04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将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未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2009年9月1日,杭州22岁的雷闯以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拿到了中国第一个健康证。9月3日,安徽一乙肝大三阳携带者也领到健康证。杭州、安徽乙肝病毒携带者健康证的成功获得给深圳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带来了福音, 26岁的江西小伙子黄铮(化名),一个“大三阳”病毒携带者,开始了他的健康证维权之路。

昨天下午1点,黄铮早早地从龙岗坂田赶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为,等到两点疾控中心上班,他就可以得知他是否拿得到健康证了,内心充满了矛盾,既希望自己成为幸运儿,能成为“深圳乙肝‘大三阳’携带者获得健康证的第一人,”但是,他似乎又有感觉,“拿到的几率可能很少。”

2点,黄铮排队终于来到了大厅自动取卡机前面,跟着前面的人一样,他把体检单往条码扫描口一扫,第一次没有反应,他再试了一次,卡终于出来了。但是,这张卡并不是黄铮期待已久的饮食行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而是一张复查单,复查单上注明还需要做二对半和转氨酶的检查。这也意味着黄铮为深圳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获取健康证的理想夭折了。

“大三阳”,被同事赶出合租房

2001年高考前夕,黄铮在高考体检中被检查出为“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这也是我第一次听说过‘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名词。”黄铮说,当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身份将给他以后的生活带来阴影。

“2001年高中毕业后,我就去厦门了找工作。在那里,江西老乡就告诉我,要找工作必须有健康证。”黄铮告诉记者,“当时我就在那边找了一段时间,想找个不需要健康证的工作,结果找了半年都没有找到。”

根据1995年10月公布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能办理健康证。知道自己是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黄铮也一直没有去办理健康证。

2002年黄铮转到了东莞找工作,“进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和工厂需要体检,检查是否有乙肝,我根本不敢去面试这些正规的企业,只到一些小工厂不需要体检。”黄铮说,于是他进了一家制衣厂。

由于被冠上了“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名称,黄铮“从来不敢想去比较正规的工厂找工。”2004年,他打工的地点转到了深圳,“当时在平湖人才市场面试了一家婴儿用剂公司,笔试、面试,甚至董事长面试环节都通过了,最后还是由于体检没有过关被拒绝了。”

因为“大三阳”,黄铮招工的范围只能被局限在“不需体检的小工厂、小公司”内,同时,生活上也遭受了歧视。“有一个同时跟我一起合租住,当他知道我有乙肝后,把我赶出了合租房。”黄铮无奈的说。

新政策,执着健康证维权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将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这也意味着没有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9月1日,杭州22岁的雷闯以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拿到了健康证,被媒体成为“中国第一个拿到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9月3日,安徽一乙肝大三阳携带者也领到健康证。这些好消息给深圳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希望,“深圳也应该开启这条大门,给他们发放健康证。”黄铮说。

9月2日,黄铮电话政府热线12345咨询深圳关于乙肝携带者办理健康证的相关政策,但是没有得到回复。9月5日,他来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进行了采血检查。

9月8日,他再次来到市疾控中心领取检查结果,“如果政策通过的话就可以领到健康证了。”黄铮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但是,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期望之外,检查结果显示他还需要做“二对半和转氨酶”的复查,也就是说他仍是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根据原来的政策,仍不能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

法律是黄铮为维护自己健康证权利的重要途径。他告诉记者,以前找工的时候不懂法律,也没有机会上网,跟大多数乙肝携带者一样,哪里拒绝,就自动放弃。2007年,黄铮上了一个乙肝携带者论坛,与众多网友开始学会用法律和国家政策来维权,“比如,2008年深圳UT斯达康强制体检要做二对半的时候,我们就把这个事举报给媒体。”

“我这么坚持办理健康证并不是为了我一个人,希望能以我为第一人,能打开深圳为乙肝携带者办理健康证这个关口。”黄铮说,“尤其是7月份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了,国家已经有法律规定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行业了,其他城市也开了先河,深圳也应该效法。”

“大三阳”,仍不能办理健康证

它山之石,深圳是否可以效仿呢?在黄铮执着为自己和乙肝携带者维权过程中,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主任汪武新认真接待了他。

汪武新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已经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但是,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也就是说,深圳市健康检查的项目和相关规定还是根据广东省卫生部门制定的,“在广东省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之前,深圳只能执行原来的政策。”不过,他透露,进行健康检查的工作很快就会转入正常,深圳也在做进行甲肝、戊肝检查的相关技术准备,“至于乙肝是否还在检查范围还要等待广东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

同时,他还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黄铮申请办理健康证并不是深圳第一例,从2006年7月开始,深圳已经放开了乙肝“小三阳”病毒携带者发放健康证的口子,“每年深圳参与体检的人数大概是90万,其中4.5%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里面大概有七成也就是2.8万人能拿到健康证。”汪武新透露,而能拿到健康证的都是“小三阳”,“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大三阳’仍不能领取健康证,只有少数几例除外。”

据汪武新介绍,“大三阳”要拿到健康证必须做DNA病毒检测,如果DNA病毒没有复制,病毒没有传染性,才可以领取健康证,“目前发放的也不多,大概只有3、4例。”

汪武新说,从黄铮的检查接过来看,他可能是“小三阳”。对此,他建议黄铮进行复查,确诊是“小三阳”还是“大三阳”,“ 如果是‘小三阳’的话就可以领取健康证了。”

对于汪武新的建议,黄铮并没有赞同,“不管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最终的结果还是要检查乙肝,这与国家政策和法律不相符合。”他说,他的维权就是要通过不检查乙肝也能让乙肝携带者能领取健康证,而且他要一直走下去,为了更多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益。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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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8:55 |只看该作者
说瞎话都不眨眼! 还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这个意思就是你可以检查,但是不允许不因为乙肝不发证
原来你们的老师就是一个卖包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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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8:58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报道不要也罢,
记者大篇幅撰写“大小三阳”的区别,这简直是废话和误导!
要么就写因广东省卫生厅目前还没有下发文件,体检项目依然按旧《食品卫生法》执行或正向上级回报,等待上级指示就可以了,说那么多大小三阳简直就是废话!怎么记者不去采访下深圳市卫生局的领导?怎么不去采访下广东省卫生厅,《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行近两个月了,怎么记者不去质问下当局的行政不作为?!

这篇报道看了后给人感觉是“小报”媒体发表的,没想到竟然是广东省的“党报”“大报”撰写的!
我虽然不是学新闻的,但关于对广东乙肝第一证的报道的主题核心我的建议如下:
1、采访群众办证的结果。(不要像该报道那样大篇幅写办证的的过程及之前受歧视的状况,这些都是废话,与主题无关)
2、采访深圳市卫生局员及广东省卫生厅官员,说明目前不能办证的愿意,(门诊主任的发言权有限,区分大小三阳是废话,应该采访上级)
3、采访专家学者新闻链接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禁乙肝从业及其出台的背景
4、新闻链接全国各地实施《食品条例》依法办证情况,
5、适当评论质问当局条例已经实施近两个月了,为何基层落实缓慢及红头文件大于法的结症,
6、体检项目不包括甲肝和戊肝检测属于失职行为,违反《食品条例》,影响食品安全和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属于责任事故。

[ 本帖最后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9 09:37 编辑 ]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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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9:0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9 08:58 发表
这样的报道不要也罢,
记者大篇幅撰写“大小三阳”的区别,这简直是废话和误导!
要么就写因广东省卫生厅目前还没有下发文件,体检项目依然按旧《食品卫生法》执行或正向上级回报,等待上级指示就可以了,说那么多大小三阳简直就 ...

记者也是没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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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9:04 |只看该作者
深圳应该学习下人家武汉,虽然武汉还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办理,但人家会说依据《食品条例》请示上级,
 
市疾控中心:下周一见分晓

  武汉市疾控中心负责人昨表示,根据温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再将乙肝作为食品行业健康证的排除条件。下周一,我市将全面实行新的办证办法。工作人员表示,市疾控中心已经向上级汇报这一情况,而法定办证流程需要五个工作日,武汉这两名“乙肝斗士”能否领到健康证,要到下周才能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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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9: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9 09:04 发表
深圳应该学习下人家武汉,虽然武汉还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办理,但人家会说依据《食品条例》请示上级,
 
市疾控中心:下周一见分晓

  武汉市疾控中心负责人昨表示,根据温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

太原刚刚发现报道已经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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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看第一现场
我就知道是没办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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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9:32 |只看该作者
深圳的改革开放最前沿,官员的思想确实后退一大步。条例已经实施两个多月了。却到广东就没有消息。。我看如果是中央给广东分钱的话。估计第一个拿到钱,这些不作为的官员你们对得起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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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jy 于 2009-9-9 09:32 发表
深圳的改革开放最前沿,官员的思想确实后退一大步。条例已经实施两个多月了。却到广东就没有消息。。我看如果是中央给广东分钱的话。估计第一个拿到钱,这些不作为的官员你们对得起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吗 ...

已经烂到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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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9:34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报道不登也罢,简直就是在误导民众。确实,战友们对不起了,我昨晚就有给电话记者要正确引导舆论,。竟会是这种结果?
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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