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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驳:卫生部回信说体检项目不归他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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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卫生部回信说体检项目不归他们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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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23: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参照:
http://61.49.18.90/moh/main?fid= ... =view&nid=98996


致卫生系统:


钱,是你们的人收的!

血,是你们的人抽的!


医学科学已经证明HBV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传染,现在HBVer却因为卫生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而失去工作。
收人钱、抽人血,出具泄露隐私、引发歧视的报告,都是卫生系统。
作为最高主管部门,体检项目岂能于己无关?!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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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23:43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说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和你卫生部没关系为什么那么多群众会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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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08:03 |只看该作者
部长回信:
  
来信收悉。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同一办公室工作、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一同用餐和共用卫生间等一般接触是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染。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共用牙刷、刮胡刀、不吸毒、使用安全套等就可避免传播。
在做好乙肝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的同时,近年来,卫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在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中不断完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条款。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 2007年我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对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乙肝、关心乙肝患者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您来信中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所含项目的确定,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请向其反映相关意见。感谢你对卫生事业的大力支持。


这个回复看了真他妈气氛,典型的踢皮球,玩太极。老子真想油炸了他妈的卫生部。一群没人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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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08:26 |只看该作者
兄弟们不着急啊,把这邮件转发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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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08:32 |只看该作者
是的,先问问人力资源部,看他们怎么接这个球,总之就是这两部门的事情。
总不至于踢到环保部或者发改委去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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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3:11 |只看该作者
晕,卫生部不管难道还让铁道部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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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5:22 |只看该作者
把这邮件转发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看他们怎么接这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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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5:25 |只看该作者
对,发到人力资源部与社会保障部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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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5:45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管医院,人保管企业,两个部门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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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6:00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所管的体检医疗机构常用的体检结论格式如下:

乙肝大/小三阳,具有传染性。建议XXX

企业人事部人员看到这样体检结论,大都像见到瘟神一样,唯恐避而不及。

当今乙肝歧视现状,卫生部真的就没有责任?

说出来,全中国人都笑了……
从善如流,还是死扛到底,这是个问题。卫生布,洗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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