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请肯定重庆疾控中心在执行《条例》时的坚决。 ...
楼主: 寂寞的CD机
go

请肯定重庆疾控中心在执行《条例》时的坚决。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现金
976 元 
精华
帖子
600 
注册时间
2009-4-22 
最后登录
2011-10-13 
21
发表于 2009-9-7 17:46 |只看该作者
1987年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老古董,多少年了还继续用。 。 。卫生部啊。 。该怎么说你好

Rank: 6Rank: 6

现金
1138 元 
精华
帖子
400 
注册时间
2009-8-11 
最后登录
2017-11-20 
22
发表于 2009-9-7 18:14 |只看该作者
寂寞的CD机,你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现在不懂法律的人多。
神经也多,
我支持你。

Rank: 6Rank: 6

现金
1138 元 
精华
帖子
400 
注册时间
2009-8-11 
最后登录
2017-11-20 
23
发表于 2009-9-7 19:2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9-7 15:45 发表

咳。。什么垃圾法律。。这么久了都不废止。现在连食品都可以了,公共还有什么理由也不懂。

逻辑归逻辑,法律归法律,这是游戏规则。公共的得是管《公共》的法律要修改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8341 元 
精华
14 
帖子
12814 
注册时间
2004-7-31 
最后登录
2018-11-9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勤于助新 一品御批懒惰勋章 神仙眷侣 龙的传人 旺旺勋章 色狼勋章 京津冀运动 双子座 幸福风车

24
发表于 2009-9-7 21:0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寂寞的CD机 于 2009-9-7 15:08 发表
首先我想大家对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工作给予肯定,毕竟人家在没有任何舆论压力的情况下执行到这个程度,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因为决定明天去重庆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所以今天特意打电话到重庆是疾病控制中心和江北去疾病控制中心,的到的答复非常令人满意。看看她们的答复吧,首先我早上10点多打到市疾病控制中心023-68812969(这是网上公开的电话)一位中年男的接的电话,感觉那边特忙,他没说几句丢下一个电话023-68803690就挂了,打过去是一位女士接的,听她说话感觉是当官的,可能就是重庆晚报提到的那个副主任杨小伶。我问她现在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了吗。她先说大三不可以小三可以,我说不是食品安全法规定不查乙肝了吗。她还说什么我们是不查,什么医院要查什么的,我理论了半天,因为吵,没怎么听清她说了什么。挂了电话之后我马上打到江北区疾控中心023-67850346,一位值班的接的,他说什么都不知道,我还以为他是领导都说不知道,和他大声理论了几句,他告诉我一个电话叫我打去023-89186335。战友们,接下来该高兴了,哈哈。一位声音非常甜美的不只到是护士还是什么的接的。我问现在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了吗。她没有半点犹豫就说可以,然后想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感觉真可爱)叫我等下,她在问问,便听到她在那大声的问我问的问题,连我都听到对方的回答了“可以,可以办了”。我接着问,是大小三阳都可以办吗,她有开始问了,我又听到了回答“可以,可以办了。然后她回答我说可以,可以办,还问我还有什么问题吗。我挂了电话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在次打去市疾控中心,电话一通我还没说话她就问我是不是做食品行业的,我说是啊,她说只是食品行业的可以办,公共场所的大三不可以办。我问是不是食品行业大小三阳都可以办呢,她说可以办,都可以办。到这时,我的心终于放下来了,我想我明天不声不响的去都可以办下来。。
刚才又打了渝中区疾控中心,同样得到了大小三都可办食品行业健康证的答复。


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做法,在普法上我觉得挺有意义。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办食品卫生健康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不让办公共场所健康证。

总体来说,这都是依法办事!

在多种选择中,我情愿都是这种模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而去除有法不依,或者特事特办。
淡定。。

Rank: 5Rank: 5

现金
769 元 
精华
帖子
295 
注册时间
2009-3-11 
最后登录
2010-9-1 

风雨同舟

25
发表于 2009-9-8 16:1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了解的这些都属实,那么重庆在健康证问题上,应该是真正走在前面的。
[/fly]天空鸟折翅  海阔鱼断鳍

Rank: 6Rank: 6

现金
1138 元 
精华
帖子
400 
注册时间
2009-8-11 
最后登录
2017-11-20 
26
发表于 2009-9-8 22:05 |只看该作者
为我是重庆人自豪。呵呵。

Rank: 5Rank: 5

现金
769 元 
精华
帖子
295 
注册时间
2009-3-11 
最后登录
2010-9-1 

风雨同舟

27
发表于 2009-9-10 16: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7 15:39 发表
乙肝患者、乙肝大三阳、乙肝小三阳可以办理食品健康证这是有法可依的,
这也是必然的。
乙肝患者、乙肝大三阳不允许办理公共场所健康证这也是有法可依的!
理由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禁止乙肝患者和乙肝大 ...

人权大哥说话就是能抓住重点,重庆市疾控中心的跟我说得很明白,就是因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才不给公共场所大三阳发健康证,我们一定要不停的呼吁修正或废止这部法律。
[/fly]天空鸟折翅  海阔鱼断鳍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0-2 18:18 , Processed in 0.013105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