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卫生部用语不准,应当修正.
查看: 355|回复: 1
go

卫生部用语不准,应当修正.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1720 元 
精华
帖子
388 
注册时间
2002-12-19 
最后登录
2009-10-10 
1
发表于 2009-9-6 1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还是刘世敬博士的文章写的好,卫生部的一些顽固派们并没有那么多时间研究如何表述,是因为我们总是这里发泄,而我们的精辟研究探讨他们并不知道,如果说权威的话我们这里研究乙肝要比卫生部权威,卫生部的那些人平时生活滋润,偶尔接到我们一封信,当然会重复以前的那些文字标书,还是我们的呼声只是在我们自己群体里传播,并没有让卫生部的顽固派们认知,他们固执的那样表述,殊不知正是他们这样的文字表述让一般人错误的理解,所以我们必须经常写信,让卫生部的人了解,就向给上司提交方案一样,指出他们的错误,这样他们才有时间反思,承认错误。

Rank: 4

现金
314 元 
精华
帖子
139 
注册时间
2009-8-2 
最后登录
2015-4-6 
2
发表于 2009-9-6 17:57 |只看该作者
悲哀啊,我们留言都留了N年了,他们装聋作哑也已经装了N年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0 06:12 , Processed in 0.013001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