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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乙肝患者与携带者一样:不要抛弃三千万战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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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与携带者一样:不要抛弃三千万战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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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0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这些天看了很我关于乙肝相关的报道,发现大多都提及,乙肝携带者,肝功正常就可以得到健康证,其实,不管是不是乙肝病人还是携带者都是一样的,大家在一步步胜利的同时不要抛弃我们的三千万战友
因为我《食品安全法》中说到的是,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性肝炎都是可以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不分携带者与肝炎,就更不应该拿肝功说事。

还有,办健康证应该和是不是乙肝无关,只要检查有没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才是对的,否则,还查乙肝,那么还是有歧视的嫌疑!!!肝功查与不查是我们的自由!!!

所以大家在宣传的同时一定要说明我们的立场,一定要表明我们乙肝人群,9千万+三千万都是安全的,不会因正常生活工作而给别人带去不安全。
当然所谓的“正常人”会问我们,乙肝要真的主要是这三种传播途经:母婴,血液,性生活(未成功接种上疫苗情况下)。那么中国怎么会这么多乙肝?
怎么会一下有这么多乙肝呢?据这些天了解,1.2亿中,人数最多的是80前后的,可能有一个很重要的传播途经:就是在医院里接种各类疫苗时,用的共同的针,刀。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再加上80前后国家非常重视各类疫苗接种工作,但医院条件跟不上,也就接种人安全没有了保障。再加上80前后计划生育还没有太成熟,当年的新生儿也是很大(每年平均约2千万,则从75年到85年就有两个亿人),加上当时十几岁的儿童,需要接种人数太多。可能加上这些原因,导制出了太多的乙肝新人。
当然说这不是想埋怨什么,只是想证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乙肝人,要真的是母婴,血液,性生活这三种传播,确实不可能一下这么多乙人。
还有,我们可以反问所谓的正常人:假设他们说的可以从消化道传染,那么,我们就假设这一个1亿人都是独生子女,那么他(她)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这就有四个亿与乙人朝夕相处的人,再加上这1个亿的人要结婚,那么又加上配偶,加上配偶的爸爸,妈妈,又多了三亿,加生个孩子又加一亿,这就有八亿人是很容易被传染的,当然我们要打个折,6亿人是与乙人朝夕相处,每天一起洗脸,吃饭,等等。那么假设每个6亿中有1%的人被传染,那么十年就是10%,大家看看就知道目前应该有多少乙人了。再说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的,自然会不攻自破!!!

战友们,加油!!!记住在一步步胜利的同时不要抛弃我们三千万的战友!!!

[ 本帖最后由 心肝我的肉 于 2009-9-6 1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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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0:14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
最近的一些报道确实可能会人们造成新的误解:“携带餐者是健康的不会通过一般接触或共餐传染,肝功能不正常者会传染”,其实“不论是携带者还是乙肝病人、不论是大三还是小三都不会通过一般接触或共餐传染,都应该可以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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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0:15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支持,法律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办理健康证不需要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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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0: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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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0:50 |只看该作者
其实乙肝携带者并不是以80后居多,应该是8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多,中老年携带比例不比年轻人少,只不过是他们大多都在农村,不需要体检,城市里的中老年大多有稳定的工作,很少有这样的检测,而80后青年都会在高考,入职前的体检,所以就一个不漏被筛查出来了,这样看上去就觉得80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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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0:54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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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1:35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楼主,一定不要抛弃三千万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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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3:37 |只看该作者
是的,楼主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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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3:56 |只看该作者
没有抛弃,也不放弃,肝功能不正常确实也可以办理,关键是要有人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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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4:0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战斗战斗再战斗 于 2009-9-6 13:56 发表
没有抛弃,也不放弃,肝功能不正常确实也可以办理,关键是要有人去办




贾继东教授近日在接受人民网访谈时候强调: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途径一样,都是通过母婴、血液、性传播。

如此,应该同时给予乙肝患者正当权益。甚至直接剥夺乙肝患者的工作权利都是错误的。

在乙肝患者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该保障其自主参加工作的权益。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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