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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消除歧视新思路:以小引大,个点击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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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歧视新思路:以小引大,个点击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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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大财主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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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9: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1、歧视根本原因:乙肝认识不足——认识不足乃科普工作做得不到位——科普的直接管理部门是:各省健康教育所。如:浙江健康教育所,陕西健康教育所……,他们的不作为导致社会上对乙肝认识普遍不足。
2、健康证发放管理:各省卫生监督局负责发放健康证。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贯彻食品安全法,他们的不作为导致健康证迟迟不改!
3、对于医院健康体检:由各省医疗服务监管处负责。尤其对于那些出了禁查乙肝通知的省市1

[ 本帖最后由 bulvo 于 2009-8-25 19:53 编辑 ]
原来你们的老师就是一个卖包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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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20:04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是医院和防疫站的问题,这要体检结果发给个人,根本就没有歧视,走在大街上谁知道谁有谁没有,如果统计数字是真的,同一个公交车上起码有10来个乙肝的,谁避得开,难道带着手套、氧气瓶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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