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乙肝携带者"申领健康证受挫
查看: 739|回复: 4
go

"乙肝携带者"申领健康证受挫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708 元 
精华
帖子
151 
注册时间
2005-3-5 
最后登录
2011-12-4 
1
发表于 2009-8-24 20: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核心提示

  7月20日发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下称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国内1亿多乙肝携带者纷纷欢庆胜利,称具有"划时代意义"。

  曾在郑州参与组织我国第一个"乙肝抱抱团"活动,呼吁社会正确对待乙肝携带者的浙江大学学子雷闯,在看到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可以前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的消息后,于8月17日向杭州市西湖区有关部门要求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如果成功,这将是乙肝携带者获得的国内首张健康证。

  8月21日,本报特派记者陪雷闯一起去揭晓答案,被告知,雷闯是"大三阳",不能办证。雷闯当即又向区卫生局进行了书面举报,该局医政科书面答复雷闯:现在尚未能明确可以办理健康证。雷闯称,法无禁止则可行,有关部门理应满足他的要求,他将继续向上反映,或将打一场公益官司。

  □首席记者刘忠文图

  本科毕业生申领健康证

  厚厚的头发,敦实的脸型,除了眼镜后面的眼睛不时有自信的闪光之外,小伙子自嘲其貌不扬。这就是雷闯,一名22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浙江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他已被保送至上海交大读研,离开母校前,他正在干一件"雷人"的大事。

  今年6月1日,很多人为《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欢欣鼓舞,但是国内上亿乙肝携带者对此却显示出失望----该法沿用了《食品卫生法》关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表述。虽然当天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患者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乙型肝炎携带者不影响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但是,人们在公布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并没有发现明确的答案。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给乙肝携带者带来了惊喜,条例将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未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网上迅即出现庆祝的声音,"乙肝携带者可以拿健康证了","乙肝携带者可以当厨师了","平等就业时代已经来临","条例具有划时代意义"等等。

  条例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正式在法律上明确乙肝携带者不在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范围之内?随后,雷闯在卫生部主管报纸《健康报》上又看到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给出的肯定答案。

  7月30日,雷闯在网上看到了浙江当地媒体的报道,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表示:"乙肝携带

  者可以前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

  一个想法在雷闯脑海中形成:看自己能否办成健康证。8月17日,他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100元,要求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体检后,对方让他21日拿结果。

  国内知名反乙肝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有关人士称,如果雷闯成功,将是中国第一个取得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携带者。

  新闻主角"雷人"行为多

  雷闯家在重庆农村,父母不是乙肝携带者,他和哥哥都是。哥哥2007年7月在吉林一所大学毕业后,在武汉找到一家单位,入职体检时查出有"大三阳",该单位说要转成"小三阳"才能上班。交涉未果,单位变相对哥哥未予录用,全家人都很痛苦。于是,之后雷闯做出了一系列反乙肝歧视行为,"作为一个乙肝携带者,如果自己不去推动,还能指望谁?"

  2007年8月10日、11日连续两天,杭州繁华地段延安路上都能看见一名长发青年举着一块牌子,上书:"乙肝传播途径为性传播、血液和母婴传播,不会通过食物和水传播......"这名青年就是雷闯,配合他的有两名同学,一个同学举了一会儿牌子就放到了边上,说受不了别人的眼光。

  500多个信封,1046张邮票,3000张A4纸,化作一封封信寄往全国各地,向523名国家院士求助。这是2008年9月上旬雷闯的"疯狂"之举。缘由是,雷闯毕业后很可能被推荐到中科院读研,多方咨询后他获知自己很可能因是乙肝携带者被拒。"去不去中科院是我的自由,而能不能去中科院则关系到我的权利,没有了这个权利,我也没有这个自由。而为了这个自由,我必须去争取我的权利。"当月16日傍晚,中科院数学物理学部学部委员唐孝威院士回复雷闯,已将他的"诉求"转发给中科院负责同志。9月27日,中科院院士、浙江大学校长杨卫与雷闯促膝长谈。据透露,他在约见学生前,还专门与中科院院士、浙大传染病专家李兰娟进行交流。令雷闯感动的是,杨卫详细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从学习、生活方面给予关怀与鼓舞。最终,成绩优异的雷闯被保送至上海交大读研。

 
我很喜欢交友

Rank: 4

现金
708 元 
精华
帖子
151 
注册时间
2005-3-5 
最后登录
2011-12-4 
2
发表于 2009-8-24 20:06 |只看该作者

j接

 2009年1月,雷闯在郑州二七广场参与组织我国第一个"乙肝抱抱团"活动,呼吁社会正确对待乙肝携带者(本报曾作报道)。

  今年4月6日,3名大学生脸贴白色面膜,身着"乙肝求学门"T恤,在北京某著名大学门口,手举"乙肝"、"歧视"牌子,组成""字,他们称此举是为了抗议名校拒录乙肝学生。这一行为艺术的主角,仍然是雷闯。

  2009年7月8日,雷闯蹬着三轮车,把成捆的信件堆到了杭州市一邮局柜台上,这是寄给全国1983所高校校长的,雷闯呼吁各高校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不要有乙肝歧视。这次行动,虽然只得到两名高校校长的回应,却引发了蔡定剑、张千帆等国内20位专家学者的联名声援。

  2009年7月22日,在北京某幼儿园门口,两女生面戴喜羊羊面具,扮成"大三羊"和"小三羊",另一男生则面戴"灰太狼"面具,凶神恶煞,胸挂"乙肝歧视"牌子,不许"大小三羊"上幼儿园。该行为艺术策划者之一又是雷闯,他解释道:"我们想让大家知道有很多乙肝宝贝上不了幼儿园,同时呼吁在乙肝宝贝入园时,勿乙肝歧视!"而就在7月30日,卫生部发出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不得拒收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儿童。

  "大众在对一个事件关注度不够的时候,通过行为艺术可以很好地引起大家关注。但它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能提出问题。"雷闯如是解释自己的行为。

  能否办证"现在尚未明确"

  8月21日下午,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好的时间,雷闯去问申请健康证的结果,本报特派记者和另外几家媒体的记者全程陪同。

  雷闯坦承,自己将来未必真要从事食品行业,此次申领健康证,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快到门口时,雷闯有些忐忑不安了:"也许会是个不好的结果。"让他对结果持不好揣测的理由,是一位乙肝携带者网友的看法----旧的食品类健康证发放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及《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按照《食品卫生法》,无论"大小三阳"都不发放食品类健康证。目前,《食品卫生法》已经废止,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都可以依法办理食品类健康证,但具体实施措施还有待卫生部明确指引。

  根据卫生部1995年6月发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目前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中含有乙肝检测项目,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但很多卫生监督机构办理食品类健康证时不予取消乙肝检测,主要原因是《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有相关规定,只要该《办法》不修改或废止,办证就会有很大阻力。

  而雷闯在申请健康证当日体检时,确实仍有乙肝项目检查。

  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雷闯,他是"大三阳",按《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他们把检查结果报到区疾控中心后,给刷下来了。雷闯拿出事先打印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文,工作人员解释,没有接到相关情况能办理健康证的通知,有问题可以向区疾控中心反映,并当场退还了20元办证费。

  "大三阳"是指表面抗原、抗原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小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体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小三阳"通常是由"大三阳"转变而来,是人体针对e抗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行人去区疾控中心的路上,雷闯说,他曾向专家咨询过"大三阳"和"小三阳"的区别,无论"大三阳"抑或是"小三阳",只反映人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只是病毒携带者。雷闯对未能获得健康证表示了不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一个月了,难道出台配套文件会这么难?"

  在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几乎一致。雷闯问:"那有问题向谁反映?"对方回答:"区卫生局医政科。"

  区卫生局医政科耐心接待了雷闯,工作人员当场分别电话询问了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这时,雷闯突然做出了一个令众记者意外的举动,他拿出一封举报信给医政科工作人员:"我要举报有关部门或单位不给我办健康证违法,依据是7月20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显然,雷闯早做好了办证失利的准备。

  医政科工作人员又咨询了杭州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处,对方称未接到可以办证的通知。在雷闯的坚持下,医政科出具了对举报信的书面回复意见,并加盖了公章:经咨询区、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处,目前尚未接到关于乙肝"大三阳"是否可以办理健康证的通知,现在尚未能明确可以办理健康证。

  "乙肝政策"近期成热点

  今年,尤其是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以来,有关乙肝的政策法规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而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更使媒体和相关部门忙得不可开交。反乙肝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后的MSN的签名为:"法律再次确认:乙肝携带者可以当厨师。"获知雷闯申领健康证遇挫,陆军不否认他的签名过于乐观,"但事情总会解决"。

  陆军说,他注意到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后《健康报》的解读。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员介绍说,凡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列出的疾病的患者或病毒携带者,都不允许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而没有列出的目前都不在法律限制范围之内。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最新表述,是经过有关疾病控制、法律法规等部门专家论证过的。新的条例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增加了一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这一补充进一步保障了相关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群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雷闯对此的解读是,"等消化道传染病",显然不包括乙肝携带者,因为医学界已经公认、部分法规已经明确写入,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

  进入8月份,又一个关系到"乙肝政策"的解读吸引了大众的眼球。8月2日,有媒体报道,有专家称,卫生部拟出台政策,要求各体检中心把常规体检表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全部取消。报道当天,卫生部办公厅负责人解释说,"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而随后,时评界和网友较多的声音认为,取消这些项目是大势所趋。

  陆军昨日告诉记者,这说明,人们对乙肝歧视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雷闯称,法大还是文件大无须多言,条例已实施一个月,以没接到文件通知为由不办证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他将向杭州市卫生局、浙江省卫生厅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应该能够拿到健康证,否则,也许将打一场公益官司"。

  陆军则比雷闯更乐观:"我估计可能会解决的,应该到不了打官司那一步。现在政府高层对乙肝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

  雷闯在申领健康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到了自己的体检结果。

  2007年,雷闯就开始了呼吁破除乙肝歧视的举动。
我很喜欢交友

Rank: 4

现金
145 元 
精华
帖子
206 
注册时间
2008-8-31 
最后登录
2011-2-11 
3
发表于 2009-8-24 21:47 |只看该作者
面对1亿3000万乙肝同胞的痛苦哀求,你们卫生部居然可以象老和尚一样入定,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通通装做看不见,真服了你们的心肠。
也许,50年后你们会洋洋得意的宣传你们消灭了乙肝、使中国摘掉乙肝大国帽子的丰功伟绩——当然,你们可以自己给自己戴高帽子,但不可能篡改得了真实的历史——因为,历史是人民写的!
请年轻的历史系学生们记住,当你们将来写《乙肝史》的时候,千万要记录以下片段:
1、卫生部为了部门利益,为了几百亿的体检市场,造成大量的携带者在入托、求学、就业、婚姻中受到歧视,哀告无门:
2、卫生部拟订文件作秀要在入职体检中取消乙肝两对半,但卫生部下属单位根本无人执行,卫生部也不管不问,当国家已经出现正确的舆论导向说准备取消两对半的时候,卫生部不惜违法也要出面辟谣、否定;
3、对于携带者各种形式的哀求,卫生部始终在装聋作哑、熟视无睹,根本就不管这些人的死活,卫生部的所有回复都是复制粘贴同一段官话;
4、对于这样一个乙肝大国,卫生部拟订的国家基本用药中竟无药可治,违反宪法的基本精神。我国每年有40万的乙肝患者去世(不是造谣,上网一搜就知道,我提供新华网的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 ... /content_419418.htm),但每年40万的数字也未能换来卫生部的只言片语,可以参见8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
问苍天——携带者的前途在哪里?
请有良知的历史学家帮助真实记录这段历史,当50年后我们都死去时,请你们一定要还历史一个清白,把真实的历史留给后人,那也算是对我们在天之灵的告慰!
向每年死于肝病的40万同胞致哀

Rank: 3Rank: 3

现金
60 元 
精华
帖子
36 
注册时间
2009-8-15 
最后登录
2017-11-20 
4
发表于 2009-8-25 02: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1446 元 
精华
12 
帖子
8779 
注册时间
2009-5-1 
最后登录
2018-11-6 

风雨同舟

5
发表于 2009-8-25 07:32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雷闯真是条好汉,这样的人才是做大事的人。。。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9 18:27 , Processed in 0.02119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