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也许我们错过了一个机会
查看: 621|回复: 4
go

也许我们错过了一个机会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现金
31 元 
精华
帖子
15 
注册时间
2009-3-27 
最后登录
2009-10-19 
1
发表于 2009-8-19 23: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我在想,也许我们错过了一些时机。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审议并原则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

   “……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摘自新浪新闻,链接后附。

   我们知道,危机不仅仅是“危险”,也是一种“机会”。是一种淘汰落后产能、不良企业,为先进的生产力腾出空间的机会。在这一扶持-淘汰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不会一视同仁。那么,我想,一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能为国家减轻负担的企业,就应该属于具有先进生产力的企业,应该属于相关政策扶持的对象。同时,相关政策也会对一些不良企业、血汗工厂设立“门槛”,以便在“危机”中淘汰这些阻碍和谐发展的生产力。但就我从新闻当中所看到的,此次所出台的政策,似乎并没有这些门槛。

  在说到要为一些企业设立“门槛”时,首要的当然是得分清楚,哪些企业是具有先进生产力的,哪些企业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这里面当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判断标准!但我想,作为一个愿意接受乙肝病毒感染者、愿意给予感染者工作机会的企业,无疑是一个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个愿意为国家减轻负担的企业,是一个值得去扶持的企业。那么,为什么不应该扶持这样的企业、为什么不可以在政策、融资、财税上给这些企业予扶持呢?

  既然国家本就有意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那么,在这些政策当中设立合理的“门槛”,不仅改善于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在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当中,起到了一种“大浪淘沙”的作用。当然,也许这些优惠的政策,在真实的实施过程中并非没有“门槛”,只不过,这些“门槛”里,缺失了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的那一部份罢了。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但我们错过了。“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在错过之后,也许我们该问问:为什么?


附链接: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90819/18276638908.shtml

[ 本帖最后由 注了一个册 于 2009-8-19 23:35 编辑 ]

Rank: 4

现金
131 元 
精华
帖子
101 
注册时间
2009-8-7 
最后登录
2010-11-3 
2
发表于 2009-8-19 23:32 |只看该作者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32534 元 
精华
25 
帖子
19421 
注册时间
2002-6-11 
最后登录
2013-3-23 

版主勋章 勤于助新 携手同心 文思泉涌 锄草勋章

3
发表于 2009-8-19 23:33 |只看该作者
不作秀会死吗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Rank: 1

现金
29 元 
精华
帖子
9 
注册时间
2009-8-19 
最后登录
2009-8-20 
4
发表于 2009-8-19 23:35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不关心企业的发展,比较关注明天发布会的内容

Rank: 3Rank: 3

现金
31 元 
精华
帖子
15 
注册时间
2009-3-27 
最后登录
2009-10-19 
5
发表于 2009-8-19 23:5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49950900 于 2009-8-19 23:32 发表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原帖由 特深沉 于 2009-8-19 23:33 发表
不作秀会死吗


他尽可做他的秀,但于我们有利的话,做又何妨?呵呵,但愿我对你的回贴没有理解错误。
其实,把愿意接受乙肝病毒感染者进入企业工作,作为获得扶持政策的条件之一,于国于社会于医院于大众于我们,都有益无害。

原帖由 啥事都没有 于 2009-8-19 23:35 发表
现在不关心企业的发展,比较关注明天发布会的内容

!值此大忙之际,仍能获得您的顶贴,真是非常感谢!
我也很关心明天发布会的内容。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9 14:24 , Processed in 0.014098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