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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弱势群体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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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心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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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09: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我们经过慎重的考虑和对有关法律的咨询,向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反映我院改制后被出售给私人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望您们能对我们反映的问题给予关注和解决。
    我们是河北省唐山市马家沟耐火材料厂职工医院(马耐医院)的职工。
    马耐医院是唐山市企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按市政府(2000)33号文件精神和陶瓷集团分离社会职能实施方案,于2001年4月3日将我院划归唐山市开平区政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平区政府在没有向全体职工通报,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暗箱操作的方式,违反合法程序,在没有给医院职工办理过户手续,没有与私人老板签订正式协议,于2001年11月2日,突然在马耐医院宣布将医院整体零值出售给前陡河村村民贺全会。由贺全会正式接管。2001年12月1日,开平区政府才正式与电力铁塔厂经理贺全会(私企老板),签订正式出售协议,2001年12月中旬,原马耐医院职工档案才由马家沟耐火材料厂转至开平区卫生局去。我们的党组织关系没有单位接收。几年来,没有党支部,没有组织生活,没有工会,没有地方缴纳党费、会费,使我们长期处在困惑之中。
我们认为开平区政府的做法是违背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的精神,对医院改革的一系列做法都是违背法律程序的,是错误的。
医院属企业公益型职能,划归地方政府后,经费要逐步由政府承担。中央文件中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出售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论采取那种开放搞活的形式,都必须听取职工意见征求工会或职代会意见。要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而开平区政府,只想甩掉包袱,违背文件精神,未开职代会,违背职工意愿,急切地,极不负责任的以零值把一个一级甲等医院(60张床位,占地面积13800平方米,资产总额160万,在职职工94人,承担着企业4000多名职工医疗任务)出售给一个没有任何资质,没有任何医疗经营经验的前陡河村村民贺全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当时全院职工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并表示强烈不满曾多次到市、区政府部门(敏感词),反映情况。区政府领导当时曾口头上承诺:医院体制无论怎么改,仍是事业单位,与开平区医院,开平区卫生局一样,手心手背都是肉,没有亲妈后妈之分。说按事业单位套改工资,退休后和他们卫生局的待遇一样,而现在的事实却与他们的承诺相反,事实证明当时区政府某些领导干部在蛊惑和欺骗我们。
医院出售后,区政府有失监管,置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不顾。原马耐医院职工因老板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不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多次找到区政府领导反映,要求解决职工的工资福利等问题。区某些领导不但不支持职工合理的要求,反而于2007年5月宣布对原马耐医院现有在职职工,限2007年5月底以前执行强制性买断政策,如不买断,6月份登报除名。后因遭到全体职工的强烈抗议,才被迫取消这个决定。事实表现了某些区领导包庇和纵容老板不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压制群众的合理要求,置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不顾。(医院卖给私人7年来,医院职工没有享受到任何工资性补贴,没有取暖费,没有一孩补贴,没有双休日、没有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凡国家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全免,更不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7年来,有门路的职工全都调走了,没门路的职工因无法忍受老板的粗暴蛮横管理,先后买断了工龄,百十来人的医院,如今除了我们5个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外,只剩下8名原马耐医院职工,还坚持在医院中,仍处处遭到管理者的排挤,恨不得马上把他们挤走,我们认为开平区卫生局出售医院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且售后又不监管,出现这些问题是由开平区政府决策造成的。对于遗留下的问题,应该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责任应由政府承担,改革不应该以牺牲广大职工的利益为代价。
我院是唐山市唯一一家企业医院,划归社会后又卖给个人经营的事业单位,这确实是改革后的新生事物,出现的问题是改革后的新问题。医院卖给私人7年来,更换了17任院长。目前医院经营已基本陷入困境,没有病源。开平区医院已成立了120救护中心,把急诊,急救及车祸病人转送至开平区医院。而在我院附近又投资扩建了社区服务中心,截走了社区的病人。我院能够覆盖的3-4个乡的村民,由于成立“新农合”,也都去了开平区医院。且我院周围私企小厂矿,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外地打工的农民工大部分已经回乡,现我院的经营几乎处于绝境。
根据我院现在的状况,也说明了开平区政府,违规操作违反法律程序,将医院轻率的以零值出售给一个不懂医疗,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普通农民后,必然造成的结果。我们如实地向您们反映我们的问题,期待着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能够把我们的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考虑我们医院的特殊情况,由政府部门出面完善,解决。既然买医院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就没有按法律程序进行,所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政府有责任出面将医院收归国有!!

此致:
                                  敬礼!


   张胜利、于建忠、阙连忠、刘殿奎、吕春英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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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09:34 |只看该作者

民生问题

尊敬的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

   今天向您们反映一下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我们的问题。
企业退休工人退休金连续三年增长,事业单位调整增加工资性补贴业已结束,文件规定:零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参照本文执行。市内各家自筹自支事业性医院,包括企业改制医院(唐山市陶瓷医院)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也已到位。
原河北省唐山市马家沟耐火材料厂职工医院,于2001年4月3日划归开唐山市平区,开平区政府于2001年11月2日将医院整体零值出售给开平区前陡河村村民贺全会(私企老板)。为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到现在已售出7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始终没有享受过事业单位的工资性补贴待遇。关于这个问题,多年以来我们一直用信访和集体(敏感词)的方式,向省、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实际问题,多年来我们得到的只是同情、理解,但都说管不了,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认为: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应该享受的待遇,私人医院的老板根本不愿承担,我们这些退休人员,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事业,哪儿涨工资也没有我们的份儿。故我们认为医院是由区政府卖出的,责任就应政府来承担,区政府就应该负责我们的一起切,私人老板不作为,政府部门就应出面和老板协调解决,不应互相推诿,置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在精神上遭受痛苦。这些由医院改制遗留下来的问题确实到了政府帮我们解决的时候了,我们强烈呼全总领导能够体贴民情,彻底解决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此致
敬礼
张胜利、吕春英、阙连忠、刘殿奎、于建忠
联系电话:13131585306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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