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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建议大家以后写信或发邮件时附上电话,尽量留下真实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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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以后写信或发邮件时附上电话,尽量留下真实姓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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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3: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最近看到深圳卫生局等部门给网友回电话,这是很好的现象,说明他们已经看到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并比较重视。电话中言外之意也听得出,之所以还在检查乙肝根结是卫生部态度不够坚决,另外各卫生局内部也有支持取消和不支持的,难达成共识。所以大家以后写信或发邮件时附上自己真实姓名和电话,这样既使得我们的信件真实更有说服力又便于管理部门实时电话回访,同时给管理部门中支持取消乙肝检查的人士提供真实民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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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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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3:48 |只看该作者
同意,这种信件/邮件一般不会公布的
附上真实姓名易得到重视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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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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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8:07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就是这么做的。说真的,我还真盼着他们能打电话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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