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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咨询:以否可以以《新食品法》为依据状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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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以否可以以《新食品法》为依据状告医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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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今天我去医院体检中心问医生:
我:"医生,你好,我想问下乙肝携带者可不可以办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因为我是要办理这方面健康证的)"
医生:"这个不可以,乙肝病毒携带都不可以办理食品、服务行业类的健康证。”
我:“怎么不可以,7.24号最新发布的食品法出台,是可以办理的哦..."
医生:“是吗?是哪一天发布的,我查看下...."
我感到有点惊喜,大声的肯定的回答:“7月24号....”
接着那个医生回到里面的电脑房查看,还问下同事,接着出来回答:“你的这个问答我不能回答你的,建议你去隔壁体检处问下那个领导...”接着就指着方向给让我去...."
接着我就去找那个领导,按上述的方法咨询他,他以“暂时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为由,说不能办理健康证....

现在新的食品法出来了,如果肝功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以新食品法为依据状告医院,让它办理健康证,如果状告,胜诉有多大,望有识人士解答下...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游客769 于 2009-8-12 0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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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24 |只看该作者
坚决告他们,录音,拍照,收集证据,把法律打印出来,带过去,最好带个假的律师,真的更好,去吓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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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5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BM 于 2009-8-12 00:24 发表
坚决告他们,录音,拍照,收集证据,把法律打印出来,带过去,最好带个假的律师,真的更好,去吓唬他们

吓是没用的,不告则已,一告就要把它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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