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取消两对半检查,从幼儿入托入手
查看: 703|回复: 3
go

取消两对半检查,从幼儿入托入手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825 元 
精华
帖子
310 
注册时间
2006-3-16 
最后登录
2017-11-17 
1
发表于 2009-8-10 11: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各位战友:

乙肝歧视最难以攻克的两个堡垒,一个是食品行业的准入,一个就是幼儿入托问题,第一个堡垒今年已经被攻克了,而第二个堡垒的攻克也面临着极好的时机:7月30日,卫生部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在该《草案》里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如果这样的规定最终能够被确定,无疑标志着这个歧视堡垒也将会被攻克!如果最困难的食品行业和幼教行业的歧视全都被扫除,那么乙肝检测的取消就指日可待了。
这个《草案》征求意见的日期截止到8月14日,也就是说,还有五天时间了。但是,我们看到,反对的声音也有不少,因此,这部《草案》最终能不能消除歧视,还要靠我们的努力。
呼吁大家都行动起来,把我们每个人的心声反映给卫生部。
可以反映出我们这些年来一直呼吁的观点:
一、应该取消儿童入园的乙肝检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乙肝儿童平等入园的机会,彻底避免儿童受到隐性歧视和间接歧视;
二、保护乙肝阴性儿童免受传染的正确做法是加强乙肝疫苗的接种,目前国家已经有政策给幼儿园的孩子全部免费注射疫苗;
三、乙肝不通过日常接触传播,而且幼儿园的孩子们全都由国家免费注射了乙肝疫苗,所以,乙肝携带者在幼儿园做教师,不会给幼儿园的孩子们带来传染的风险,不应当禁止乙肝携带者作幼儿教师。

大家可以给卫生部发email和信件。尤其是乙肝妈妈们,除了自己写信之外,还可以动员孩子的舅舅、姑姑、外公、外婆一起给卫生部写信。

卫生部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卫生部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卫生部政法司法规处  邮政编码:100044
以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从2003年到现在,这么多年的呐喊和争取,能不能取得突破就看这些天的努力了!

参考:“关于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加强对疾病传播的控制及消除歧视隐患的建议”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Rank: 6Rank: 6

现金
1598 元 
精华
帖子
946 
注册时间
2006-8-4 
最后登录
2017-7-28 
2
发表于 2009-8-10 14:24 |只看该作者
是的,,,大家加油吧,!!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现金
645 元 
精华
帖子
388 
注册时间
2009-5-28 
最后登录
2017-8-8 
3
发表于 2009-8-10 14: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Rank: 4

现金
331 元 
精华
帖子
186 
注册时间
2009-7-16 
最后登录
2010-6-22 
4
发表于 2009-8-10 14:56 |只看该作者
必须得取消
大家支持下,不取消的话,这些孩子从小就被剥夺了一切。
我们还得努力,否则这些孩子读书跟我们一样,会彷徨读书有什么用?
很可悲的,周总理曾经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读完书,连饭都没得吃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8 20:23 , Processed in 0.01414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