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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自由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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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6: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一个案件当事人我说:“有时我不想把官司看成是一部电影,而很多携带者只是来看戏的,戏演完了,他们就散了 !” 当你看见这语言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liaoqi12345 于 2009-8-29 18: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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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00:08 |只看该作者
http://www.scco.gov.cn/content/2009-08/16/content_6155.htm

强制检测乙肝标志物行为弊大于利

周宗权 发布时间: 2009-08-16 23:09 


    最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陆续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反对乙肝歧视,但是乙肝歧视的事件却屡见不鲜、比比皆是,甚至于部分国家行政机关
和事业单位也出现了乙肝歧视事件,根本问题就出在各种名目繁多的体格检查形式上。

    虽然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也有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的规定。但是各种场合下的体检总也拉不下检查乙肝病毒指标,这本身与国家提倡的消除乙肝歧视相违背,任何场合都要检查乙肝的做法,本身就是对乙肝的一种歧视。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对如今仍存在的各类乙肝歧视现象深感痛心和失望。

    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不对从业人员强制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测。保护乙肝携带着隐私作为保护个人权利的重要内容已经是世界通行做法。无论欧、美国家、港澳地区,甚至是携带者比例更高的台湾地区均已通过这种做法成功的杜绝了乙肝歧视。一直以来,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的对劳动从业人员的体检中强制检测乙肝标志物行为,这直接导致了如今盛行的乙肝歧视现象。“既然乙肝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不会在工作场合传播,就不应该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测,以保护他们的隐私来切断乙肝歧视的途径”的观点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体现着公平性,科学性及人道主义精神的禁止对从业人员强制检测乙肝标志物的呼声日渐强烈。

    人民政协报指出:强制体检成了风气,用人单位觉得员工体检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禁止在招聘与就业中强制劳工体检。而在我国,各种各样的体格检查都在不厌其烦地化验乙肝病毒指标,尤其是录用人员的体检必查乙肝项目,这是导致乙肝歧视的元凶和手段。 [2009年08月05日《人民政协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辟谣”根治不了乙肝歧视指出:与其他禁止性规定相比,取消事实上已成为就学、就业门槛的乙肝“两对半”检测,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隐私,不仅可操作性更强,也有源头控制的价值。 [2009年08月05日 人民日报 ]

    世界各国的经验已经证明,要使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法律、法规是基础,医疗、卫生部门的正确宣传是最有效的帮助。我们恳请国家有关部门遵循公平、科学原则,按国际通行做法对待乙肝携带者,恳请国务院在采取措施解决乙肝歧视这个问题时能出台行政法规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在常规体检中检测乙肝标志物。成功的引导,营造出一个没有乙肝歧视的和谐社会。让我国1.2亿乙肝群体远离歧视、健康生活。

    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也期望能够获得和其他人一样的求学、就业的权利!我们同时也认为如今的乙肝歧视和名目繁多的体格检查形式是分不开的,建议国务院出台相关行政法规,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在常规体检中检测乙肝标志物。



版权所有:国务院参事室


参与方式请见帖子: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 本帖最后由 奔跑者 于 2009-8-18 0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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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00:20 |只看该作者

17号

http://www.scco.gov.cn/content/2009-08/17/content_6165.htm

尊重个人的医疗隐私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


网友  发布时间: 2009-08-17 14:59 国务院参事室


    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时时刻刻牵挂着自己的母亲。每当祖国需要的时候,我都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我为洪水,地震捐款。我为奥运会作志愿者。我反对CNN等外国媒体对中国歪曲的报道。每当有人问我从什么国家来,我都自豪地说,中国!

    我不想再给外国人纳税,这里不是我的
家。但是,我不敢回家,因为我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很多优秀的人被迫到国外,不是因为贪图什么个人发展或者好的生活环境,而是因为受到歧视。请您听听我们的声音,请您关注乙肝歧视问题。

    感谢国家出台了新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多少妈妈在读这着这个草案和相关新闻的时候泪如雨下。我们感到,国家没有抛弃我们,正在努力改善乙肝歧视的问题。

    现在的医疗措施,不能100%母婴阻断成功,还是不断地有不幸被感染的小宝宝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从懂事开始,就受着社会上的歧视,没有小朋友和他们玩,不能到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知识上的落后是可以靠后天努力赶上的,但是心理上的阴影会陪伴他们一生。我的孩子是很幸运的,阻断成功了。但是在去幼儿园报名的时候被告知,因为家长是携带者,所以也不能接受小朋友。

    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将来,无奈考虑移民。祖国培养了我,但是没有给我报效祖国的机会,我在其他国家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生命和智慧。出国毕竟不是普遍情况,大多数的人还在挣扎。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那些有“阳宝宝”家长们的心情。虽然我不在国内,但是我要声援他们。希望政府能够通过这个草案,并且稍微修改。请在入园体检的时候,只检查肝功能,不要检查乙肝标志物(就是常说的乙肝五项)。保护那些宝宝们的隐私。否则,即使他们去了幼儿园,也会被老师们另眼看待,其他小朋友也会被警告“不要和他们玩”,或者也许幼儿园会给他们单独开一个班。

    尊重个人的隐私(当然包括医疗隐私在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在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即使是艾滋病患者都不会受到歧视,这些国家更没有歧视乙肝携带者的问题。可是在世界上乙肝问题最严重的中国,反而歧视问题非常严重。恳请我们的党和政府正确客观地看待社会上反对“新草案”的声音。请专家来做评判,请考虑这些“阳宝宝”们的未来。他们也是祖国的孩子,他们也是国家的希望啊!

    还有那些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他们一腔热情地走进社会。但是因为他们携带者的身份,无论他们通过多少竞争激烈的面试,笔试,最后都因为强制乙肝五项的检测被拒绝。他们中不乏各种优秀专业的人才,有的却无奈离开自己的国家。请党和政府给这些学生就业的机会!国家颁布的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保证。

    只有取消强制的乙肝5项检测,才能保护携带者的医疗隐私,才能保护携带者在生活中不受歧视,才能实现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指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具有传染性的。希望党和政府能够取消强制的乙肝5项检测。

    相关阅读: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接种乙肝疫苗是易感者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有效途径,接种三针疫苗以后绝大多数人(包括新生儿和婴幼儿)可以产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anti-HBs),从而可以保护自己不再受到传染。

    如果把乙肝病毒比喻为子弹,接种乙肝疫苗就相当于穿上了防弹衣,因而如果所有没有感染乙肝病毒的儿童都接种了疫苗的话,那些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就不会对在同一个幼儿园或学校的其他儿童产生任何威胁了。所以作为家长,如果你的孩子是易感者(没有感染病毒也没有接种过疫苗),那避免感染的最好手段是给你的孩子接种乙肝疫苗,而不是躲避那些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

    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血液和体液的接触是不会传染的,对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进行隔离也大可不必,事实上最重要的是保证乙肝感染母亲的新生儿在出生12小时内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并注射一针乙肝免疫球蛋白,并且在1个月和6个月大时接种第二和第三针乙肝疫苗,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新生儿通过母婴传播受到感染。

    我们深知中国乙肝歧视的现状,我们认为目前迫切需要普及有关乙型肝炎传播,预防和治疗的科学知识及最新科学进展,从而不但可以消除乙肝歧视,而且对于慢性乙肝感染者应进行科学的合理的随访和治疗,这对控制乙肝对健康的危害和降低原发性肝癌的发病率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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