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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卫生部,不要再与1亿2千万中国人为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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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不要再与1亿2千万中国人为敌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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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2: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谁让1亿2千万中国人空欢喜一场?
卫生部,该到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的时候了!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迄今为止一切医学研究证据表明,乙肝病毒不可能通过日常接触传染,一起工作、共同进餐、握手拥抱等都绝不可能感染乙肝。
    在西方,乙肝和艾滋病、梅毒一样,是属于性病的!只有体液交换,如输血、性交等才可能造成传播。唾液和汗液不会造成感染。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更不是呼吸道传染病,根本没必要如此恐惧。
    不论是欧美国家,还是中国的港台地区,乙肝病毒的检出率都是非常低的。而唯独在中国大陆,乙肝病毒的感染率,竟然高度总体人群的10%,高达1亿2千万!这是任何正常的流行病学理论都无法解释的。真正的原因,就在于卫生部的严重渎职!

    全中国1亿2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空欢喜了一场!
   据8月2日《成都晚报》报道,在成都召开的清华大学乙肝新闻报道高级研究班上,国家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表示,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项目。
  这一消息如果属实,自然是全中国庞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好消息。众所周知,入学、就业体检中出现的乙肝携带者被拒的消息屡屡见诸媒体,这是对乙肝健康携带者的歧视。
  然而,这一消息旋即遭到卫生部的两次高调否认。先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8月2日,通过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表示,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卫生部是否收到了相关专家的这项政策建议,还有待查实。其后,据《京华时报》8月3日报道,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表示,目前,卫生部既没有组织专家进行有关问题的讨论,也没有相关政策变化的意向。卫生部表示,上述消息只是一个内部交流会上专家们的建议。卫生部目前没有接到相关的书面建议和疾控部门的正式报告。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全社会普遍的乙肝歧视问题,由来已久。但真正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是2003年的周一超杀人事件。当年,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因体检查出“小三阳”而被认定不合格,周一超在激愤中,将区人事局干部一人刺伤一人刺死,周一超也被判处死刑。
  其他因乙肝歧视而造成的社会不公,更是比比皆是!比如,一直以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竟然是被拒绝进入幼儿园的!近期卫生部就《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向公众征集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我这才知道,乙肝健康携带者的小孩子,竟然被剥夺了上幼儿园的权利。
  我真是太低估了“乙肝歧视”的强度和广度了。这样消除歧视的政策出台后,竟然引起大多数健康儿童的家长的激烈反对,认为如此会增加传染危险。还有一些文科傻B写文章,说公众的这种怀疑不能完全否定其合理性云云。
  其实,迄今为止一切医学研究证据表明,乙肝病毒不可能通过日常接触传染,一起工作、共同进餐、握手拥抱等都绝不可能感染乙肝。在常规体检的乙肝两对半检测中“大三阳”或“小三阳”者,在日常生活中根本没有传染性。在西方,乙肝和艾滋病、梅毒一样,是属于性病的!只有发生体液交换,如输血、性交等才可能造成传播,即病毒随体液进入对方体内才能感染。唾液和汗液中由于病毒滴度太低(文科傻B,估计连什么叫病毒滴度也不懂),也不会造成感染。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更不是呼吸道传染病,根本没必要如此恐惧。如果乙肝非要列入常规体检项目中,为什么同样是性病的梅毒、淋病不列入常规体检项目中呢?很简单,因为干部不会同意。
  其实,在艾滋病防治领域,也存在这样的歧视问题。在我所敬仰的高耀洁医生的十数年呼吁之下,终于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我曾深入艾滋病村,差点被村干部抓去,我见到了多名艾滋病人,和他们握了手,坐在一起说话,又一起吃饭。这些方式根本不可能感染艾滋病。如果能感染,那就不是艾滋病病毒了。乙肝病毒也是一样。
  可惜这一切弱智言论的根源,就在于中国老百姓的科学素养实在是差到了极点。对于具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低到只有几个百分点,伪科学大行其道的中国社会,我还能说什么呢?普通公众的医学基本常识极端缺乏,而去相信一些骗子。这类骗子,只要有中学生理卫生课水平,就能识别的。
  比如,那个号称祖上是太医的刘弘章,号称能包治一切癌症(他只给外地患者看病,从不给天津本地患者看病),被抓进牢房,已经承认自己是骗子,却还有一些他的粉丝到处呼吁把刘骗子放出来继续给他们看病。包括号称著名作家的肖复兴,竟然还在为骗子辩护。肖复兴写了篇《〈中国新闻周刊〉利用刘太医案反政府》》 ,声称《中国新闻周刊》揭露刘太医的目的是为了反政府,实在是脑子坏掉了。还有个号称吃番薯就能排毒的台湾地区骗子林光常,已经被台湾司法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并坐牢,但在大陆还是粉丝众多。
  不论是欧美国家,还是中国的港台地区,乙肝病毒的检出率都是非常低的。而唯独在中国大陆,乙肝病毒的感染率,竟然占总体人群的10%,高达1亿2千万!这是任何正常的流行病学理论都无法解释的。真正的原因,就在于卫生部的严重渎职!中国这1亿2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大部分是血液感染和母婴传播,和艾滋病在中国的主要传播途径一致。
  与艾滋病一旦感染,经过3-5年潜伏期后发病的情况不同,乙肝病毒感染后,大部分人经过适当的医疗措施,可以终身不发病,对学习、生活没有任何影响,即所谓“乙肝健康携带者”。一个人如果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肝功能正常,那只能证明他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不是病人。
  乙肝的血液传染,一是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国大部分省区广泛存在的(并非仅是中原地区)大规模的地下商业卖血行为,二是医院的交叉感染。我记得我小时候,医院里的针头竟然是反复使用,是装在一个铝质饭盒里,在酒精炉上用水煮煮消毒。正规医院都是如此,农村地区医院的消毒不彻底,更是可想而知!如此只要有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就通过针头呈几何级数传播。我实在是太幸运了,小时候去医院打过好几次针,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感染乙肝病毒,我的乙肝两对半检测完全正常。可是其他没有我那么幸运的人,就活该倒霉吗?就活该遭受歧视吗?
  为了消除乙肝歧视,我强烈呼吁卫生部下文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两对半检测,检测乙肝两对半,除了增加歧视外,已经毫无意义。非要检测,可以检测肝功能,如果肝功能异常,那就是乙肝病人,应该尽快接受治疗。
台湾女星林依晨出席台北一个关爱“艾滋宝宝”的活动,当场亲吻了艾滋宝宝,以表明唾液根本不可能传染艾滋病
    我前几天看凤凰卫视一个娱乐节目(我一向对娱乐八卦、娱乐圈黑幕很有兴趣),看到台湾女星林依晨出席台北一个关爱“艾滋宝宝”的活动。艾滋宝宝就是就是由于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婴儿,按照目前的医学条件,他们通常是活不到成年的。林依晨现场传授应该如何给艾滋宝宝按摩,还当场亲吻了艾滋宝宝,以表明唾液根本是不可能传染艾滋病的。(真奇怪,我明明是上周六或本周一看到的,但在网上找到的是林依晨去年12月1日出席同样的活动的照片)
  我虽然对林依晨演的那些偶像剧毫无兴趣,那些偶像剧应该改名叫“呕像剧”才对,装模作样真是要让我呕吐,不过,林依晨出席这个活动,真是让我对她好感倍增。在涉黑涉黄的娱乐圈中,林依晨实在值得赞扬。其实,演艺圈内难得的有人品的刘德华,前年就公开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据说还引起和他拍过吻戏的女星的一片恐慌。娱乐圈女星,基本上都是有胸无脑的恶俗之辈,我看着就恶心,所以更应该赞扬一下林依晨了。
附记:
  竟然有人不顾全世界医学界公认的事实,一再造谣日常接触会传染乙肝,我就再给一些文科傻B普及一点常识吧。
  乙肝属于血液和性传播疾病,不可能通过日常接触和饮食传染,如果你能证明,可以改写医学教科书,应该可以载入医学史册。但是,甲肝却可以通过唾液传染,所以共同进餐可能传染甲肝,但不会传染乙肝。
维持乙肝两对半的检测,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台、电视台叫卖所谓的乙肝转阴药物的神医,已经成为一个官商勾结的庞大的利益集团了。如果取消检测,他们就没有了市场,既得利益就完全丧失了。

  2009年8月5日上午10时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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