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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有没有人能把这个建议递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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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3: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关于两对半检不检的问题,实际上从新闻出来开始我就不大相信,因为卫生部门从每年的这项体检中要收入多少,估计是一个天文数字,谁愿意自断财路?所以卫生部的否定一点都不奇怪,大家也不必生气,利益所在,人之所向,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部门概莫能外。
我的意见是,两对半还是要检,但是知情权在体检者自己,入学就业体检是否合格的判定权应该从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收上来,由一个有公信力的机构出结论就行了。
我举例说明一下:我去体检,先到劳动部门或工会登记,由该机构发给我一个号,将个人的身份证号与这个号关联起来,再凭号到医院体检,医院检完后,结果(只有号)送到劳动部门或工会,由相关人员凭相关规定判断是否体检合格,然后作出结论(依据以前的与身份证号关联的体检号出具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的结论)。这样,就避免学校和用人单位以其它理由拒绝有权学习或工作的携带者。
这种做法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入学或入职体检之前,必须由用人单位出承诺书,如果劳动部门或工会出具体检合格意见后,不得再以其它理由拒绝;第二,体检者凭号和身份证,可以到劳动部门或工会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但只能查一次,如果是网上查询,查询一次后自动屏闭;第三,如果学校和用人单位强行索要体检者的体检号和身份证号,处以重罚,并且按该单位平均工资支付三年工资作为对体检者的补偿。
我想这样可以从程序上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消除歧视说到底大家现在都明白乙肝是怎么回事都知道,只不过那些没有得到乙肝的人占有获得更多利益的可能性,因此而故意为之,说白了不是歧视,而是既得利益者找到一个认为合适的理由建立的相对另一部分人的优越感。所以说道理,讲事实都是没有用的,这个事,还是要政府牵头,以立法的方式回归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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