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特殊利益集团瓜分国民财富就像“包二奶”? ...
查看: 443|回复: 0
go

特殊利益集团瓜分国民财富就像“包二奶”?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现金
281 元 
精华
41 
帖子
4341 
注册时间
2008-3-20 
最后登录
2010-9-16 

风雨同舟 大财主勋章

1
发表于 2009-7-27 19: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7/96007.html

郭春孚


有良知的学者指出,一些人在瓜分国民财富,但对哪些人在瓜分国民财富,是如何瓜分的,没有明确地讲。
国民财富通常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自然资源、经济资产和国外净金融债权的总和。国有资产属于国民财富,财政收入也属于国民财富,“小金库”里的钱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除了自然资源外,可以说国民财富都是劳动者的血汗积累。人力资本是消耗一定财富才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培养一个大学生要花多少钱,家长最有发言权。即使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在未进入生产过程之前,也只能算准国民财富,因为多数自然资源是不能直接利用的,必须经过加工改造。国外净金融债权只是财富的符号,并不是现实的可支配的国民财富。拥有再多的国外净金融债权,也只能说明我们是世界上最大的债主,借给别人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放在别人的回袋里是不是保险,这还是问题。
在此,我专门来研究哪些人在瓜分国民财富,是如何瓜分的,以及他们的地位。

谁在瓜分国民财富?


哪些人在瓜分我国的国民财富呢?就是以资改派为核心的特殊利益集团。具体讲,有如下几类人:
1.资改派。这类人就是实行全面私有化、完全市场化的当权派,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官僚阶层。他们是腐败分子,仍在制造新的更大的腐败。
资改派是特殊利益集团的权力支撑。
2.金融界掌权者。这类人就是金融界的一部分掌门人,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金融大鳄。他们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是国家经济的心脏。
金融界掌权者是特殊利益集团的经济支柱。
3.不法企业主。这类人就是那些依靠权力背景、钻法律的空子创办各类企业的大老板,几乎在一夜之间暴富,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暴富阶层。他们与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贿赂官员获得巨大的好处,为了获得更大的好处,继续行贿官员,是腐败的催化剂。
不法企业主是特殊利益集团的骨干成员。
4.所谓精英。这类人就是依附于资改派、不法企业主,为资改派、不法企业主豢养和利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等,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知识阶层。境内的反共分子,大部分都是“精英”。他们是一群喝肉汤的人,资改派、不法企业主吃的是肉,剩下的肉汤给他们喝,他们就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做走狗,为推行资改派路线挖空心思寻找理论根据,摇旗呐喊,一不小心就会被主人臭骂一顿,或打一棍子,他们就摇尾乞怜。所谓的智囊团,实则是奴才团。
“精英”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喉舌。

5
.“内鬼”。这类人就是隐藏在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等领域的汉奸,里勾外连,出卖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地下工作人员。在他们心中没有祖国,更没有是非标准,只有金钱。从表面上看,他们是单独行动,事实上并不孤立,内部有特殊利益集团这块肥沃的土壤,外部有反共反华势力的支持。

“内鬼”是特殊利益集团的间谍分子。
6.境外反共反华势力。这类人就是叛逃国外的反动分子和外国的反共反华势力,包括 “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和恐怖主义势力)、“三独分子”(藏独分子、疆独分子和台独分子)、民运分子、法轮功分子和腐败分子以及外国的形形色色的反共反华分子等,是特殊利益集团中的最反动的力量。他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制造谣言,策划组织暴力犯罪事件,犯下了滔天罪行。
境外反共反华势力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外部力量。
7、黑社会。这类人就是一部分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有的是无事可做的街头流氓,有的是不怕死、不要命的地痞恶霸。特殊利益集团出现了黑社会化的势头,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等就是黑社会的头子或重要成员。
黑社会是特殊利益集团的黑后台。
资改派、金融界掌权者、不法企业主、所谓精英、“内鬼”、境外反华势力和黑社会等以利益为纽带,内外勾结,像蜘蛛一样结成了一面网,网住了中国的大部分,只要他们愿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吃人不吐骨头。
原来你们的老师就是一个卖包子的!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5 12:50 , Processed in 0.014707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