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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我在国资委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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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资委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留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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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22: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地址是:http://message.sasac.gov.cn/consult/index.jsp?category=1。希望大家都去反映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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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领导同志您好。我是xx大学的一名研究生,我了解到在2009以及之前的年度,很多国企(例如国有银行、中国移动等)都要在入职体检时检查乙肝表面抗原,这就构成了乙肝歧视,这已经违反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与第六十八条规定,以及《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请国资委领导考虑予以纠正,入职以及员工体检不应该包括任何涉及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企业也有责任明确告诉体检医院,在体检套餐中排除表面抗原检查项目,排除企业和医院相互推卸责任、踢皮球的行为。

之所以有这样的状况,还是对乙肝没有正确的认识。国内外研究早已证明,乙肝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行为传播,因而不会因为工作造成传播,更不会因为食堂就餐造成传播。我所在高校的学生都在食堂吃饭,同时也接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但是从来也没有因为食堂就餐传染乙肝的例子,这就是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染的例证之一。请领导同志同时也考虑在国企内科学的宣传乙肝,对乙肝有科学而正确的认识,也是消除乙肝歧视的必要措施。

国企作为我国社会的脊梁,有责任成为社会公正公平就业的榜样,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希望早日看到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能够走出消除乙肝歧视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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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 黑煤窑矿工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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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22:58 |只看该作者
沙发
愛:貴在兩情相悅,難在長相私守.

難道癡情的傻子.只能遇到負心的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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