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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原创文学 阅读一季的爱情(原创-祭奠某些曾经的曾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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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季的爱情(原创-祭奠某些曾经的曾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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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1: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2:16 编辑

一、初识莫汐
    第一次见到莫汐是在我们军训的训练场上,因为刚到大学有很多的不适应,我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好。那天的太阳很大,阳光很强烈,曾经在高中军训时对那些晕倒的同学嗤之以鼻的我那天晕倒了,然后我就被辅导员扶到一旁休息。精神恢复之后,我发现跟我一起在草地上休息的还有一个女孩儿,她人长得漂亮,眼睛很大,只是脸色苍白,她的眼睛一直在望着远方,一动不动。我看到她的第一感觉就是她一定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因为看到她我就一下子想到了电视剧里的那些身患绝症的女主角。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在军训第六天的下午我们有一个英语复试,就是在那个下午我和莫汐正式相识了。考试的是英语,要求填涂答题卡的,而我却忘记了带铅笔,直到做完了题才发现笔袋里没有铅笔。我的目光在旋转了270度之后停了下来:后位的桌上有支多余的铅笔!我暗自窃喜,于是向后位的同学说,同学,能把你这支铅笔借我吗?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后位就是我在训练场上见到的那个女孩儿,她点了点头,然后把铅笔递给了我。考试结束后我还她铅笔,道了谢,顺便做了一下自我介绍,我说,我叫程静。她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说,你好,我叫莫汐。
那天,我和莫汐是一起回的宿舍,我们聊了一路。她说她来自苏州,据说那是个美丽的城市,我没有到过那里,但是从眼前美丽的苏州女孩儿身上我看到了那里的鸟语花香,落英缤纷。莫汐告诉我说,她是文学院汉语言一班的,这让我兴奋不已,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级,更让我高兴的是她的宿舍就在我的隔壁。
    时间过得很快,为期两周的军训很快就过去了。在军训期间,我和莫汐已经渐渐熟悉起来,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军训结束,我们又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每天按部就班去上课。在我每天去上课的路上都会有莫汐的身影陪伴。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去自习,一起去图书馆读我们喜欢的书,一起到书店看新到的小说,一起感受那些干净美丽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动与哀伤,就这样,我和莫汐开始无话不谈。
     这时,我知道了一些莫汐过去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xiele 于 2009-7-13 2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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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1:29 |只看该作者
莫汐从很小的时候身体就很虚弱,后来又查出了白血病,幸亏发现的早,得到了及时地治疗她才得以脱险。之后医生告诫莫汐的爸妈说,这孩子患有白血病,身体又弱,平时一定要注意调养,不能过度劳累,否则她的病情有加重的危险。为此莫汐的爸妈曾多次劝莫汐先休学在家养病,但莫汐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儿,她学习一直很努力成绩也一直都是她们班最好的。后来到了高三,学习愈加紧张,莫汐还因为劳累晕倒了两次,但是她坚持到了高考。高考成绩出来之后,莫汐的爸爸妈妈很为她高兴,她的成绩依然是她们班里的第一名,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莫汐并没有报她梦寐以求的那所大学,而是来到了这里。虽然这所学校也是国家级的重点,但凭莫汐的成绩完全可以读比这好很多的学校,但是莫汐却来到了这里。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莫汐的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当然,我也不知道,因为莫汐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我和莫汐在一起的时候通常话并不多,但我总会觉得我们之间有无尽的默契。
    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因为绿化不错所以素来有“绿城”之称,当然我们学校的绿化也相当不错,校园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地。有时,我和莫汐会带本书在夕阳西下的草地上读喜欢的文字。
    我们校园里有一座人造的小山,上面造有古典的亭子精致的湖泊。我和莫汐也会在心血来潮的时候爬到山顶感受古人“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只不过我们是“一览众楼小”罢了。山的北面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塑胶运动场,我们喜欢在闲暇的时候到那里去,两人坐在双杠上,任风轻轻地吹,望着蓝的天,看着白的云,就这样静静地坐着,彼此不语。虽然不曾言语,等我们离开的时候却好像谈过天,论过地,聊过古,说过今。
    莫汐虽然瘦弱,却和我一样对打羽毛球情有独衷。我们宿舍楼下有很宽敞的地方,所以我们通常在下了晚自习之后到那儿打羽毛球。橘黄色的路灯下经常会有我们振臂挥动羽毛球拍的身影,白色的羽毛球在橘黄的灯光中飞来飞去。
我和莫汐的形影不离曾被院里的女孩儿戏称为“连体婴儿”,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我觉得很搞笑,可是瞬间之后我感受到了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会需要一个精神的支撑,有了这个支撑,我们才可以快乐地活着。那个支撑,或者是我们父母给予的亲情,或者是恋人给予的爱情,亦或是朋友给予的友情,而我和莫汐就是那一对儿可以互相给予支撑的朋友﹑姐妹。
    连体婴儿?当我把这个称谓告诉莫汐的时候莫汐笑了,像个孩子,我也笑了。

[ 本帖最后由 xiele 于 2009-7-13 2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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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2:00 |只看该作者
期待下文,我想知道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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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2:08 |只看该作者
    二、有个家伙叫于诺
    很多人在进了大学之后就买了手机,我也是。莫汐却是一个坚持不用手机的人,我问为什么,她说是否需要手机只有自己才知道,而我不需要。但是在大二开学的时候莫汐买了一部手机!这让我觉得很是不可思议,我想这里面肯定藏有“玄机”,当我问起的时候,她没有说为什么,只是给了我一个神秘的微笑。
    除了莫汐之外,我还有其他很多朋友。当然,莫汐也一样
    莫汐手机的通讯录中有一个叫于诺的家伙,莫汐说这是她的同桌儿,高中时的,也在这个城市,只不过在另外一所学校。虽然距离很近,莫汐却常常给他写信。
    在我们大二的时候,院里的很多女生都有了自己的另一半,莫汐长得漂亮,因此向她投递过“申请”的男生不在少数,但通过率却是零。我曾经跟莫汐开玩笑说,你如此残忍苦煞多少青春美少男哪!她说,看你有如此菩萨心肠,那此众生靠你来普度吧!说完我俩一起笑了起来。
    大二上学期的一个星期天,莫汐说我们去于诺他们学校玩儿吧,我的大脑经过三秒钟的思考之后想起来了谁是于诺,我说好啊!于是那天我们坐着公交车到了于诺的学校。那个学校我们是第一次去,校园也像其他很多大学一样种满了花花草草,还有高高的茂密的松柏。我们在校园里走了十几分钟之后,莫汐给于诺发了短信。五分钟之后,有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向我们走来,莫汐对我说,这是于诺。然后对于诺说,于诺,这是我的好朋友程静。
    我认真打量眼前这个男生,个子有一米八左右的样子,人长得算不上帅,不过看起来是个心地不错的家伙,而且还能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
    经莫汐介绍,我们彼此打了招呼。
    然后我们就在这个校园里逛,于诺向我们介绍他们学校,介绍每座楼的历史。我说你怎么了解这么清楚啊,他说这是我的专业啊,我没反应过来,莫汐说,于诺学旅游管理的。我作恍然大悟状:噢,怪不得!
    那天于诺领我俩逛了很多地方,最后还请我们去撮了一顿儿。临走的时候我跟他开玩笑说,下次我们还来啊!这个大个子男生笑笑说,好啊!
    就这样告别了于诺,回来的路上莫汐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到了学校。
    吃晚饭的时候莫汐终于开了口,她说,吃过饭我们去散步吧。我说好的。
    我们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了。校园的路灯有点伤感。莫汐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有关于诺的。我从来没见她这么认真地去讲一件事,从来没有,也许仅仅因为它是关于于诺的。


[ 本帖最后由 xiele 于 2009-7-13 2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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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00 |只看该作者
莫汐是在高中一年级认识的于诺,那时于诺是他们班的体育委员,这是个长相很普通的男生,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引起莫汐的注意,直到有一天他们成了同桌。有一次排座位莫汐的旁边正好空出了一个位子,几天后的一个晚自习,下课后莫汐仍在琢磨一道数学题,忽然听见有一个声音说,莫汐同学,我能搬到你这儿坐吗?我已经跟老师说过了。莫汐抬起头发现是班里的体育委员,那个叫于诺的,莫汐想要坐就坐吧,干嘛还跟我商量?于是无所谓地点了点头。此时的莫汐当然不知道有一天她的心湖的平静全被这颗石子给打破了。
    第二天莫汐到教室的时候发现于诺已经坐在了那个位子上,莫汐走到了自己的位子上,坐下,开始学习。这样的日子过了很多的天,莫汐慢慢地和于诺熟悉起来,她发现这样一个长相普通的家伙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跟莫汐讲他刚刚在街上看到的一个老乞丐如何可怜,自己如何把兜里的钱全掏给了他。还有他出门的时候兜里经常会带些零钱,以防遇到乞讨的自己无力帮助他们。而且于诺对莫汐一直很照顾,莫汐患有白血病,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于诺也不例外,所以平时于诺总是义务地为莫汐打开水,于诺还会在莫汐值日的时候帮莫汐打扫卫生。这些都让莫汐觉得这个普普通通的于诺有着一颗不普通的爱心。莫汐还发现于诺是个满有才气的家伙,因为每次语文老师在作文课上读范文的时候,有莫汐的,也有于诺的,莫汐开始有些欣赏于诺了。
    有时候,莫汐会趁于诺不在的时候偷偷地帮他擦去眼镜上的灰尘,偷偷地帮于诺整理课桌上乱七八糟的课本。知道于诺不爱记笔记的莫汐会在上课的时候认认真真地听课认认真真地记笔记,因为莫汐知道,放学之后于诺会说,莫汐,你的笔记能借我吗?
    莫汐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于诺。有一天下午,上课的铃声已经响过了,于诺依然没有出现,莫汐不时地朝教室门口看上一眼,希望于诺能突然跑进来,但是每个抬头向门口望的动作完成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无尽的失望。那个下午,老师讲的什么莫汐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那个下午,莫汐一直魂不守舍,至到晚上于诺出现。那个下午,莫汐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于诺,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莫汐眼中的丑小鸭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幻化成了白天鹅,而于诺对自己在莫汐眼中的蜕变却一点都不知晓。
    后来就到了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本来为考得好成绩高兴的莫汐却愁眉不展了,因为于诺的成绩并不理想,他只报了一个比较普通的重点学校,莫汐一直希望能和于诺读同一所大学。在想了一天一夜之后莫汐决定放弃自己梦想的那所大学与于诺报了同一所学校。但是老天总不遂人愿,在莫汐被录取之后于诺却因一分之差被调剂到了另外一所学校,让莫汐感到幸运的是毕竟她和于诺在同一个城市。
    莫汐说他喜欢于诺喜欢了三年,却一直不知道他是否也喜欢自己。莫汐说她今天见到于诺本来想问他的,却没问,怕问了之后两人连好朋友都没的做。我看着莫汐,心里堵得难受。我说,把你的手机拿出来,给他发短信,告诉他你是怎么想的,如果他真的无动于衷的话,这种朋友不做也罢,省得整天为他牵肠挂肚费心劳神!莫汐还在犹豫,我从她包里掏出手机放到她的手上。莫汐犹豫着打开手机写了一条信息。过了很长时间以后,她的手机响了,莫汐不敢看,我拿过来看见屏幕上写着:莫汐,对不起,我只能跟你说声对不起。我真的不想伤害你,可是你想要的我却无法给予。莫汐,我希望你能原谅我,你,能原谅我吗?
    于诺你真他妈的混蛋!我吼了起来,然后就有泪从眼睛里冲了出来。我把手机递给莫汐,说,他哪有你说的那么好,你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却这么对你,凭什么呀?
    莫汐说,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然后我就看到莫汐在发抖,我抱着她我们一起放声地哭起来。路边有男生用怪异的眼神向我们看。我冲他们大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女生哭啊!我的声音一下子就提高了八度,那男生无趣地把脑袋扭开了。
    那个晚上,我一夜没有合眼,我想隔壁的莫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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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02 |只看该作者
占个座看故事
我不丑,也不准备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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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03 |只看该作者
    三、有些人来过,又离开了
    那件事之后莫汐一直郁郁寡欢,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安静的人,现在更安静了。
    有时我会安慰她一下,更多的时候我只是默默地和她一起分担心中的伤。我们照常去上课,照常去自习,照常一起去图书馆读我们喜欢的书,一起到书店看新到的小说,一起感受那干净美丽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动与哀伤,只是这其中多了许多无法言说的感触。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很多事情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的时候就突然地到来了。
    那是我们大二的下学期,我依然记得那天星期四,我们上午的第三四节是体育课。那天的阳光很好,在去上课的路上莫汐跟我说她不舒服,我说我陪你回宿舍休息吧!她说不用了,你去吧,帮我请个假。我说好。在我刚走了十几步之后就听到了身后有人在叫:有人晕倒啦!我的心惊了一下,回转身,莫汐倒在地上。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冲了过去,抱住莫汐泪水开始“哗啦哗啦”地往下掉。那时的我全然慌了手脚,只知道抱着莫汐一个劲儿的哭,这时旁边的人提醒我说赶快打急救电话,这时我才想起掏出手机拨了120。过了几分钟之后救护车到了,然后我们被拉到了附近的医院,莫汐被抬进了急救室。我在急救室门外的长椅上焦急地等待着莫汐:曾经和我一起说一起笑的莫汐。我真怕这道门会把我们永远地隔开。我在祈祷。我在为莫汐祈祷。老天保佑!保佑亲爱的莫汐快些醒过来。
    在我漫长的半个多小时的等待之后,医生从急救室走了出来。我赶忙跑了过去,医生说莫汐已经醒过来了,但是病情还有待进一步地观察。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拉着医生的胳膊千恩万谢。
    后来莫汐就住院治疗了,我打电话给她的爸爸妈妈,他们当天夜里就从苏州飞到了这里。因为学校还有课,我只能在空闲的时候去陪她。在学校的时候我怕莫汐寂寞就从杂志上找一些小幽默给她发过去,希望她能够开心。
    莫汐住院之后我觉得乌云散去了,可是我还是高兴的太早了。
    那天,我正在上课:中国当代文学史。手机振动。我拿出一看,是莫汐莫汐妈妈的,跑出教室接电话,然后我就听到了那个我不想听到的坏消息。我一路哭着失去理智地疯跑到了医院,病房的门开着,我冲了进去。莫汐在病床上躺着,脸色苍白。我握着她的手,暖暖的。她看到了我就露出浅浅的微笑,只有那么一下,然后她就闭上了眼睛。莫汐的爸爸妈妈哭了起来,而我再也没有泪水可流。我紧紧地,紧紧地抓住莫汐的手,想给她以温度,可是,可是已不能够。
    那天我临走的时候莫汐的妈妈给了我一封信,莫汐留给我的。
    打开来,里面是我一直很熟悉的字迹。

[ 本帖最后由 xiele 于 2009-7-14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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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05 |只看该作者
不会是一个悲剧式的事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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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1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葆力之士 于 2009-7-14 10:05 发表
不会是一个悲剧式的事故吧

有时候现实比故事还要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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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17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静: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很可能我已经不在了。我想说的很多话也只能写在这里了。
    静,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在我为期不长的大学时光里遇见了你,并且成了好朋友。在我们相处的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我过得很快乐,真的很快乐,我想真诚地跟你说声“谢谢”,谢谢你陪我笑,陪我哭,陪我度过了两年的幸福时光。
    有人说,上帝在关闭了某个人的一扇门之后,必然会为他打开一扇窗。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上帝在他还未关闭那扇门的时候,就已经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你知道吗?他为我打开了一扇窗,我才通过那扇窗得以认识了你。还记得我们的相识吗?你向我借一支铅笔。你说同学能借我一支铅笔吗?我就点了点头,然后把铅笔递给了你。那场考试对别人来说或许只是一场考试,而对我来说却意味着一次相遇,与你的相遇。
    你知道,我那天带了两只铅笔,其实你不知道我每次考试的时候都会带两支铅笔,这是高中时留下的习惯。相信你现在应该还记得那个于诺。我和于诺同桌的时候,有一次考试他忘了带铅笔,我那天文具盒里正好多了一支,就给他用。后来我发现他几乎每次都不带铅笔,于是以后的每次考试我都会特意带两支,只是为了每次都不带铅笔的于诺。后来就到了大学,虽然没有了于诺,我还是习惯性地带了两支铅笔,就是那支铅笔让我遇见了你。有时候我就想这真的就是一种缘分。
    我知道你一直很疑惑,一直坚持不用手机的我为什么忽然间买了手机,我想告诉你那是因为于诺。有一天我打开邮箱看到了一封于诺的邮件,告诉我他刚买了手机,还留下了他的号码,然后我就买手机了,希望你看到这里的时候不要笑我。我买手机只是希望能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希望看到他的信息,希望知道他在干什么,可是后来那件事情之后我才知道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我一直以为那个圆圆的舞台上会有于诺的身影,可是我终于发现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孤独的一个人,像小丑一样傻傻地起舞。那些天我一直盼望着天气能赶快走到冬天,天空能飘下雪花,那样在冷的空气里我就不会觉得我的心是冷的。
    宗璞在《长相思》里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儿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因为喜欢就一直在等他,一直等了四十年,那男子已娶妻生子,那女子却依然在等,等得让人心疼。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要花掉四十年的时间去等一个人,等一个等了四十年依然等不到的人。我想如果老天可以给我这样一个机会的话,或许我真的会去等,可我没有这样一个机会,没有那么长的时间去等待。我一直不曾告诉你,在我来大学之前,医生就说我的身体不好,不能来读大学,而我去固执地来了,而且那天医生还告诉爸爸妈妈说我能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或许还不到三年。这句话爸爸妈妈一直都瞒着我,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装作不知道罢了,况且我自己的病情如何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我来到这里只是希望能够跟于诺走在同一个城市的天空下,我希望能听到他对我说他喜欢我,只是这一句话而已,你想想,我这样一个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人还会希望得到什么呢?我什么都没想过要得到,只是想知道他是不是像我爱他那样爱着我,如此而已,可是我终于知道了,虽然不是我希望的,却还是有了结果。
    我就要走了,要离开这里的花,这里的草,还有这里的你,你知道我有多舍不得,舍不得那些与你一起度过的洒满你我笑声和泪水的日子,可是人总是要分别的,还记得初中和高中毕业时大家的留言簿上出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是啊,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是我不后悔我来过,不后悔!
    还记得苏曼殊的那首诗吗?
    人间花草太匆匆,
    春未尽时花已空。
    自是神仙沦小谪,
    不须惆怅忆芳容。
    现在我把这首诗写下来送给你。希望你不要把我的离开太放在心上。古人说“人生苦短”,我倒没觉得我短短的人生有什么苦,反而觉得很快乐,真的很快乐!
    总觉得有很多很多话要跟你说,只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想跟你挥一挥手说“再见”,可是我们却真的无法再见。
    别了,静!希望你的一切都好!
                                                                                                                                                                                 你永远的莫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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