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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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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别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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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2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这两个星期,几乎天天有两个面试,当然有些是没有过的。当是过的也不少,我始终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始终相信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总是抱自己那点弱小的尊严,觉得有乙肝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每次面试都坦白自己的肝情,然后换来的结果却只有一个:你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很感谢你的坦诚,但是。。。。。。结果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失望。战友别傻,不要以为你的坦诚可以换来多少的尊重,现实就是这么残忍,如果我们都不能生存下去了,我们还谈什么尊严?ZB是唯一的出路,至少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很多战友说要努力提高自己,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这句话绝对没有错。但是千百万次与好的发展机会失于交臂,我们的前途如何发展?不要怪我们,ZB只是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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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23: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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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23:05 |只看该作者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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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23: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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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07:43 |只看该作者
死都要ZB,死都要ZB,死都要ZB,死都要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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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09:51 |只看该作者
作弊不是个尽头,需要强力法律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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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0:58 |只看该作者
收集证据,做好反歧视的工作,必要时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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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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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1:24 |只看该作者

乙肝维权要标本同治。

你到大街上问一下,新食品法实施了,新,老食品法有什么区别,肯定没几个人知道,你再问问乙肝是什么方式传播的?还是没人正确了解,这就形成了一个严重问题,尽管国家有了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文件,明讲乙肝不是由饮食,饮水传播的,明讲不准任意检测乙肝两对半,不准侵犯就业权利,但是当乙人的体检结果暴露了,当你拿着各种文件与人事部门的人理论时,它往往火气比你还大 ,你知道他们心里咋想的? “你明明是个传染病,还来害人。”在这个思维左右下,他们往往与你对簿公堂也在所不惜。就连中国人大的老爷,都把专家们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的“甲型肝炎”表述又改为病毒性肝炎。又给我们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歧视 阴影,就连这样高级的官们都不知道乙肝的传播途径,都不知道世界其他国家是如何对待这个问题的,但即便如此,不知道战友们有多少人对他们普法+科普。你用邮箱给人大发去邮件了吗?你用挂号信给你的单位人事部门,老总, 用工作组的名义寄去,普法+维权资料了吗? 这是你自己的事,平时多出力,到时少流泪,这比你等到暴露了再临时抱佛脚好得多,别指望着哪一个人去 科普和普法,别指着哪一个人去向国家争取法律,为我们争取话语权;别指着哪一个人 (敏感词)示威解决你的问题,别指着再来个一超,大家一起投入,一起写信表达诉求争取法律,一起普法维权 。一起支持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词)示威法]
作弊可以解锝一时之困,但法律解决才是根本。当食品法规以“消化道传染病”为由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行业时,乙肝就已经被整个社会妖魔化,在别人把你看做一个传染病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时候,你的一切努力都会大打折扣的。
请战友们在为了求职而作弊或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继续向决策层写信,毕竟前者是标,后者是本。

[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林 于 2009-7-5 1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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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4:28 |只看该作者
没人能帮我们,我们只能自救,不管用什么方法,保住工作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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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7:02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的是:什么是标?什么是本?
所谓的标、本,那是说给当官的人听的。
我们携带病毒的人,在现实面前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
试问:真正维权成功的又有几个??

有关保护乙肝病人的呼声,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与制度??
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站在国家的角度,乙肝病人毕竟是少数,不可能为了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而承担着让大多数人处于被感染的危险中(尽管我们一直在讲聊天、吃饭...等不会传染,可是谁信呢??)。
事实上,如果你是一个健康的人,而你的身边有一个乙肝携带者,你会怎么想??
那种自我保护意识是不会允许我们自己过多的与这样一个人接触的!-----------这就是现实!

战友们: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如果单位要体检,我的建议就是:尽最大的可能作弊;坦诚----除非你不想要这份工作的话!
这就是中国,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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