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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世界肝炎日”前,倡议各地战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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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肝炎日”前,倡议各地战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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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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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01: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为宣传“世界肝炎日”,引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世界肝炎日”的重视,建议大家在这几天向当地的卫生局或卫生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卫生局或卫生厅回复其单位在“世界肝炎日”前后打算做方面肝炎相关科普、法规宣传?若打算做,在什么时间,哪些场所进行哪方面的宣传?通过类似这方面的信息申请,一方面了解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相关宣传计划,一方面“提醒”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有所“做为”。
一般卫生局、或者卫生厅网站都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该栏目一般都有“信息公开指南”,有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地址、联系电话、受理部门等。一般卫生厅的网站都有在线申请的功能,可在线填些并提交。另外可以下载“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然后按上面表格进行填写,填写后当面递交或按上面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的电子信箱发送电子邮件。

其中,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一般选择“纸面”或“电子邮件”,这样有利回复内容的“证据固定化”,同时引起对方对回复的重视,避免卫生部门口头或电话草率回复。
2、“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一般选择“电子邮件”或“自行领取”,这样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收到回复。
3、“所需信息的用途”可以填写“我经常参加乙肝方面的科普志愿宣传活动,想通过这次信息申请,了解卫生部门是否重视乙肝方面科普知识宣传,在‘世界肝炎日’前后活动计划,如有可能,愿意义务参与卫生部门的活动宣传中”,以此提醒卫生部门职责所在,也许他们看到民间志愿者都如此投入,拿着俸禄的公务员却毫无投入,汗颜的他们会安排“世界肝炎日”活动。

申请过程中注意事项:
1、申请书若不是当面递交,尽量在邮件发出或在线填写提交后电话提醒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说已经提交一个申请,望早日回复。
2、若书面递交申请,建议把本工作组的一些乙肝方面的科普、法规宣传单附上,借机给他们进行宣传。

(我这个倡议书来源于我看到郑州市卫生局做的一个卫生日宣传材料,发现里面有爱眼日、爱耳日、艾滋病防治日、结核日等,但惟独没有乙肝方面的卫生日,所以想在“世界肝炎日”前做个这样的申请,对于提醒卫生部门重视乙肝人群,推动卫生部门做乙肝方面的卫生工作非常有意义。大家在申请中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13393717799,或QQ409501385。)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摘要: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附件二、我申请的两个信息公开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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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07:55 |只看该作者
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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