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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乙肝病原携带者冲击餐饮业门限
楼主: sophia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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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原携带者冲击餐饮业门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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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2:58 |只看该作者
对中国10%公民不公

    一名在求职道路上屡屡因为乙肝携带者身份受阻的受访者,在他的博文上写下了如下文字:

    “敏感、多疑、莫名的恐惧、沉重的压力,这就是我,一个乙肝携带者的真实生活状态。作为一个身体没有伤痛、无需打针吃药、也不会对他人构成威胁的正常人,各种体检,已经成了我的梦魇,为什么单单是求生存,都会如此不易?体检,这个很中性的词汇,每每听到,都会让我那还算完好的肝,一颤再颤!”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会学家顾海兵看来,强制体检这个莫名奇妙的规定,应该和那个大概全世界未见的强制婚检一道,早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箱。

    “强制体检大面积展开是从文革中后期开始,到上世纪90年代愈发强化,现在则完全固化。”他说,1994年出台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与标准》规定,中央直属、国务院直属的公务员招聘中,须强制检测乙肝,引得各地方政府在招聘公务员时纷纷效仿,随后又引得各行各业的效仿。而当政府意识到错误,在2005年修正相关招考规定时,强制体检已经进入一个“大怪圈”。“为了几个可能的病患而让成千上万人陪绑,这时一种什么逻辑?体检‘枪手’,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职业,就是强制体检机制催生出来的怪胎。”

    “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平衡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强制体检,就是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就是对中国10%公民的不公。”他表示,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除了警察、外科医生等少数高危易出血的行业,其余行业都向在中国被称为“携带者”的人员敞开大门,而且大部分国家不会要求强制体检,乙肝指标,更不会成为就业门槛。“体不体检,那完全是个人行为,是绝对禁止用于就业用途的,因为,那涉及到个人隐私。”

    潜移默化的社会偏见

    对于乙肝歧视,除集中在受教育权、就业权两方面外,来自社会大众潜移默化、不经意间流露出对这个边缘群体的偏见,往往更具有破坏力。

    网名“死有不肝”的网友,是沙坪坝区一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乙肝携带者。本学期开学不久,一个北京某名牌大学的教授到他们学校开讲座,讲完之后是自由提问时间,当有人向其问道“对于目前的大学生谈恋爱有何看法时”,教授痛斥了当代大学生堕落的爱情观。他当着数百听众的面,举了他们学校一个班上例子。

    “在校期间少说也有10几对恋人,可是走到最后,只剩下多少?一对!”教授顿了一顿,然后操着另一种腔调说:一个乙肝,一个肺结核。

    教授说完,全场一片大笑。但是,“死有不肝”没有笑,他只觉得背心一阵发凉,这个笑话让他觉得如此刺耳。他说,教授所说的“乙肝”,其实是个病原携带者,因为乙肝患者是不能入学的,这个“肺结核”也是不会传染的原发性肺结核。“说起来,这两种人都算是大体健康,但在一般健康者的眼中,他们也会被视作‘异类’。”

    在讲述此事时,“死有不肝”说,教授的初衷也许并非如此,但是他如此的表述,不啻已经伤害到了“死有不肝”。“高校教授应该算做高素质的人群了,可就连他们也拿乙肝携带者来开玩笑,实在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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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2:58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怎么趁热打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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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2:59 |只看该作者
乙肝携带者的权益战

    “重庆战网”QQ群的签名,是这样一句话,“消除歧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普及科学知识,消除愚昧;还有一种是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黄刚说,为争取到他们应得的权利,他们一直在和不合理的现象和妨碍公平的力量斗争着。

    “就拿这次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来说,因为很多重庆‘战友’是肝胆相照论坛的常客,有人甚至是版主,而肝胆相照无疑对此次新法的推出起了关键的作用,所以论功行赏的话,《食品安全法》应该给重庆人记上重重的一笔。”

    黄刚所说的斗争,早在2003年就兴起了。从那年起,中国的乙肝携带者群体发起了一场场后来被他们称为声势浩大的反歧视运动,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当时的《食品卫生法》上,而风暴眼,则是“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这一条。

    2005年2月,由“肝胆相照论坛”版主“小谷子”执笔撰写了《关于不再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及服务行业的提案》,该提案建议取消《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相关条款。帖子一经肝胆相照论坛张贴,旋即引发了诸多网站的转帖。从那年起,一些活跃分子开始游说两会代表,请他们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来。

    2006年9月,他们获悉国家正在制定《食品安全法》,而新法有可能延续旧法对乙肝携带者的错误限制,于是,他们通过网络发起声势更为浩大的呼吁,并通过多种方式向人大、向国务院法制办、向卫生部提出对该法的意见和建议。

    2007年3月,在乙肝病原携带者声音的影响下,律师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皓东在两人联名提出的“公民提案"中,呼吁全国人大审查包括《食品卫生法》在内的对乙肝携带者的不合理限制。这一“公民提案”引得媒体争相报道,成了乙肝病原携带者们的舆论后援团。

    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被正式通过,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从业限制终获取消。

    1.2亿乙肝携带者,终于了却了一桩夙愿!


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3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原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摘自卫生部《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刘德华点燃了一把火

    当香港歌手刘德华接过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颁发“护肝大使”的证书时,那一刻,他可能自己还不知道,他已经成为内地千百万乙肝携带者共同的偶像。

    新闻发布会上,刘德华轻轻松松承认自己的乙肝携带者身份后,不仅在到场媒体间炸开了花,就连基金会的官员,也都个个错愕不已,因为他们也并不知道刘的携带者身份,请他出任,这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我定期检查,什么病也没有,身体好得不得了。”面对内地媒体关于“乙肝歧视”的提问,刘天王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这个词我还没有听说过,香港并没有乙肝歧视啊!”

    也许很多人会心存疑问:刘德华拍了那么多吻戏,乙肝肝毒传染给女演员怎么办?对此,记者在一本由卫生部出版的关于乙肝携带者的宣传资料上看到,如果想通过接吻传染乙肝肝毒,那么一次性至少得吞掉对方5公斤的口水!

    一个乙肝“战友”干脆将自己的网名改成“我爱刘天王”。她说她曾经羡慕过艾滋病毒携带者,因为他们不会被公司、学校要求作体检,他们还有一个形象大使濮存昕,而自打濮大使出任后,整个社会对于艾滋病毒的认知和携带者的包容有了极大的、快速的提升,大家再也不会谈艾色变了。而正因为有了刘德华,她也感到这两年多来,社会对他们的误解,也在逐渐冰释,不再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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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2:59 |只看该作者
多数乙肝无需寻医问药

    确实,在中国,将乙肝肝毒比喻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恐怕是再恰当不过,说它熟悉,盖因从进幼儿园开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求职,周而复始的体检,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测你有没有乙肝病毒。没有,你可以尽管去狂欢庆祝;而一旦被测出,那么你就可能遭遇失学、用人单位拒收、爱人离开、朋友疏远等等而变得悲天悯人。说它陌生,那是因为虽然看似人人都可能说出个乙肝的“一二三四”来,但人们似乎忘记了最基本的一点:乙肝和甲肝不是“孪生兄弟”,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病毒,甲肝通过消化道急性传播,而乙肝病毒,只通过血液、性行为和母婴传播,有点类似艾滋病毒,而且,母婴传播的主因是产道挤压时婴儿皮肤破损,乙肝母亲也并非母乳喂养的绝对禁忌症,现在用母婴阻断的方式可有效地减少母婴传播。

    科学家曾经拿黑猩猩做过一次著名的实验。他们让黑猩猩吃下大量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结果黑猩猩并没有感染上乙肝病毒,从而证明了乙肝病毒不会通过消化系统传播。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皓东明确地说,只有两成左右的携带者会演变成慢性肝病,这其中仅4%以内的人会转为肝硬化,而患上肝癌的,更是低于0.4%。80%的乙肝携带者甚至无需寻医问药,“一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比如共用办公室、宿舍、在同家饭堂进餐都不会被传染,这些知识在国内外的乙肝防治指南上都写得非常清楚。" 

    欺骗苍生的医疗广告

    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研究肝病医疗的专家,蔡皓东医师分析了大众对于乙肝迟迟难以释怀的成因。

    “除了科普宣传的不普及让公众对乙肝病毒一知半解外,铺天盖地的乙肝医疗广告,对于国人对乙肝的盲目认知,起到煽风点火、推波助澜的作用。”蔡皓东说。

    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很少听闻乙肝歧视案例,而且当时的各项体检,基本不涉及乙肝这一项。1989年,中国曾经爆发过一次较大面积的甲肝疫情,但是很快得到了遏制。进入90年代,各个药品厂似乎集体从那次事件中获得启发,将目光纷纷瞄准了那1.2亿人的医疗药品市场。一时间,电视、报章、杂志对于乙肝药品的广告宣传达到无以复加的密集度。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那时候,诸如像“乙肝具有极大传染性,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危机家人、朋友、同事的安全”、“乙肝若不及时控制,将会导致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用药广告俯首皆是。

    公众对于乙肝的恐惧,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被妖魔化过后的乙肝让人人自危,并逐渐形成“乙肝是一种猛烈的传染病”的观念。而真相是,很多无需用药的携带者被拖下了水。因为乙肝发病时才需治疗的特殊性,很多携带者在无需用药的状态下贸贸然用药,反而导致体内病毒变异之后侵入人体,让没有病的人也害上了病,那种一停药就复发的病让携带者们被无限套牢。

    直到2003年由国家工商总局、药管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文禁发乙肝广告时,药商们已经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一些黑心药商为规避禁令,更是混淆视听,大打擦边球,将甲肝和乙肝混为一谈,统称肝炎。而那时,社会对于乙肝的恐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形成,进而变得根深蒂固,引发了严重恶果: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曾经在一个中等城市做过调查,有超过50%的当地市民不愿意和乙肝携带者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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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3:00 |只看该作者
消除歧视先消灭无知

    歧视源于恐惧,恐惧源于偏见,而偏见来源于误解。伴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以及即将生效的《食品安全法》,在法律层面上,乙肝携带者就业权、受教育权正在逐步得到保障,但是要消除长久以来形成的对乙肝携带者的偏见和歧视,仅仅靠几纸法令,还远远不够。

    “就拿之前那两名携带者想做餐饮遭拒的事例来说,你能去责怪餐馆老板吗?如果店老板聘用了那两位携带者,他们将承担莫大的风险。其一是来自餐馆内部,其二是竞争对手,只要有人将这个消息发布出去,这家餐馆可能就只能面临失去消费者、进而关门大吉的结果。换位思考一下,餐馆老板宁可成被告也拒绝,兴许他们也有几分不得已为之的苦衷。”蔡皓东分析说,反观消费者,去不去有乙肝携带者从业的餐馆吃饭,他们有选择的权利。就算不去,也无可厚非,毕竟乙肝造成的恐慌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知者无过,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

    在蔡皓东看来,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要消除公众对于乙肝的错误认知,首先是要他们分清乙肝患者和携带者的区别,进而使其了解乙肝的传播特性和方式,让他们不再“谈肝色变”。如何做?

    “一是普法,法无规定者不可为之,法无禁止者皆可为之。中国是法制社会,让公众从相关法理上了解,有助于从根本上扭转大众对于乙肝的看法;二是普及乙肝知识,逐渐消除公众对于乙肝的过度戒备。这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蒲永健与蔡皓东持相同看法,他表示,在经历了一系列病毒传染、以“SARS”达到顶峰之后,中国人已经被传染病折腾够了,大众对可能产生传染的病原过度紧张,也是情有可原,但是现在应当是各相关部门行动的时候了。“就像此前对待艾滋病一样,经过相关部门的长期不懈的科普活动,目前,社会对于艾滋病携带者的态度已经大为改观,其实政府可以借鉴对待艾滋病宣传的做法,更广泛地宣传乙肝知识,使大众彻底摒弃对乙肝的偏见和歧视。”蒲永健说。

    就如“我爱刘天王”所说:“其实,政府请名人为我们代言,并不一定非要请演艺界明星,政界的、商界的各个领域的都可以啊!偏见来源于无知,只有大家都了解了乙肝病毒,我们才能够真正地活在阳光下。”


来自心灵深处的孤独
    陆军是谁?说起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并不熟知。但是,如果提及从2005年开始的那一系列轰动全国的乙肝歧视案,很多人都应该有所耳闻。而陆军,这个38岁快到不惑之年的河南汉子,正是那一桩桩诉讼案的幕后推手。

    陆军现在的头衔有很多,“反对乙肝歧视的斗士”、“乙肝歧视维权第一人”、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等,而这众多头衔中,最让他看重的,无疑是网上一个人气论坛———“肝胆相照”权益版的版主,这个致力于为乙肝携带者维权的BBS,通过连续几场实打实的战阵,终于将“乙肝歧视”这个概念搞得妇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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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3:00 |只看该作者
陆军,网名“金戈铁马”,一个乙肝病原携带者。他并非天生遗传,而是命运同他开的一个“玩笑”:12岁那年在做一个常规手术时,他在手术台上感染了乙肝病毒!在那个年代,大众媒体上关于乙肝的描述,用陆军的话来说,就像是洪水猛兽般,而且民间将乙肝等视于绝症的流言蜚语,更是让陆军背负起沉重的精神压力。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敢对外界公布自己的病情,更难以找到倾谈的渠道,他感觉很孤独,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孤独……

    维权路上的“急先锋”

    陆军最早接触“肝胆相照”是200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上网搜集治疗乙肝的善本,不经意间来到“肝胆相照”网站。当时,该论坛已经是有10余万网友注册,“原来有这么多同病相怜的朋友。”很快,陆军在这里找到归宿感,他们在BBS这个虚拟的社区相互取暖,相互慰藉。

    但是,无数病友因为乙肝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所遭遇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而又无可奈何,时常让陆军愤懑填胸。“我们都是正常人,为什么却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必须有人要挺身而出。”

    越想越想不通的陆军,一气之下把工作辞了。这之后,他逐渐转变成了一名专职的公益活动人士,并在2006年底在北京注册了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这是一个公益性、非营利性,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事业的机构。

    反歧视战斗未有穷期

    从去年末开始,“益仁平”在网络上发起召集乙肝维权志愿者活动,希望依靠志愿者们的游说,向参加2009年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推销自身诉求。

    《检察日报》载文称:在中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中,陆军这个名字本身,便带有强烈的号召力。无论是诉讼,还是上书全国人大,他一步一个脚印地,将民间的声音传达给政府机关和立法机构,“直接推动了我国反乙肝歧视立法的进程”。经过这大大小小几十场的维权诉讼,陆军是越做越有快感,越做越有信心。“我还要继续奋斗,直至乙肝歧视在中国彻底消失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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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3:01 |只看该作者
纸上权利变为真实权利

    国人还要走很长 很长的路

    记者:您认为就目前中国现状来看,关于乙肝病原携带者维权最大的阻碍在哪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阻碍?应该如何消除?

    陆军:我觉得最大的障碍有3个,一是当前仍然有相当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包含有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内容,这主要是由于以往我国的很多法律在立法的时候都不是开门立法,没有充分吸收科学意见,所以导致法律失之于片面;另外一个是现在中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乙肝携带者的权益保护。在我国,有很多专门机构来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如有残疾人联合会保护3000万残疾人的权益,有妇联保护女性的平等权利,有消费者保护协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糖尿病协会、性病艾滋病协会……然而,乙肝人群多达近一亿人,人群如此庞大,却没有一个专门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机构。仅靠我们这样的民间公益组织,所能做到的工作实在太有限;还有就是目前国家关于乙肝携带者的科学宣传不够到位,大众对于携带者的普遍看法还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因而盲目地恐慌。医学上早就证明乙肝携带者并非传染源,但是这条信息到目前也没有得到有效传播。

    记者:对于国家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您作如何评价?

    陆军:我认为,《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对肝炎病原携带者的从业限制,是一个巨大的立法进步,这使得我国近一亿乙肝病原携带者和2000万丙肝病原携带者恢复了在食品行业的从业权利!是乙肝战友们多年推动的结果,也是众多医生(庄辉、徐道振、蔡皓东等)、律师(李方平等)以及国内众多民间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它也是党和政府近年来力图消除乙肝歧视的整体政策精神的体现。

    然而,纸上的权利要变成真实的权利,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现在非常关注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制定与《食品安全法》配套的法规和规章时,是否能进一步具体体现现代科学对乙肝、丙肝的认识,进一步具体落实肝炎病原携带者的从业权。我们同时还需要关注各省市立法机关是否会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地方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删除对于乙肝、丙肝病原携带者从业限制的地方性规定。

    记者:参与乙肝维权,您的动力是什么?受助对象对您的最大触动是什么?

    陆军:目前我们的工作,是利国又利民的公益事业,能够从事这样的事业,我个人也经常感到非常幸运。特别是能够帮到那么多的人,许多人因为我们的工作而得到了工作机会、而恢复了尊严。每想到这里,我就会觉得特别受鼓舞,特别有信心把这项事业继续做下去。我最希望建立起一种“平等、反歧视”的理念,并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树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平等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受助对象对我最大的触动就是他们的无助,很多乙肝携带者,他们的命运真的很悲惨,而且孤立无助,就像社会的弃儿。上周,北京有一位女“战友”打电话给我,说她所工作的单位要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中包含了乙肝,她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无心工作了,精神完全崩溃了,因为体检就意味着她的乙肝携带者身份的暴露,就意味着丢工作、被同事冷遇、失去朋友……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感到自己简直要疯了。”

    记者:益仁平”目前运转得怎么样?遭遇到哪些困难?

    陆军:“益仁平”目前运转很好,2008年,我们协助的公益诉讼里,有5起案件获得了6项全国性的评选,这个成绩是非常惊人的,我们自己也没有想到。所遭遇到的困难,主要还是人手不足,向我们投诉和求助的人非常多,但我们人手有限,所以我们无法给所有的求助者提供及时的帮助,我们自己常常为此而苦恼、自责。而如何能让反歧视的工作做得更好,这是我想得最多的问题。

    记者:您曾经考察、走访过一些发达国家,在反对乙肝歧视的问题上,他们对于中国可资借鉴的做法和经验有哪些?

    陆军:我觉得一是亟需构建完整的反歧视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法律,如《反歧视法》、《反就业歧视法》等;另外还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如乙肝携带者协会、平等机会委员会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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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1 23:44 |只看该作者
3月24日,《时代信报》记者收到了著名学者胡星斗和维权律师李方平联名所发发出的一份《消除“乙肝歧视”的公民意见书》。

    《意见书》中提到,举凡劳工权利保障健全的国家一般都禁止或限制入职体检的做法,而且普遍将乙肝、艾滋等病原携带信息作为公民个人隐私进行严格的保护,更绝对不允许将此列为能否入职的评定因素。而中国目前的现状是,诸多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都要进行入职体检,在此过程中有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无理拒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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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1:07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不只是报个道而已。。。。。。。。
感谢时代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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