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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大三阳被公司辞退了,只能这么算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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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阳被公司辞退了,只能这么算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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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4 22: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大三阳被公司辞退了,只能这么算了吗?
各位战友:
      我在某品牌电脑专卖店上班,工作职责是接触客户销售电脑和周边产品。去年十月公司组织集体体检结果查出我和另一个新进员工都是大三阳,他由于是处在试用期人事部直接将其辞退,由于我当时已经签订合同而且业务能力较不错总经理说先让我治疗一段时间,于是我开始频繁出没各大医院,全面的检查,详细了解乙肝的各个方面。去年十月的HBV-DNA是1.53*10的6次方,但肝功仍然正常,出于想保留工作的想法,我开始抗病毒治疗,用药阿德福韦酯和复方乙肝灵。到今年2月4号我去复查,两对半还是大三阳,但病毒量降到2.53*10的3次方,联系公司,通知我和公司人事部员工一起去做次两对半复查,结果是大二阳(最初查体的结果也是大二阳,但我在其他医院都是三样都是三级甲等医院),部门经理联系我说因为一直没有转阴而且公司咨询医生说有传染性,让我自行安排其他工作。鉴于我工作的性质,都是一般性的工作接触就是有传染性也需要有个途径,难道乙肝通过面对面的说话,握个手,不小心溅到的唾液也会传染吗?而且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不得以此理由辞退员工(我的工作明显不是餐饮和幼教等禁忌职业),在接到辞退通知的那一霎那,我强烈的感受到他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第一时间我就想到要用法律给自己,给同样携带乙肝病毒的人们讨一个说法。
       希望有过相似遭遇奋起反击的朋友,或者有着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能够给于一些帮助或者建议,我想这样的情况绝不只有我遇到,需要帮助人也应该不只是我一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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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0:40 |只看该作者
收集该单位乙肝歧视的证据然后进行维权
具体可参考就业维权手册
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
爱肝连线:0371-67956079
益仁平网站:  www.yirenp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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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0:4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sn1 于 2009-3-5 10:40 发表
收集该单位乙肝歧视的证据然后进行维权
具体可参考就业维权手册





上诉吧,顺便把人事部说说的医生也带上
由于他的误导才由人事部的错误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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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4:5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矿物质 于 2009-3-5 10:44 发表





上诉吧,顺便把人事部说说的医生也带上
由于他的误导才由人事部的错误的决策


楼上的,请注意区别“起诉”和“上诉”啊~~
按照上上楼的通知说的做就很好了!维权的话,证据是关键!而证据的收集最关键的又是技巧,所以还是全楼主认真参看《维权手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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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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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5:32 |只看该作者
加油为了大家
最后的机会
人民网强国论坛有关两会中反对乙肝歧视的提案已经达到签名 第二,其大家去支持。发帖投票。光在论坛上讨论自己的事可耻,请看我强国论坛的留言,参见 :
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第三十九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而乙肝携带者个人隐私同样受保护已经是世界做法,为啥资本主义能作到而伟大的社会主义做不到?医院和用人单位招工,用工体检中违法侵犯个人隐私为啥无人问?为啥不能向保护艾滋病携带者那样立法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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