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sj.yiwu.gov.cn/021_1/02/02/200810/t20081016_149764.html
义乌市2007-2008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预防控制工作的力度,消除乙肝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有效降低我市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实现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决定,2007-2008年在全省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浙卫发〔2007〕153号《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2007-2008年浙江省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调查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乙肝两对半检查中有一项阳性者,不予补种。
三、疫苗规格、补种针次和免疫程序
1、疫苗规格: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使用5μg酵母苗,1992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使用10μg酵母苗。
2、补种针次: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应补种3针次;既往接种少于3针者,应补足3针。
3、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种。第二针与第一针的间隔时间应≥28天,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时间应≥60天。
四、时间安排:
查漏补种工作分两年完成:2007年完成小学及小学以下儿童及相应年龄散居儿童(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2008年完成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2007年 8月底前全面完成方案制定、培训、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部署落实。
1、2007年8月10日前制订下发《2007-2008年义乌市面上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2007年8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种工作的逐级业务培训;联系落实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阵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完成告家长书、调查登记表格资料的准备并下发至各接种点。
(二)2007年8月底前完成乙肝疫苗及注射器的逐级下发工作。
(三)2007年8月-9月上旬,结合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开展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工作。
(四)2007年9月-2008年3月,全面组织实施2007年度应种对象乙肝疫苗接种。
(五)2007年12月底前,逐级上报2007年度查漏补种工作进度资料。各免疫接种单位自8月始每月汇总上报查漏补种工作开展情况进度。2008年5月底前逐级完成资料收集、统计和活动总结并上报。
(六)2008年度查漏补种工作启动时间将根据疫苗及注射器到位时间另行通知。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按要求逐级上报接种资料和工作总结。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认真开展查漏补种业务工作的培训是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的重要条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分级分批做好参加查漏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以保证全市按统一方案完成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的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目标;应种对象的判定方法;疫苗及注射器使用、管理的要求;接种现场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的掌握、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上报与保存;督导、评估与总结。
(二)摸底调查
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所有适龄儿童。各地要加强重点地区的查漏补种工作,特别是做好民工子弟学校、流动儿童聚集地适龄儿童的排查工作。调查内容为乙肝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乙肝两对半检测结果。对排查后需要接种乙肝疫苗的适龄儿童按要求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义乌市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保存好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以便检查、校对。
(三)免疫史判断
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有接种证者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无证无卡且家长回忆不清(即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四)接种预约
对补种对象接种前,接种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并要有书面告知书(见附件6)进行预约,尤其是要落实好乙肝疫苗第二、三针接种的衔接工作,由于乙肝疫苗需接种3针,且第二、三针间隔时间较长,各地应通过各种方式,在接种第一针和接种第二、三针前,及时通知每一个接种对象,落实好相关衔接工作。
(五)疫苗和注射器的管理
本次查漏补种所需乙肝疫苗及配套注射器材经费由省财政支出,由省疾控中心统一按照集中采购程序采购后,免费逐级下发至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分配计划(调查摸底掌握应种对象数)分批下发到各免疫接种单位。疫苗和注射器要实行专帐专管,不得挪用或与常规免疫疫苗混用。
市疾控中心、各免疫接种单位必须做好各种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的合理分发。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各单位对冷链设备进行合理安排,保证疫苗贮藏温度在2-8℃。
(六)现场接种准备与实施
各免疫接种单位按目前承担的免疫规划辖区地段分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接种点,每个接种点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禁忌症告示。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采用定点接种的方式。
接种时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进行,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一律不予接种,并做好副反应处理的准备工作;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安全接种,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理;接种后接种人员要按规范做好接种记录,要将补种日期填写在附表1相应栏中作为现场登记,同时及时登记录入接种证(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