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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被广州汇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歧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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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州汇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歧视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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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09:05
    昨天收与这家公司签了“接受应届毕业生意向书”,上面第一条就这样规定:乙方保证身体健康,若患有肝炎(含大小三阳)等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不以从事所应聘工作的疾病,则不得与甲方签约,乙方到甲方报到后,甲方将组织体检,一经查出患有上述疾病,退回学校处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这家公司是国有企业,属于中国电信广州研究院下面的一个子公司,竟然明目张胆地在意向书上写着不要大小三阳。公司给我十天的时间考虑,现在不知道签不签协议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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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0:31
查DNA 去  跟他们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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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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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0:59
楼上的,要学点法律知识,就业促进法规定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能歧视的,查两对半已经是歧视,还查什么DNA?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w=2&id=894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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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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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1:15
楼主先生:我刚搜索了,只看到2007年招聘的条件.你是从哪得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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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1:20
我肝功能一直都是正常的,就是大三阳,显然是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今天早上又去医院做了检查,查两对半和肝功能,星期一才有结果,感觉很漫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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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1:21
614  我笔试、两次面试都已经过了,昨天签了意向书,意向书上就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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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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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1:30
不要急,应该与公司直管部门取得电话联系(注意电话,不是面谈),说明你的情况(匿名),并介绍乙肝的传染途径及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注意语气,先要准备一下怎么说,礼貌中要带有威力.
但愿对你有用,望有经验的人给楼主出主意.
可怜的孩子,看了心疼,你不心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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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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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1:44
注意保留意向书文本,扫描到U盘里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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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2:30
谢谢614的建议啊!估计很难与国企斗,不报太大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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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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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6:42
大家要积极向上反映
我已经在局,厅,部,各级医疗主管部门网站信箱留言,并且到市局,省厅反映,我认为医院保护隐私是关键,远比暴露后与用人单位纠缠重要。隐私权比就业权更能提高社会地位。经常到各级政府网站,各级卫生局,厅,部网站信箱留言反映,不要都依赖别人,乙人要自救,人多力量大,我经常发留言,也经常接到这些部门的邮件,电话,他们这些大官不到这里来,不知道这里的事,光在论坛上讲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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