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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3岁“乙肝宝宝”入幼儿园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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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乙肝宝宝”入幼儿园遭到拒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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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自由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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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22:21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11月04日 07:40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


  ○母亲心痛:我儿子为什么不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入园?

        ○幼儿园园长:担心其他家长不理解;专家:一般性接触不会传染

  “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去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玩啊?”开学已经两个多月了,3岁的儿子几乎每天都会问同样的问题。

  “我心里特别不好受。”昨天,家住鄞州小城春秋的吴女士给商报热线87270000打来电话,希望能解开心结,“我的孩子为什么不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入园呢?”

  只能让孩子一个人在家玩耍

  吴女士的儿子今年3岁,在8月份的幼儿园入园体检中,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呈阳性,园方表示拒绝接收。

  “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莫非我把病毒传染给儿子了?”吴女士带着儿子到医院检查,结果证实儿子的确是“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没有肝炎临床症状、体征,“也就是说我儿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医生说,这病在稳定期传染的可能性很小。”吴女士将医生的诊断转达给幼儿园,园方仍然拒收。

  现在,吴女士只能让儿子一个人在家玩耍。“要是明年仍不能上幼儿园怎么办?如果将来上了幼儿园,老师和别的家长知道儿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不会让其他小朋友与儿子一起玩耍?会不会歧视他?”吴女士对儿子的未来感到忧虑。

  家长难接受孩子有“乙肝同学”

  “说实话,我恐怕难以接受。”同样是一个3岁孩子的母亲,庄女士坦言,自己无法接受儿子的幼儿园里有乙肝病毒携带儿童,“如果幼儿园一定要接收这样的孩子,我会给儿子换幼儿园。”

  和庄女士有同样想法的家长不在少数,家长的看法也影响了幼儿园的立场。

  拒收吴女士儿子的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拒绝孩子入园一是考虑到怕传染给其他孩子,二是担心其他孩子的家长知道后不理解,“而且我们也是根据医院的体检报告和相关规定来做的。”

  《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规定:“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

  是否接收孩子取决于谁?

  记者就此采访了鄞州区教育局幼儿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幼儿园之所以不肯接收“乙肝宝贝”,主要是怕病毒传染,“毕竟幼儿园的学习生活不同于小学、中学和大学,小朋友生活上接触比较多,传染的可能性也大。”

  这位工作人员说,是否会传染主要以医院的体检报告为准,如果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是合格的,幼儿园一般是会接收的。

  鄞州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一般只负责提供检查并出具体检报告,最终的决定权还在于各家幼儿园。这位工作人员坦言,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在还没有很好的治疗办法,可供使用的药物也比较少。

  按照相关规定,病毒性肝炎作为乙类传染病之一,一般要求进行隔离治疗。那么,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也在其列?对此,鄞州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卫生部门对这一块尚没有明确规定,接收与否,还要看教育部门和各幼教机构。

  不少家庭面临同样的问题

  和吴女士一样,全国各地不少有“乙肝宝贝”的家庭面临着同样的窘境:

  《福建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细则》规定,幼儿入园前须进行肝功能体检,如是“大三阳”,不能入园。

  沈阳市和烟台市亦有相关规定,儿童在上幼儿园之前需要到指定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入园。

  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按理说,这款条文足以让“入园难”的“乙肝宝贝”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幼儿园,但现实中,为了避免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数家长宁愿采取私下协商的方式,请求幼儿园接收孩子。

  见习记者 石承承

  新闻链接

  一般性接触不会致传染

  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提到,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

  据专家介绍,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是乙肝患者,当他们身上的DNA病毒呈阳性时才有传染性。人们通常所说的“小三阳”、“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经过特殊治疗,只要定期复查就可正常工作、生活。像吴女士的儿子经检查后,肝功能一切正常,这说明他不具传染性。

  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个新生儿一出生都会打疫苗。儿童在一起时,一般不存在传染的可能。

  同时,乙肝是血液传染性疾病,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染、母婴传染,以及被乙肝病毒污染的医疗器具因未消毒干净而带来传播。不会通过正常的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非经血液的一般性接触不会造成传染。

  社会呼吁消除乙肝歧视

  2004年9月,全国9个乙肝网站联合致信教育部,要求教育部制定保护性政策,纠正各地对感染乙肝病毒儿童的歧视做法。

  2007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与免疫研究室主任邵一鸣教授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幼儿入园、入托权利的建议》,提出:应将现在入园、入托前对“乙肝病毒”检测的做法改为检查免疫接种记录,确保新入园(所)的儿童都注射过乙肝疫苗,这样可确保幼儿园中不会发生乙肝传播事件。

  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严琦、张礼慧、何永智联名递交提案,建议保障“乙肝宝贝”的入园机会。

  委员们表示,自己身为母亲,能够体会到这些“乙肝宝贝”母亲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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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文思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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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8:18
入学入职禁查已肝两对半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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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8:53
原帖由 275620 于 2008-11-5 11:00 发表
在没有民主,人权的社会,,,,,,,,,,我无语。      我希望我们这些人所受的苦难在不远的将来全算在GCD的头上,让GCD从地球上永远消失。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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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9:05
全社会对乙肝的认识还不够,要消除歧视还很难。光制定法规条款有多大用?就算让孩子进去了老师同学的排挤和眼光就够你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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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9:30
这个国度的人太冷漠,太残忍了...........

                                                       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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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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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0:04
无政府状态呀,危险.
政令不通了,恐天下大乱了.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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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0:12
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遭遇了不公平
对他们三岁还不懂事来说也许更多的噩梦,无形的压力,对性格产生出孤僻并可能残忍变异的危险还在后头.......
希望政府早日解决这些真正的民生问题
仁爱终将是这个宇宙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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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1:33
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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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0:22
开始向下一代蔓延。看中国人的忍耐力有多强
偏激内容已经编辑。见谅。跟天涯一样什么都是敏感问题不让说.招聘歧视公司名单不能谈维权就灌水?顶http://ahbver.blog.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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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白衣天使 携手同心 锄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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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0:31
原帖由 阿离 于 2008-11-5 19:05 发表
全社会对乙肝的认识还不够,要消除歧视还很难。光制定法规条款有多大用?就算让孩子进去了老师同学的排挤和眼光就够你受的了

正因为如此,最需要制定的保护隐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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