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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10-29 18:22
紧急求助!拖欠他人贷款炒股,几十万玩完,是不是敲诈?
刚刚才知道的消息!请大家帮忙想个办法啊!!
我朋友的父亲和他的朋友最近出大事了,现在手机关机,欠人家几十万元的货款,生意也关门了,与家人失去任何联系,家人好很急。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的父亲联合自己的朋友,代理深圳市志高事业有限公司的助长保健品——“百高展力胶囊”,一个代理云南昆明片区,一个代理重庆片区。最开始,两边都赚了不少钱。
去年年初,当时股票行情非常好,他们觉得卖“百高展力胶囊”赚钱远远没有炒股票来得快,再加上身边有人蛊惑,两人就拖延交付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公司的货款,把60多万元现金砸进股市。
可是,后来股市行情一天比一天恼火,大盘从6000点直线下滑到2000点,他们不服输,又到处借钱往股市里面砸,总共亏了40多万。他们只得拖欠“百高展力胶囊”的货款,撤掉昆明和重庆的办事处,关门大吉,一走了之,现在家人和朋友都联系不上他们,急死人啦。
可是在他们和家人与失去联系后,事情变得更复杂了。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发来律师授权声明和律师函,要求朋友的父亲和他的朋友迅速归还货款、并且要求登报道歉,否则要在法庭起诉。
大家看看原文(从志高网WWW.BY-GOD.CN上找到的),给我们出个主意吧,我朋友一家人整天以泪洗面——
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重庆市东正律事务所师申明
近段时间,深圳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高公司)在昆明、重庆等地代理商破坏公司荣誉,没有客观表述志高公司产品“百高展力胶囊”的助长功能,对消费者作出不当承诺,随后两代理商拖欠我公司货款消失,至今为止,已拖欠志高公司货款384400元(叁拾捌万肆千肆百元)。
2003年,百高展力胶囊通过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国家兴奋剂及运动营养测试研究中心检测。2004年经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核临床试验,无任何毒副作用。具备真实,安全,有效的促进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功能。适用人群为生长发育不良的少年儿童。
昆明、重庆两地代理商拖欠志高公司货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志高公司荣誉,志高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昆明、重庆两地代理商资格;百高展力胶囊的全国营销市场均由深圳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经营。
重庆东正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特此发表声明:
1.深圳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谨向云南、重庆两地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你们所购买的百高展力胶囊无任何副作用,属于百高展力胶囊正品,如对所购买产品有疑问,可以刮开产品防伪涂层,拨95105615或8008109915查询真伪,消费者余下产品可以放心服用。
2.先前昆明,重庆两地百高展力胶囊顾客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联系,联系电话:0755-82953045,联系人:李克维。
3.总公司已取缔国内所有代理商。对所有不能出示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销售合同的的机构,经营“百高展力胶囊”均属侵权行为。本律师将受总公司委托追究其法律责任;
4.从2008年10月1日后,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直接销售新包装产品(包装样盒可见产品网站WWW.BY-GOD.CN)
5.百高展力胶囊经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批准文号:国食用健字G20040498;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侵犯深圳志高实业有限公司权利的相关主体,本律师将受志高公司委托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庆市东正律师事务所
2008年9月12日
律 师 函
云南省昆明市百高胶囊代理商 (名字隐去)
重庆市百高胶囊前代理商 (名字隐去)
就你个人拖欠深圳市志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高公司)“百高展力胶囊”货款一事,重庆市东正律师事务所受志高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云南省昆明市百高胶囊代理商宋华刚、重庆市百高胶囊前代理商王中强发出律师函。
1. 按照志高董事会决定,由于你经营部违反区域代理相关合同约定,取缔你经营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和重庆渝中区的“百高展力胶囊”区域代理权。
2. 你们二人在代理志高公司“百高展力胶囊”期间,没能按照代理协议要求,向消费者准确表述、传递“百高展力胶囊”的促进生长发育功能,对百高胶囊消费者和百高品牌造成伤害;你们需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和重庆当地媒体刊发对百高胶囊消费者和深圳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致歉申明。
3. 重庆市代理商王中强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向志高兑现相关货款共计186000元(壹拾捌万陆千元)。昆明市百高胶囊代理商宋华刚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向志高兑现相关货款共计198400元(壹拾玖万捌千肆百元。)二人须按志高程序终结区域代理手续,接触代理合同。二人不得再以shzhen 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代理商的任何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4. 若二人不按以上时间履行相关责任,本律师事务所将代理深圳市志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此侵权事件诉诸于法律,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经营部的法律责任。届时,志高将不再保留与你经营部友好协商的余地,你们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货款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向志高公司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品牌伤害费,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特此函告!
重庆市东正律师事务所
2008年9月12日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都挂出来!! 大家帮忙想想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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