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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将权利维护到底(维权过程连载进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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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权利维护到底(维权过程连载进行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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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00:00
今天公司要我重做一次入职体检,体检中包含检查乙肝标志物一项。
我打算先跟HR普普法,看能不能把乙肝标志物那一项去掉~~
各位战友一定要支持我!
明天我将要去和HR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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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8:31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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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8:37

战友们都来鼓励一下啊~我需要你们的支持!!

主要情况是这样的:
一年前,我就在北京一家大型国企里实习。今年毕业后直接就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这几天正在办理手续,所以涉及到一个入职体检。由于入职体检中有乙肝标志物的检查项目,又考虑到自身为携带者,我只好找了个朋友去当枪手。体检时顺利混过去了,可最后不知道医院通过什么手段知道我是被替检的,竟然在交给公司的体检单上写了“非本人”几个字!
当然,HR要求我再去做一次体检,这次要由专人跟我一起去。我知道自己这次肯定躲不过了。今天,我拿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HR看,要求他在体检单中去掉乙肝标志物这一项。这些异常举动已经足以暴露我乙携的身份了,HR于是转变重点,将讨论话题转移到我是否找别人替检,是否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证明我确实是替检,我想他会毫不犹豫的以“不诚信”为理由据录我的!
可是,找人替检已是事实,难道我现在就真的没办法再挽回了吗?不去体检不能解除我的替检嫌疑,公司不会放过我,去体检又将直接暴露我的乙携身份而且也将证明了替检的行为,这样对我更不利!
各位战友,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
来过的务必给点意见啊,我们要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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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9:39
不承认自己是代检的

[ 本帖最后由 碎的心 于 2008-7-18 19:44 编辑 ]
上学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讲“帅”的意思,
我听不懂,同桌的女孩儿脸微红地递给我一面镜子,
就在那一刹那,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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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0:49
坚决不承认代检
如果要再次体检就给他上上课!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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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00:41
1、他说你是替检的,举证责任在他。要求他拿出证据来,拿不出证据则不能证明你是替检的;
2、他没有权利要求你再去检,更没有权利要求检乙肝标志物。因为这是违法的。
3、在与他争辨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万不得已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解决。
4、有需要及时与我们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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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35144916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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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17:50
原帖由 曙光68 于 2008-7-19 00:41 发表
1、他说你是替检的,举证责任在他。要求他拿出证据来,拿不出证据则不能证明你是替检的;
2、他没有权利要求你再去检,更没有权利要求检乙肝标志物。因为这是违法的。
3、在与他争辨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万不得已的时 ...

我已经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拿给HR看了,而且我还特别指出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可是这个HR很会找漏洞,他认为“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并没有说不能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项目”,注意他所说的“项目”和“标准”,他认为公司只是把乙肝指标物作为了体检“项目”,但并没有说一定会把这个当成录用“标准”,所以并没有违法,他这样跟我咬文嚼字我也没办法啊。而且他还说现在公司是要查出你到底有没有欺骗公司的行为,所以你必须再去做相同的体检来排除你的嫌疑。我敢肯定,公司以后不录用我也决不会说是因为我乙携的身份,而是说我欺骗公司,违法公司规定,到时候我去哪说理去。各位战友,一定再帮我多想想对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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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17:52
还有关注这个帖子的战友,请到下面地址的帖子中留言,多谢各位战友的帮忙!
http://www.hbvhbv.info/forum/vie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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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23:15
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现在还是有好多人不了解携带对于这常工作是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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