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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关于维权和科普策略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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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权和科普策略的总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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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6:53
一、做科普的时候,我们不要把重点放在详细的医学解释上,而只需要给出最后的结论。很多人是不懂医学的,还有些人看了一点网页和评论就以为自己很懂。因此我们要直指重点,并且一定要附上大的正规网站或者国外站点的原文链接,比如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卫生部等。这样看到的那些人才会觉得有可信度。如果只是一味地说教,只怕会让那些故意把危害夸张化、扩大话的卑鄙小人们占得先机。因为他们同样只需要一些摸棱两个的术语就可以把别人吓住。

二、科普中应该大量列举有说服力的事实。比如欧美国家的态度和处理方法,特别是亚洲的日本、新加坡、台湾和香港的。在这些地方,即使是在食品生产行业,我们的从业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最近看到论坛上有人说美国已经把乙肝列入了性传播疾病的范畴,我觉得这个在核实后也是可以提的。不过无论如何,请给出官方的中英文原文链接。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在世界上所有科学发达的地方,对这种情况都是采取科学的态度,惟独中国存在大范围的歧视。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把国家对待爱滋病的方式与对待乙肝的方式做比较,比较感染后二者的危害程度的巨大差异,同时强调爱滋病目前是禁止随意检测的。别忘记了,爱滋病是没有疫苗的。我觉得将二者放在一起说比较有说服力。

三、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自己有进行科普宣传的义务。这不仅仅是救自己,也是救别人。我们不能认为签名什么的没有很明显的用处就不做。另外,宣传需要有合适的方式。我去过一次HR论坛,发现一两句话的科普没有很好的效果。因为在宣传的时候,我们不能给人以这是自己的看法的印象,而要以第三方的态度来说。因此我们需要一份完整的、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摆事实讲道理的、不断更新的帖子供大家转发。我在论坛上见过一些,但是觉得有些写得太详细了。对不起,我在这里绝对没有不尊重作者劳动的意思。我想在论坛浏览的人一般也不会去非常仔细地去看很长的帖子。如果内容短小一些,或者按照内容分成几个方面并做成不同的链接,转发的效果也许很好。当读者看到第一个觉得有兴趣的时候,我想应该也会继续看下去。我们需要做的除了把每一部分写好写精练外,还需要保证读者无论看到那一个链接,都会明白这样的歧视是不科学的、是无知的。很多人很少上网看帖,我们需要抓住尽可能多的眼球。

四、应该强调疫苗的重要作用。疫苗本身是很便宜的,也是最有效的。如果读者相信日常接触会传染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说法,那么由于病毒在离开人体以后也是可以长时间存活并且很被难杀死的,因此公共场所比如医院、公共厕所、超市、理发店、美容店等和公共设施比如取款机、扶手、电梯按钮、凳子、餐厅桌子等就都会成为传播的媒介。而且事实上由于公用的关系,它们也确实在起着传播各种病毒的作用。即使你身边工作的人都没有问题,你也不可能绝对保证你不会被传染上。因为你交往的人不可能全部是你工作单位的人。有很多人之所以没有疫苗也没有事,就是因为在包括用餐在内的日常生活中这种病是不会传染的。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注射疫苗,这才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方式。中国人总是在叫着人权民主。其实主动去抵制和减少这些歧视也是讲人权和民主的一种体现。得病不是我们的错,既然我们不会传染给别人,既然只要一支几十块的疫苗就可以让健康的人免疫,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受这样无知的歧视?难道就是因为我们生在中国?如果有疫苗却对乙肝如此恐惧,那么对于国家禁止随意检测而且没有疫苗的爱滋病呢?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小孩因为遗传感染上了,结果不能去幼儿园,只能在家数蚂蚁。这样的孩子中国还有很多。我不知道别人看见了觉得如何,但是至少我觉得我根本爱不起这个国家。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受那些无知的中国人的歧视,但他们有什么错?既然一支普通的疫苗就可以保护自己,为什么不能关心一下别人呢?

五、大三阳和小三阳绝对不能区分对待。这个意见很多人都提过,而且这本身也是科学的。大小三阳并不代表病毒本身有很大的变化,更不代表有没有传染性。反复提这样的观点的人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本身不是携带者,故意制造这样的言论来分化大家。他们觉得既然都排斥不行,那至少排斥一部分。比如很多单位声称的要小三不要大三。这也从某种程度上给一些人以小三没问题大三不行的错误暗示。另一部分人就是极个别的小三患者。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将压力尽可能地推向和自己同样受到歧视的大三患者。我只能说,任何有这样想法的人都是可耻的。如果有天你的小三变成大三,别后悔。

六、坚决要一口咬定从法律上禁止任何非个人独立提出的相关的检测,这是我们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这就好像谈判一样,我们不能在一开始就不断地修改我们的底线,更不能把目标仅仅定在入职体检上。否则各种名目的福利体检就会有空可钻。另外,我们需要强调负责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有单位违法检查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国外,非法检查要承担很重的法律责任,决不是中国那装模做样的区区一千块钱。这里的单位,应该既包括检查的提出者,同时也包括进行检查者,就好象行贿个受贿同样要受到惩罚一样。

七、关于隐私的保护。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向周围的人表明自己是携带者是会面临很大的压力的。因为很多人受到很多不负责任的宣传的影响,根本就是避之惟恐不及。因此任何单位对这方面的检查内容都没有查看的权利,检验结果只能给受检者个人。同时,负责检查的一方需要为受检者拿到结果之前的检查结果泄露承担法律责任。这就好像反腐败不能靠人的觉悟,而要靠制度的规范和法律的完善。事实上,除正规的医疗机构以外,其它任何单位都是没有权利给一个人的健康情况下定义的。而医疗机构给予用人单位的结果,也应该仅仅是他目前是否可以正常地从事这份工作。因为肝功能即使有轻微的不正常,比如某些项目轻微超标,也是完全可以正常工作的。具体的治疗可以在工作的同时进行,根本不需要先治疗再工作。

八、如果我们的宣传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能够获得官方的支持或者放在官方站点上就最好了。我能力有限,这几天只能补充完善到这种程度。如果大家觉得我的意见合适,可以由论坛总结成一个或者几个内容相关的帖子,并提供给大家转发。

[ 本帖最后由 have-a-try 于 2008-6-2 13: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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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12:10
有些在执行中
本机构免费代理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乙肝携带者维权诉讼,欢迎咨询。成功参与数十起反乙肝歧视维权,经验丰富,欢迎咨询.广东工作组博客:http://gdharmony.blog.tianya.cn/  </strong>
深圳民间机构称 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严重!广东组群:76077784(注明论坛),本科、硕士毕业生入职咨询群:90919375(注明非诚勿扰)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545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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