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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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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前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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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3:03
在这个世界上,像这样全国范围的就业乙肝“二对半”检查,恐怕只有中国才有。这又是有“中国特色”的。大家知道,外资企业在本国是不查乙肝的,来中国却又入乡随俗。大家还都知道,在美国除特殊行业是不查乙肝的,什么行业要查,什么行业不能查,那是法律的事,谁都无权过问这事。事实上,在美国乙肝是个人隐私,法律对违规企业处罚是相当重的,没人敢去碰这枪口的。在中国就不同了,以前不说,现在又如何呢?现在《就业促进法》是实施了,但招工时乙肝“二对半”厂家们照查不误。本人现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这里只要是好一点的厂,都要查乙肝“二对半”,现在依然在查,《就业促进法》等于是形同虚设。当然你可以去起诉,但由于处罚太轻甚至是零处罚,厂家门根本不在乎。当你受到就业歧视时,你将找不到律师为你诉讼,因为没有经济赔偿,律师们也是要吃饭的。就算你愿意自掏律师费(广东这一带要5000元人民币),就算你耗得起漫长的诉讼之旅,但证据怎办?当然你会说录音,但不要忘了,你有计策,厂家是有对策的,你斗得过厂家?你是处于绝对的弱势啊。如果不加大处罚力度,加大经济赔偿,方便受歧视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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