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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1-21 21:02
我合同到08年7月份到期,现在已经因为福利体检查出大三阳肝功正常强迫休假了.
休假为3个月,到08年1月末病休将结束.
现在公司说是寻求我的意见,说我硬是要回去公司也肯定收我.
1.如果我进公司
现在公司说没有强迫我离职,自己没有犯法.
但是HR个人肯定我肯定待不过2个月自己走人.
如果我继续进公司,其他人会躲着我,歧视我.
并且,在进公司后,合同结束前1个月会通知我不会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退出公司
说会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正在积极劝退我.
我想请问我应该继续进公司呢?还是要退?(目前个人还是不想回去的,回去明显会受到歧视的.)
要退的话请问论坛上的离职经济协议是否适用?
我可以拿这个协议给公司看,争取自己的权利吗?
粉红色的字体部分一样适用于我吗?麻烦各位了~~~
谢谢!
论坛上的离职经济补偿协议书样本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因乙方在2007年8月1日在公司的体检中发现为乙肝病毒携带,现甲方要求乙方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具解除乙方劳动合同证明。(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000元
3、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六个月医疗期工资:3000×6=18000元
合计:18000+3000=21000元
4、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上述金额的25%:21000X25%=5250元
5、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歧视乙肝携带者,赔偿精神损失2个月工资:3000x2=6000元(公司为大企业也是2个月的工资吗?)
6、以上金额共***元,由甲方以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打入乙方的工资卡,乙方即配合甲方办好相关离职手续,并离开公司,乙方不再找甲方任何麻烦。
(签名)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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