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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三十以后 存档 1 《南方周末》赞赏在中国的美国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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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赞赏在中国的美国通缉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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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3:06
:::

  作者:panyu

  中华民族贫穷落后欧美有至少百年的历史,因此特别自卑。这是目前国人疯
狂崇洋迷外的根源。此时此刻如果有个洋人,特别是美国洋人说一句:“我爱中
国”,国人就会感动得鼻涕眼泪一把一把。洋人爱中国与国人爱中国的宣传价值
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宣传的潜台词大家都知道:你看,连外国人都爱社会主义中
国,你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在那里抱怨中国不好?

  最近有个美国人,到处说他爱中国。美国人可不是一般的外国人,美国人说
世界上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美国人,另一类是在等着要加入美国籍的外国人。这
个美国人不仅说他爱中国,他还有实际行动:他会说中国话,娶了个中国媳妇,
还到处捡垃圾。他上中央电视台,小崔们都争相约他做访谈,甚至令国人疯狂的
奥运也要他去当旗手,他的名声正在直追加拿大人大山。

  听说湖北省省政府还曾考虑要给他中国荣誉公民称号。

  但可惜得很,这个热爱中国的美国人是国际刑警组织正在通缉的犯罪分子。
如果你打开国际刑警的网页,一个赫然大字首先会出现在你眼前“Wanted”(通
缉),而在“通缉”一词的下面正是“KENNETH LEE ROTHEY”的大名,和他的
三张相片。

  路乞开始在中国出风头后,有人发现他很像国际刑警上的通缉犯,这消息就
慢慢开始传开。中国记者去采访他,拿着网上下载的资料去问他,他是不是就是
国际刑警通缉的人。他矢口否认。后来实在是无法否认了,才承认,他就是国际
刑警通缉的对象,上了红色通缉令。

  想不到的是,《南方周末》这样一个自称为推崇法治社会的舆论阵地竟然用
十分赞赏、同情的笔调在头版上来给这个国际刑警通缉的刑事犯罪分子予以报道。
《南方周末》引用犯罪分子的话说:我(路乞)在没有被定罪前就是清白无辜的;
美国司法机关能出示他犯罪证据的机率比零还要低;我之所以不回美国,是因为
成为中国人,取得中国国籍(啊呀,这个老美多么爱社会主义中国啊!),而要
取得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住满一定时间。

  但是事实再简单不过了。

  不错,路乞目前还只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国际刑警已经发出通缉令,那么他
现在就是在逃犯。路乞明知自己上了通缉令的名单,还故意潜逃,这就又多了一
项罪。而这项罪的证据是已经暴露在全中国人民的眼前,总不能说他是逃犯这一
犯罪没有证据吧?

  路乞是不是罪犯,不是由他自己说了算,也不是由控诉方说了算,而是由美
国的法院说了算。每个罪犯必说自己是清白的,几十年律师的他一定知道这点。

  另外,外国人要成为中国公民并不一定要在中国不间断住满一定时间。法律
规定,外国人完全可以在居留期出中国一定时间,对入籍不受影响。

  路乞是个律师,他一定知道正确的方法,那就是,他回国接受国际刑警对他
犯罪事实的调查。如果他是无罪的,他自然会获得无罪释放。而且一般情况下,
他在被判有罪无罪之前可以获得保释,所以他实际上失去自由的时间不会很多。

  等他的名字从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上消除了,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不迟。但
是他这一去只怕是回不来了,这一点律师出身的他知道得很清楚。

  他有六项重罪指控:控伪造文件、洗钱、组织犯罪、跨国犯罪、偷渡、非法
贸易和非法移民等6项罪名(COUNTERFEITING/FORGERY, MONEY LAUNDERING,
ORGANIZED CRIME /TRANSNATIONAL CRIME, PEOPLE SMUGGLING, TRAFFICKING &
ILLEGAL IMMIGRATION)。他是一个犯罪组织的核心人物,其他三人已经被判刑,
其中Golfarini and Chapa两人都被罚款数十万美元,以及两年的监禁。那么一
旦罪名成立,他这一辈子恐怕就出不来了。(参看链接:
http://www.interpol.int/public/Data/Wanted/Notices/Data/2006/12/2006_2
4012.asp)

  以上任何一项罪在中国也都是重罪。六年前一个海外华人杨建利利用假护照
来到中国,被抓获后判刑6年;张荣亮利用假护照出国,被判刑7年半。

  路乞打的如意算盘是,作秀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加快加入中国国籍步伐,因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他入中国国籍便意味放弃美国国籍,(中国国籍法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
再保留外国国籍。)加上中美目前尚未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他便可以自由自在逃
避法律的惩罚,在中国逍遥余生。

  这样一个国际重罪通缉犯不但没有流露出胆战心惊之状,还借中国媒体大势
作秀,公然透过像《南方周末》这样有全国影响力的报纸上称,他在湖北公安厅
有高层的关系,公然挑战国际社会的法律。在路乞的博客上,有他与一群湖北警
察的相片。《南方周末》把他做了一番报道后,他的妻子竟然得意的说,他们接
到了好多电话,都是支持他们的。

  这里我只为我们的报纸、为我的部分同胞感到悲哀。

  大家应该清楚一件事:路乞爱中国与他要接受法律的调查甚至制裁毫无关系。
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他成为通缉犯,他就有义务配合警察
机关接受调查,有责任出席法庭的审判,有权力聘请律师为他辩护。中国人不要
把一个外国人热爱社会主义中国与逃避法律制裁混为一谈。没有一个人因为爱国,
为国家做过一点好事,就可以逍遥法外。

  如果路乞是清白的,他为什么不回国接受司法的调查?

  难道我们会赞同加拿大政府窝藏赖昌星就因为他爱加拿大吗?目前中国贪官
4000多人,携带了上千亿人民的血汗钱潜逃到了海外,他们中间哪一个不是爱外
国呢?接受路乞爱中国就可以逍遥法外的中国人,特别是湖北人,也一定要接受
这样一个事实:跑到海外的那些中国犯罪分子也不应该受法律制裁。

  中国政府在过去几年中,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400多份红色通缉令,缉
拿了不少犯罪分子回国。中国要与世界接轨,就应该也表明姿态,我国不会因为
一个外国人说他爱中国就成为犯罪窝藏国。因为一个外国人说他爱中国,就可以
逃避法律的制裁,还有比这更能说明中国人崇洋迷外了吗?一个外国逃犯在中国
扫两天地就获取中国的保护,这也真是在极端地侮辱中国人的智商。

  《南方周末》引用路乞的话说:“一些媒体的报道凭什么称我是通缉犯?有
什么证据证明我有罪?”路乞也真是太嚣张了,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就印在报
纸上,他竟然说,媒体凭什么称他是通缉犯?《南方周末》的记者这次脑袋一定
是进水了。

  如果一个外国人因为爱中国,中国就给予保护,那不久的将来,美国犯罪集
团的“教父们”都会跑到中国,学唱一首“东方红”,或者找刘欢学唱首“战
友”,天天跟中国官员花天酒地,中国是不是想成为国际犯罪分子避难的天堂呢?

  虽然中国目前尚未与美国签订引渡条约,但要把他递解出境也是十分容易的
事,不给他延签证就得了。他上了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名单,恐怕就是伊朗也
不敢收留他,他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回到美国。

  如果路乞是清白的,他再来中国时,更是会成为一个英雄。如果他的确犯了
罪,就认罪吧。

  总之,中国不需要路乞这样的犯罪逃犯。中国人不要把他犯罪与他爱社会主
义中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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