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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北京体检中心,你们为什么有权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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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检中心,你们为什么有权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5项?(三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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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0:40

你们为什么有权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5项?(三问)

北京体检中心,你们为什么有权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5项?(三问)

 

提问:

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你们如果归卫生部管就不能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5项。这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

请给与合理的解释。谢谢!

 

回答:您好

 我们都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具体查项目,如果单位要求查,我们就给予查,如果不要求查,我们就不给予查,所有的项目我们都是按照单位的要求查。

 

再问:以此推断,做个比喻:用人单位要求希望了解应聘者小便时的姿态以此推断应聘者工作时的认真程度。你们也是可以代劳“偷拍”的喽?可是国家还有要求不让你们非人允许洞悉人家的隐私。你们怎么不遵守?亦或你们只认钱?给钱便是娘?可是每年国家给你们的拨款不少呀!又亦或是贪得无厌?请作答。谢谢!

再答:

您好,文件上说:“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其中文件上只是说:“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而不是体检项目。

 

三问:

您好!首先,我应聘的职位不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别,可是也要被曝光乙肝五项;其次,您真会咬文嚼字,偷换概念。“标准”也罢、“项目”也罢,我都不在意。我只知道你们定制的所谓的“项目”公开了我的隐私!!!再次比喻:您要是将别人在厕所里小便的“偷拍”照片叫做“写真”我也没办法……不管你把这张“照片”叫做什么,都暴露了别人的隐痛!!把自己的幸福(检查费),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只能用缺德两个字来概括贵单位的行径!反问:我把小姐您的小便照贴在网上,只用注明:“这仅仅是写真”您就能泰然处之了???中国有句老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欧~~对了还不知您是否达到了能够理解这句话的智商。

唉,对了。您怎么不把这句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提出来说两句?恐怕无从下口吧……

狼对着面前累累白骨说:我也不愿意吃你们啊,我只是想向世人展现你们的清白……

有理你就和我接着辩,言亏理穷了就找那些一丘之貉开个会想想该怎么胡诌!

三问完毕。谢谢!

摘自北京体检中心网站:http://www.bjtjzx.com/tjzx/display.asp?bandid=1&id=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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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1:49

丑陋的"中国人".

我厌倦了述说,抱怨,发泄。为了自己生存的权利,请大家不要再沉默!花那么多”人力”来体检,为什么不打疫苗预防,为什么?从来没有在体检中心看到有什么宣传,比如,乙肝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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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2:14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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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3:16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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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4:51
, 好,非常的棒!句句揭漏那些所谓的“白衣狗使”心态,她们只是为了钱而就不顾有多少乙人为此而丧失一生!其实每月从我们工资中上搅的税也不少啊!你们为何还那样贪心呢……中国有句明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辰未到!小心那些“白衣狗使”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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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6:35

战争是为了和平!

大家该行动起来了!

自助者,天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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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0:37

写得好,人民网http://gov.people.com.cn/GB/6089853.html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民告官”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从此,行政诉讼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民告官”不再难于上青天.

北京的朋友:

现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向北京的地方卫生局告它们(不是本人写错字,对禽兽用"它们"比"他们"更好),再向要它们取消入职体检的乙肝检测.如果北京卫生局不作为在向法院和卫生部,劳动部等相关部门告,反正北京国际媒体多不怕把事情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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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1:15
好啊,就要这些人丑陋的嘴脸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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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2:10

看看网友给北京体检中心人员的建议:

标题:人性泯灭的北京体检中心

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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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7 20:31:10

人性泯灭的北京体检中心

看了你们对乙肝检测咨询的回答,就觉得你们是禽兽转世.你们就是为了给自己多赚点银子化,就置社会基本公德于不顾,就置广大乙肝携带者的生死于不顾,就置天理良心于不顾,就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如果把你们看作禽兽,至少禽兽中的猪狗牛马你们是不配当的,你们可以在网上看一下关于猪狗牛马的新闻,可以到现实中去实际了解一下,猪狗牛马的重情重义的感人之举,如果你们还通一点起码的人性肯定会良心上有所发现.你们既然为了赚一些黑心钱而人性泯灭,我建议你们中心的女员工都去从事性服务业,那样既赚钱又轻松,收入又高.男员工呢,你们由于没有你们的女员工那种天生的资本,我建议你们动员你们的女儿去卖淫,年轻的动员你们的老婆,妹妹之类的去操皮肉,中年男员工最不好办,老婆不老不小,女儿不大不小,那个也不用担心,女认12,3就有可以发生性行为了,只要你们的女儿到了那个年龄,就可以送出去做了,那样更值钱.要知道现在处女可是一个新鲜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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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2:54

在这问也没什么用

因为没有人管所以 他们可以在体检中检查乙肝五项

偏激内容已经编辑。见谅。跟天涯一样什么都是敏感问题不让说.招聘歧视公司名单不能谈维权就灌水?顶http://ahbver.blog.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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