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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原创]体检被拒,想要打官司,寻求律师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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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体检被拒,想要打官司,寻求律师帮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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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01:42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签了三方协议,7月14号来株洲的公司报到的,15号体检,大三,公司安排再次复检,还是大三,还有两个人也是,今天公司通知我们要解约,我们三个想要和公司打官司,但是不知道就业协议算不算合同,打官司该怎么打,请法律界的朋友帮忙告诉我,谢谢,体检的证据都有,还有公司人事经理因大三拒录我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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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3:16
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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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3:23

你如果还想回去上班的话,就先拿着手头的现有证据去和公司领导谈判协商。

如果他们不同意你继续上班,可以去卫生局、劳动局举报,或者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勇敢的人会有特别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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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02

楼主你好,三方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以不能仲裁,只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反就业歧视热线:0371-6795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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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3:27

但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局认为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就让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凭通知书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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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1:06
以下是引用tommy123在2007-8-8 14:27:00的发言:

但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局认为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就让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凭通知书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约束,只受<合同法>和民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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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8:12
以下是引用浪客摩崖在2007-8-9 12:0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tommy123在2007-8-8 14:27:00的发言:

但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局认为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就让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凭通知书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约束,只受<合同法>和民法的约束

这样的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哦。我只知道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三方协议的确不是劳动合同,但因为违反三方协议而引起的劳动纠纷是否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值得商榷了。

附:劳动争议程序;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9 19:27: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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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8:38
如果真的不用经过仲裁程序而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那倒省了很多麻烦,也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因为劳动仲裁至少要几个月,而且地方的劳动局工作人员说不定会被用人单位收买了。拖的时间越长对劳动者就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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