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三阳的患者,深知在社会中生存的艰难,一方面要工作,一方面还要......(不说了,同病人都应知道的事),虽说现在社会给我们乙肝患者好似关心了——立法的已立法,公益事业也做得轰轰烈烈,可效果怎么样呢???不是我悲观,事实摆在眼前,在以往(八九十年代)那时,找工作根本就没什么体检,而现在的确是进步了,做什么都体检,一检就出1.2亿(保守估计)特殊的公民,这1.2亿乙肝公民该怎么办呢,国家头痛不知所措,只好借用当代最先进的媒体大肆宣传及立法,剩下的由你们这些心痛的特殊公民自谋出路了。(国家承认你们了,可社会接纳你们否。)唉!谁叫你命不好,摊上这种病,而且这种病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下,地球人都知道了这种病是特殊的了,然后就出现了许多乙肝患者同用人单位打官司的案例。我质问一下,这种立法和“宣传作秀”有用吗,我再问一下当权者,中国有这么多乙肝患者,这与在七八十年代打预防针用的非一次针头难道没有联系吗?难道国家就不为此付责吗? 我们有病是事实,可我们也有尊严,也需要得到别人的尊重,我们也不是废物,我们也想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和家人,可现在社会对我们“更加”白眼相看,我们的尊严从何而来..... 我今天这翻过激之词是否有理就留给所有有病的和无病的人去评说吧,立法是好事,可还不够啊,我的主张是:“给乙肝患者(能够劳动的)提供劳动保障,给乙肝重患者给予一定的医保。”只有这样社会才不会有1.2亿负担;如果这么大的一个数目与一个极积的参数相乘将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好处,而与犯罪等不良因素相乘可后果不堪设想了.... 我想以现当权者的英明一定明白这个道理,我们这些特殊公民期盼着这份尊严和这份公平.....当然也想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