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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大家来投票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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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04:30

我在 论坛 → 社会区 → 携带者权益

发起了《关于使用法律起诉用人公司是否是提高我们生存权的绝对力量!》投票活动,

希望大家来参与,或有什么不同的观点也可以写出来!!

[em24][em24][em24][em24]
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官方博客地址: http://kissmeyou.blogcn.com/ 心灵博客地址:http://www.hbvhbv.com/forum/boke.asp?kissmeyo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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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04:43
    自从有了博客以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一方面想把自己最内心的东西和大家分享,可是《肝胆相照》的个人域名又太长,于是我又在别的地方申请了博客。想让更多的人来了解我。可是在别的地方的博客又不能将我心中的东西说出。以为那个博客是为用人单位准备的。如果用人单位看见我这个博客,90%会不用我。琢磨来琢磨去,我在网上按俩个家吧!!将心灵中的痛楚在这个博客中吐露。在那个博客发表我的知识及人生观。这样或许是解决之道!! 大家不要说我两面三刀了,如果想知道我内心的独白,还是来 http://www.hbvhbv.com/forum/boke.asp?kissmeyou.index.html 这里吧!!这才是我心中的家!!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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