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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交流 存档 1 教师资格认定对“大三阳”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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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对“大三阳”解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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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01:12
教师资格认定对“大三阳”解禁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3月08日 09:17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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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获悉,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已于本月初结束,共有775人获得教师资格。同时从即日起教师资格体检将试行全省新标准。

  “大三阳”也可当老师

  就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东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高伟全提醒申请者注意,在体检方面将执行省教育厅刚下发的新标准,该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虽做了适当放宽,但体检的各项标准也更为明确。

  按原标准大三阳将视为不合格,但新标准规定,除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外,各类急性肝炎(如药物性肝炎、甲型肝炎等)治愈者均为合格。考虑到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和目前学生均已注射乙肝疫苗这一情况,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同样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记者 马骏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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