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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乙肝问题研究版 存档 1 我对HBV反歧视运动的观点、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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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HBV反歧视运动的观点、思考与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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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荣誉之星 勤于助新 才高八斗 风雨同舟 翡翠丝带 维权功臣 自由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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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08:34

(一)坚定而明确地拥护党的领导;与此同时,持续不懈的向政府理性诉求我们在当前医卫体制下严重受损的正当权益——比较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比较公正平等的就业权利。

       比较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比较公正平等的就业权利——这两大权利是HBVER群体得以捍卫本群体生存权利的基础。这些年来党政高层已经为hbver群体做出过不少实实在在的努力;但是,政府出台的一套套善意的明规则,却被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四贩子团伙)利益结构固化其中的潜规则改变,成为无法贯彻落实政府善意的现实约束。

       “任何制度的改变,取决于原有制度框架内受损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现行的医卫体制具有一个非常大的缺陷:医院、医生、药品销售机构、体检机构——都是经济利益完全一体化的。这种医卫体制下,普通民众完全是只能任由宰割;不打破这种“医院、医生、药品销售机构、体检机构”——在经济利益上“四位一体”的现行医卫体制,任何医改方案都只能“按下葫芦起来瓢”、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hbv问题上,由于暴利更加明显,所以矛盾也愈加尖锐。虚假广告越打越泛滥、政府当前出台的一套套善意的明规则反而受到四贩子团伙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的制约,HBVER的生存利益也因此受到严重损害。HBVER必须奋起呐喊、坚持向政府理性诉求我们在当前医卫体制下严重受损的正当权益。

(二)乙肝反歧视的敌对力量
    

       乙肝反歧视的敌对力量:“利欲熏心的医贩子、利欲熏心的药贩子、利欲熏心的体检贩子、利欲熏心的广义上的广告贩子”(简称“四贩子团伙”)一起构成的暴利共享同盟。

     一切歧视皆是暴利使然。对医贩子、药贩子、体检贩子、广告贩子来说,HBV对hbver客观上的生理危害是大是小、HBV对非hbver客观上的传染性是大是小——都是无关紧要的。哪怕基本上没什么危害,哪怕传染性很小,都没关系——可以用钱、用大量的钱,砸向相关领域不耐腐蚀的“学者”“官员”“媒体”等等,让他们以一种貌似公允的姿态,炮制出“三贩子团伙”需要的数据、结论、法规条文等等!!  让他们以一种貌似公允的姿态铺天盖地的替其大肆鼓噪!这样,闰土祥林嫂类型的hbver就会被吓的要死、赶紧去找贩子们体检/求医/问药;非hbver民众,则会因为“宁信其有、勿信其无”的明哲保身心态而对hbver下意识的予以排斥和拒绝:因为中国大陆当前的现状就是政府主导的HBV公益性科普宣传“雷声小、雨点更小”,而虚假HBV广告则是越打越猖獗!!——这样,贩子们的生意又源源不断的来了!!!      

         对“四贩子团伙”而言,什么天理良心、什么社会和谐、什么医道医德,都是不值一钱的草芥!! 对“四贩子团伙”而言,唯一重要的是,HBV意味着一个巨大的商机,一个只要持续不断地挖掘、就能持续不断地攫取巨大暴利的巨大金矿!!!

(三)政府的风向并不一定总是公允的——政府的风向有时更取决于利益角逐的各个双方之间的力量之比;应进一步宣传“四贩子团伙”的卑劣行径、进一步挖掘HBVER及其亲朋构成的群体在道德正义方面的力量优势。

         在物质力量方面,HBVER及其亲朋构成的群体,在已**起来的联合的物质力量上,无疑暂处弱势;但是,道德正义也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任何统治者无法忽视的重要力量——正是在这一方面,HBVER及其亲朋构成的群体,相对于“四贩子团伙”,拥有可供继续深入挖掘的重大优势,遗憾的是,HBVER群体对此认识不够,挖掘不够。HBVER及其亲朋构成的群体应该更加深刻、理性、清醒和团结,力争早日把“四贩子团伙”揪到阳光下、剥下这群恶狼身上披着的人皮。

(四)维权〉〉〉〉〉〉科普;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理性的硬挺诉求方式应成为HBV反歧视运动的绝对主攻方向。

        对HBVER群体而言,维权远远重要于科普。

       一)科普是公益事业,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广大纳税人养活的,政府机构主导公益性的科普事业责无旁贷)、中立性**才应该是科普事业的主要责任人。HBVER没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这方面、就算把主要精力放再在这方面也不会有多大正面效果。

        二)由于HBVER被越来越严密的排斥于医学药学类专业的就学和医学药学领域的就业,使得HBVER在医疗医药(卫生)领域,极度缺乏利益代言者,很大程度上只能任人宰割。在医德不断沦丧的今天,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中有不少就是“四贩子团伙”的成员;不少看似白纸黑字的数据、结论,其实不过是“四贩子团伙”自己或者雇人捣浆糊捣出来的玩意!!所以,侧重科普、轻视维权的话,永远只能被“四贩子团伙”牵着鼻子走!!

       三)“任何制度的改变,取决于原有制度框架内受损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 对HBVER群体来说,理性诉求、法律捍卫的硬挺维权,远远重要于,HBVER群体自己参与其中的具体知识的软绵绵科普。

        hbver自身对外进行的温柔科普,“产出/投入”比 不会太高。不拿起法律的武器、理性地坚定地诉求和捍卫自身——不容任何既得利益同盟剥夺和侵犯的——生存权利,政府就很难听到hbver的正当利益诉求——也就是说:软绵绵的方式很难引起政府的关注,没有硬挺一些的诉求方式,政府在纷繁芜杂、千头万绪的国家大事中,很可能就完全注意不到、意识不到hbver群体所遭到的巨大利益受损。周一超的过激行为当然不能提倡,但是,谁都不能否认的是:周一超的过激行为,客观上确实是很高调的向整个政府和社会凸现了HBVER群体的生存困境。非理性的硬挺诉求方式,肯定不能提倡;但是,理性的硬挺诉求方式,应该大力提倡。我认为,铁马等维权斑竹在这方面付出的艰辛努力,是非常有远见的举措。

        科普非常重要;HBVER主导的科普的作用远远不到百分之十,政府主导的科普的作用应该远远超过百分之十。在科普问题上,我们HBVER应该把主要精力投放在——敦促相关政府机构大力推进科普——上,而不是主要精力投放在自己参与其中的具体知识的科普上。总而言之,对HBVER来说,理性诉求、法律捍卫的硬挺维权,远远重要于,HBVER自己参与其中的具体知识的软绵绵科普。


 (五)hbv反歧视的艰难性

(1)HBVER被越来越严密的排斥于医学药学类专业的就学和医学药学领域的就业——的现状必须谋求改变。

         否则,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团体就能几乎完全垄断对HBVER的判定权和处理权——而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中有不少就是“四贩子团伙”的成员。从上游的教学科研、著书立说、制定医政法规条文,到中游的诊断医治、处方开药,到下游的药物研制与销售——都是一个对于hbver完全拒绝的自成一体的闭关堡垒。于是,在hbver群体前,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团体几乎完全垄断了对HBVER的判定权和处理权。医学教授一般都是医院医生,医院医生也一般都在医药院校、医政机构有兼职;至于医生兼职药厂终端回扣收受商的事件频频爆料的问题,就不必赘述了。
       在医德不断沦丧的今天,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中有不少就是“四贩子团伙”的成员;巨额的暴利、清一色的非hbver身份,很容易地就把“四贩子团伙”拴在了一起——他们针对hbver的态度也空前的一致、彼此之间也能很容易的达成暴利共享的良好默契。不愿与“四贩子团伙”同流合污的医疗医药行业从业者,有保持沉默的,也有仗义执言的——而仗义执言者,往往不仅要面临自身现实的物质利益上的重大损失,还要遭遇同流合污团伙的集体排挤和打压。总之,由于HBVER被越来越严密的排斥于医学药学类专业的就学和医学药学领域的就业,使得HBVER在医疗医药(卫生)领域,极度缺乏利益代言者,很大程度上只能任人宰割。

(2)“四贩子团伙”由于彼此之间在赚钱业务的往来上特别方便和频繁,所以他们这一团伙的力量整合相当方便、也相当成功。
    (3)HBVER及其亲朋构成的群体中,闰土、祥林嫂为数不少——对歧视根源缺乏深入认识、对反歧视的行动参与甚少。

(六)应重视对新战友的“启蒙”;一群闰土祥林嫂战友绝对不是以“平和心态”、“青城山”之流为代表的四贩子团伙的对手。

       也没什么太好的建议:只是希望论坛方进一步凸显维权版的精华帖子,让这些精华的思想能有较大的概率吸引新战友们的眼球。比如说,可以在论坛总置顶的位置上,给维权版精华帖长期留置固定帖位——定期的滚动展示维权版精华帖。

(七)吸纳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规范化论坛的**模式。

      私下认为,各分版斑竹/版主的权限不应该超越自己的版面范围。所谓“隔行如隔山”,权限的僭越带来的混乱无序将深深内耗论坛的整体合力。另外,鉴于“四贩子团伙”无孔不入的现实,强烈建议严禁非HBVER插足维权版的管理。


 (八)我对青城山、MAJJA、王震宇之流的看法

       你们利用AZX大做文章,实在是阴险的毒招—— 你借AZX大搞牵强附会工程、上纲上线工程——无非是妄图借此混淆视听、把肝胆相照论坛搞臭,以便达到你——借政府之刀、把肝胆相照论坛修理掉——的险恶目的。你别有用心的攻击维权斗士,无非是害怕维权事业在——维权斗士们正确而艰辛的血汗付出下——取得成功!!!你螳臂当车的卑劣行径,基本上已经路人皆知!
       我相信政府中是有不少精英人士的。HBVER的敌对力量只是四贩子团伙,HBVER谋求的只是比较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比较公正平等的就业权利——而它们,正是HBVER群体捍卫生存权利的基础。政府绝不会傻到漠视HBVER这个巨大群体生存权利的地步。政府很清楚,肝胆相照论坛已经成为HBVER群体释解现实生活中的巨大压力、巨大愤懑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HBVER群体试图通过理性方式谋求正当权益的——希望稻草。政府如果——真在你们的混淆视听下——修理肝胆相照论坛,将只能泼灭HBVER群体理性维权的希望——将只能把HBVER群体逼到非理性维权的死胡同上去——小谷子/songyue/铁马霎时少了,周一超霎时多了——这,决不是政府愿意看到的结果,也决不是HBVER群体愿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以青城山、MAJIA、王震宇、平和心态之流为代表的四贩子团伙,妄图通过——别有用心的混淆视听、搞臭肝胆相照论坛,以便达到他们借政府之刀修理掉四贩子团伙的眼中钉——肝胆相照论坛——的荒谬幻想,只能是他们这个团伙一厢情愿的白日梦。

( 九)维权成败——既是HBVER群体的生命线,也是四贩子团伙的生命线。
 

         我相信,HBVER群体与四贩子团伙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没有任何利益调和的回旋空间——因为彼此之间的利益是决然对立的。HBV反歧视成功,HBVER群体获得解放,四贩子团伙的生意则立马萧条!反之,HBV反歧视失败,HBVER群体的生存将越趋困难,四贩子团伙则能借此大肆兜售他们的神奇疗法、神奇药物。 ——当然,当HBVER群体的生存困境加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是物极必反的时候,HBVER群体除了生命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这样的时候,该是四贩子团伙发抖的时候了,因为这样的极端困境中,生命本身已经成为博取生存资源的武器!用生命去博取生存资源已经成为合算的选择!贩子团伙能不发抖吗??!! ——请青城山、Majja***把我这段话转告你的同伙;谢谢。

十)乙肝反歧视的必胜性

        乙肝反歧视之路,道路曲折、但前途光明!理由无他:

     (一)“四贩子团伙”本性邪恶,而邪恶的力量终究是要走向灭亡的;否则,正不压邪,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了。

     (二)“四贩子团伙”的目标诉求是黑心的暴利——以便满足它们更加花天酒地的吃喝玩乐的兽欲;而hbver群体的目标诉求是比较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比较公正平等的就业权利——以便满足他们捍卫他们生而为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存权利——的生存欲。这里不妨撇开恶/善之辨。很显然,相对于“四贩子团伙”花天酒地的吃喝玩乐的兽欲而言,hbver群体的诉求——捍卫生存权利(即生存欲)——是生而为人绝对根本的、绝对基础的、绝对不容剥夺的欲求和权利。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hbver群体与“四贩子团伙”之间,谁比谁更有彻底性、坚决性、没有顾虑性,不言自明!!

 

——谨奉此段纸上谈兵之言;诚惶诚恐焉,欢迎众位坛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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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正直的医生律师、正直的各界学者、正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界人士、正直的媒体朋友——致敬和致谢!

[2] 名词解释:(1)“四贩子团伙”——“利欲熏心的医贩子、利欲熏心的药贩子、利欲熏心的体检贩子、利欲熏心的广义上的广告贩子”一起构成的暴利共享同盟;(2)广义上的广告贩子——特指利欲熏心的电视贩子、报纸贩子等,以及利欲熏心的隐蔽性极强的“学贩子”“官贩子”;(3)学贩子——受雇于医贩子药贩子体检贩子,并替其炮制虚假医学依据的伪学者;(4)官贩子——特指受雇于医贩子药贩子体检贩子,并替其出台歧视性政策条款的伪公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8 11:10:09编辑过]

----传染性≠传染。乙肝疫苗不是废物,成年人的免疫系统不是空壳(成年人在没有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下感染乙肝病毒,他成为携带者的概率约5%),概率的乘法原理更不是胡扯 (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传染就不会发生)。
----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相互妥协中实现的,是在--谁也不去要求100%--的善意互动中实现的。在极少数特殊岗位的体检中,乙肝民众的隐私权须作出让渡;在其他体检中,普通民众的知情权须作出让渡。
----都是混口饭吃。不是退无可退,没人会当周一超、崔英杰、郑民生、陈康炳、夏俊峰、钱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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