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HBV携带者该如何购买医疗保险
查看: 1799|回复: 12

HBV携带者该如何购买医疗保险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1
发表于 2006-10-28 23:53

一个国家最民生之本是教育和医疗

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是健康和幸福,就象我QQ的名字一样(健康幸福)

HBV携带(患)者的家庭更需要健康,在健康状况不乐观的情形下跟需要保障

所以我真诚且急切的想与这里的大伙探讨下面的几个问题

1: HBV携带(患)者是否需要购买医疗保险(商业)

2: 中国的商业保险是否适合HBV携带(患)者

3: 哪中商业保险对HBVER更合适

5:  如何购买商业保险才对我们HBV更合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10:54:05编辑过]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2
发表于 2006-10-29 00:00

我,70年末的中国愤青,从前大大咧咧,什么事情都无所谓

结婚后,突然发觉责任这个词

为了她,为了老妈老爸

她和我都是携带者,深圳工作,她工作很辛苦;我心理压力大,工作并读书着

针对第一个问题: HBV携带(患)者是否需要购买医疗保险(商业)

我觉得不管是否有社会保险的HBVER,应该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3
发表于 2006-10-29 00:03

针对第二个问题: 中国的商业保险是否适合HBV携带(患)者

我咨询过两个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平安保险:建议不要购买

 友绑保险:需要体检进一步确认是否是加费还是免责

论坛中的贴子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94410

http://www.hbvhbv.com/forum/printpage.asp?BoardID=7&ID=238063

http://www.hbvhbv.com/forum/printpage.asp?BoardID=1019&ID=43749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11:07:39编辑过]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4
发表于 2006-10-29 00:07

针对第三个问题:  哪中商业保险对HBVER更合适

我人为

有社保的战友们,可以购买重大医疗,意外医疗保险

有社保的战友们,可以购买重大医疗 + 住院补贴金 . 其实日常的感冒发烧我们还是负担的起的.

参考文摘:

(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
1、癌症(恶性肿瘤):本合同所保障的癌症是指被保险人患有特征为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生长和扩散并且浸润和破坏正常组织的恶性肿瘤。对该恶性肿瘤,重大介入性治疗或手术治疗(内窥镜手术除外)在医疗上被认为是必要和必须采取的治疗方法。恶性肿瘤必须基于阳性的病理检验结果确诊。下列肿瘤除外:(1)原位癌(包括:子宫颈上皮非典型增生CIN-1、CIN-2和CIN-3)或病理学描述为癌前病变的肿瘤。(2)所有皮肤癌,包括表皮角化症、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用Breslow组织学法检查证实的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已发生转移的黑色素细胞瘤除外)。(3)非危及生命的癌症,如组织学描述为TNM分级T1(a)或T1(b)的前列腺癌或其他相同或更轻的分级的前列腺癌,甲状腺或膀胱的微乳头状癌(肿瘤直径小于1cm), RAI3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2、暴发性肝炎:因肝炎病毒感染造成部份或大部份的肝坏死导致急骤肝脏衰竭,诊断必须符合所有下列条件:(1)急速肝脏萎缩;(2)肝叶坏死,只存留萎陷的肝脏网状支架;(3)肝功能急速恶化;(4)重度黄疸。并需有下列事实证明:(1)肝脏病理证实有大面积肝细胞坏死;(2)临床上有肝性脑病的客观体征。直接或间接因自杀、中毒、吸毒、药物过量、酒精过量等所导致的肝脏疾病除外。 3、慢性肝脏衰竭:由于慢性肝脏疾病导致的肝功能衰竭终末期,且被证实具备所有下列临床表现:(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继发于酒精、吸毒及药物滥用或误用所致的继发性肝病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公司 
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平安保险公司也有针对女性而言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如:其中有关乙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与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完全一致)
男性重大疾病保险所列一类重大疾病中涉及乙肝的有:
1、严重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组织病理学检验确定符合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以下疾病除外:1.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3.原位癌;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5.早期前列腺癌(分级为 T1级,包括T1a及T1b)。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本项责任除外。
2、肝病末期.,肝病末期是指肝脏疾病导致的肝硬化。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临床表现:1.顽固性腹水;2.肝性脑病;3.充血性脾大伴脾机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由于酒精型肝炎及药物中毒所致的肝功能衰竭除外。
3、暴发性肝炎,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并具有以下四项诊断:1.肝脏急速萎缩;2.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原网状结构;3.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4.黄疸迅速加深。
由于酒精型肝炎及药物中毒所致的暴发性肝炎除外。
(三)泰康人寿保险伙股份公司
泰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生长、扩散并侵入其它组织。包括白血病、淋巴瘤、何杰金氏病。理赔时,必须提供明确的病理证明证实组织被侵入或有组织学上可证明的恶性增生。临床诊断结果不能作为理赔标准。但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恶性前期的非侵入性肿瘤及艾滋病病毒所衍生的肿瘤不包括在内。
2、爆发性肝炎
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全部4项:⑴肝脏急速萎缩;⑵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胶原网状结构;⑶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⑷黄疸迅速加深/肝性脑病。
3、慢性肝病
指慢性终末期肝脏衰竭并有以下全部表现:⑴持续性黄疸;⑵腹水;⑶肝性脑病;⑷食道静脉曲张。因酒精及药物所导致的肝病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1、恶性肿瘤: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及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以下疾病不属本保险的责任范围:(1)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3)原位癌;(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2、暴发性肝炎:指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肝脏急剧萎缩;(2)肝细胞严重损坏;(3)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4)肝性脑病。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1、癌症: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的恶性肿瘤,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以下组织),亦不包括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癌症诊断是指由专门从事病理解剖或病理诊断的医生依据病理证据作出符合上述癌症定义的诊断。病理证据是基于对固定组织或血液系统标本所作的阳性病理报告,是以对可疑组织的细胞结构和形态检验得出的结果为标准,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证据。
 2、暴发性病毒性肝炎:指由各型肝炎病毒引起暴发性肝炎,导致短期内肝有弥漫性病变,产生肝功能衰竭。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a) 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b) 持续性黄疸,且肝脏功能急剧退化;(c)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六)中国人寿健康保险条款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1、恶性肿瘤:是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以下疾病不属于本合同所说的恶性肿瘤:(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3)原位癌;(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2、急性重症肝炎:是指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必须包括以下全部四项:(1)肝脏急速萎缩;(2)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胶原网状结构;(3)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4)肝性脑病。
3、慢性肝功能衰竭:由于慢性肝脏疾病导致的肝功能衰竭终末期,其诊断须由本公司认可的消化专科医生确诊并有以下全部表现:(1)持续性黄疽; (2)腹水;(3)肝性脑病;(4)门静脉高压症。
因酒精或药物所导致的肝脏疾病不属于本合同所说的慢性肝功能衰竭。
康宁定期保险、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中有:
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份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肝脏急剧缩小;②肝细胞严重损坏;③肝功能急剧退化;④肝性脑病。
附加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中:凡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或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期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癫痫病、法定传染病、艾滋病、性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因病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5
发表于 2006-10-29 00:12

针对第三个问题: 哪中商业保险对HBVER更合适

对HBVER比较有实际意义的保险有:  重大疾病,意外医疗,住院补助金

我觉得有社保的需要附加 重大疾病保险

没有社保的需要 重大疾病保险 , 住院补助金

意外医疗适自己的情况定,如经常出差,使用交通工具,建议.

这里设计到一个非常隐蔽的问题:

医疗保险有一种有“保证续保”的保险,要买就买这种的,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买了三年以上的医疗保险,以后如果发现得了什么病住院后,第二年保险公司明知风险很大也必须续保。所以战友们买了这中保险熬三年以后就可以放心住院了,不过要记得问好业务员,或者自己看清楚条款,要有“保证续保”的才买,不然买了三年以后去住院,第四年人家不卖给你了,(医疗险种目前大多都是一年期的)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6
发表于 2006-10-29 00:39

第五个问题,也是我最需要同大家讨论的.

如何购买商业保险才对我们HBV更合算

在HBV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时候一个关键问题是 "如实告知"  

如果如实告知,就意味着体检,然后可能是拒绝承保,或者增加费用承保 和 条件承保

首先,医疗保险中免除对相关HBV疾病的保障,那保险对我们来说就变的用处不大了.

第二:增加宝费,如果是增加20%,30%,我想我是可以接受,如果是50%,100%呢?

第三:拒绝承保,没有讨论意义.

最后: 不如实告知

说实话,我不想转空子,但你在现今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时期,商业保险又不是慈善机构.

HBV是弱势群体,对,我们自己得帮自己.纳税不是也有个合理避税的一说么?

如何最有效而合理的面对(归避)这个问题呢?

我找了论坛上的这些资料,请各位作者允许我引用你们的文字,谢谢

--  作者:我爱黑兔
--  发布时间:2003-2-19 23:53:00

--  
首先我要更正8楼的话,爱滋病保险公司是绝对不赔的。还有白血病也不赔。
如果大家没有因为乙肝住过医院的话,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查不到住院档案,是会赔的。
如果大家没有医疗保险的话,买要单位也不给报销的话,以后大家买药和抽血检查最好都
用假名。
如果你买的保险不是很大的金额的话,只要你小于50周岁,一般不用体检。
但如果你准备买医疗险种的话,最好先送保险公司一年的保费,第二年在考虑住院。以前因为
乙肝住过院的就不用考虑买保险的。
以上为保险公司专业人员的建议,仅供参考。

--  作者:smile75
--  发布时间:2004-2-18 22:11:00

--  
最好不要买,因我有一朋友就作友邦,他知道我们情况,就建议我别买。一,实话实说吧可能出的保费太多,不划算;二、不讲实话呢,出了什么事保险公司一定要查好久,而且不会轻易将索赔给你,在这期间什么病也查出来了。另外真有什么事这漫长的索赔之路也够等的了。(仅是建议),所以我没有买,只办了社保。

--  作者:我爱黑兔
--  发布时间:2003-6-9 20:20:00

--  仅供参考
首先我要告诉各位战友的是:我是保险公司的,对此比较熟悉
一般的保险都要如实告知,当然如果您老老实实地告诉保险公司您有这个东东的话,你腰包的钱就很不好讲了,加费。
有个战友说都住了好几次医院了,呵呵,目前国内的保险是暂时没有希望了可以买了
,买了不理赔也是白花钱啊。
国外的保险一般都讲究一个“不可抗拒原则”,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客户原来的疾病,过了几年以后就必须承担理赔责任,但是如今国内不适用
如果您不超过40岁,保额不是好几十万的话,是不用担心体检的,但是首要的原则是您以前没有在医院留过底,特别是住院,一般的检查医院有没有留底不同的医院可能不同,不过您如果用自己的名字开过药那么就比较不好讲了
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去理赔勘察是不会查两年以上的记录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这两年内,检查开药住院都不要用真的名字,您大可以蒙混过关
如果买保险就买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  作者:英俊的秋秋
--  发布时间:2004-2-19 14:48:00

--  
的确如此
如果自己是阳性且已有住院记录
那就如实相告
如果还没有
就和楼上所言
以后要小心,看病要注意,不能落下把柄

我们战友们保险还不是将来给自己的家人多一份保障
如果人人都很健康再保险
保险那不是包赚不亏
我私底里赞同隐瞒!
有一种住院保险如果连保三年,以前医院没有记录
那以后得这种病保险公司不能拒保
我当时保了一份住院每天二百元的保险,最多二个月,一年保费大约四百
推荐给战友!

--  作者:碧水云天
--  发布时间:2004-2-19 12:34:00

--  
我也给我老公入了保险,是平安。我把病情都告诉了业务员,我觉得这样比较好,否则,万一索赔出现麻烦呢?他们说我老公是此标本,每年多加了将近3000元。

--  作者:xiaoxiong
--  发布时间:2004-2-19 12:32:00

--  

以下是引用风中追风在2004-2-19 11:01:07的发言:
是会到医院查的,555555555555,药可没开,但到医院常化两对半。
这下子真@#¥%&#¥%¥&%^

T_T"


门诊的两对半的化验结果是不留底的,不要太担心。不过,如果你以后因病住院的时候,千万不要告诉你的医生,你知道自己是HBVER,否则如果医生的病历上写上:病人自述,乙肝携带多年........就这样一句话,就是保险公司充分的拒陪理由。而且,法律支持保险公司,因为买保险有个“健康必须如实告知”的原则。
我买保险的第一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我是小三,因为我当时不知道“未如实告知”的后果。后来看了很多保险公司距陪的案例后,对保险产生了恐惧,保险公司有太多的距陪理由。所以第二年,交保费前,我给保险公司写了一份补充材料,非常详细的把有生以来的所有的小毛病一一列出,当然包括我的HBV,结果因HBV以次健康体加费约15-20%。我的代理人笑说,保险公司比你老公还了解你的身体状况。我只是希望不要什么地方给保险公司抓住把柄,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保费交了不少,却一点保障也没有给孩子留下。

--  作者:yhmeng
--  发布时间:2003-6-6 9:39:00

--  
我买了一份,加费大约40%不到一点。
如果不告诉保险公司手续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我担心将来理赔时出麻烦,还是如实告知了,然后去保险公司做了体检(保险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如果不告诉就不用做体检)。毕竟我入大学和大三献血都留了“案底”,嘿嘿。

如实告之,还是不告??

我也很疑惑啊,请购买过保险和有经验的同志们谈谈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7Rank: 7Rank: 7

现金
5605 元 
精华
11 
帖子
1883 
注册时间
2002-10-21 
最后登录
2020-4-13 
7
发表于 2006-10-29 00:57

适合我们的商业保险没有吧,这个问题我几年前就问过了。

再说中国的医疗保险对活人是没有意义的,等你拿到保险,命早就没了,购买保险请三思。

---静观其变---

Rank: 4

现金
630 元 
精华
帖子
146 
注册时间
2004-5-25 
最后登录
2007-7-15 
8
发表于 2006-10-29 11:13
当然,人不能只为自己,也得考虑身边的人吧
对不起,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里是我的病历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1&ID=393858

Rank: 5Rank: 5

现金
4175 元 
精华
帖子
688 
注册时间
2006-1-22 
最后登录
2013-5-23 
9
发表于 2006-10-29 14:27
此帖建议置顶!

Rank: 4

现金
1092 元 
精华
帖子
86 
注册时间
2006-8-16 
最后登录
2016-1-5 
10
发表于 2008-4-20 19:08
大家再讨论讨论啊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2-4 03:41 , Processed in 0.01919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