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1日
香港卫生署6月20日,卫生署指令回收掺杂中药 卫生署在接获一宗证实涉及一名九岁男童的中药中毒个案后,今日(六月二十日)指令一中药材入口批发商回收一批中药材苍术。 该男童于6月10日在柴湾由一名中医师诊治后为其开出处方,处方的中药材由该中医师注诊的中药零售商铺配发。病人服用其中一剂中药后,在短时间内出现面红、语无伦次、精神混乱、口干等不良反应。 卫生署追查后,发现男童于6月13日入伊利沙伯医院接受治疗,现已康复出院。 他服用的中药处方中含有中药材苍术,经测试显示苍术中掺杂有害的不纯正成份(东茛菪及阿托品),相信这些不纯正成份是引起中毒的原因。 卫生署追查后,发现这批苍术是「协成行药业有限公司」从内地入口及批发,这批苍术批号为 「060608」,该入口批发商和有关零售商的苍术样本经化验后均发现含有不纯正成份。 苍术是一种常用中药材,本身并没有毒性。 卫生署提醒中医师及中药商在采购、验收、分销、储存及配发中药材过程中,留意药材质量,提防药材掺杂。 他们亦应注意遵守在中药材零售商和批发商执业指引中列明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若有中药材零售商曾向以上中药材入口批发商购买该批苍术药材,应立即停止销售,或将其退回有关供应商处理,或把该批药材于办公时间交往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市民若对服用的中药有何疑问,应谘询中医师的意见,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服用,并须尽快求医。 中药材零售商可致电9132 5728向入口批发商查询有关回收事宜。 卫生署已设立查询服务2209 9445,于办公时间内接听市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