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识L,我落荒而逃 在别人面前,我总是自吹我是L青梅竹马的小“男”朋友。不过打心眼里说,我承认我在说谎。 初识L,我们两都已经是小学三年级了。L从小跟随父母生活在一个大城市,在三年级的春节,她随父母回乡过年。初次见面,惊为天人。虽然只比我早出生了几天,个子却比我高了足足一个头,秀气的脸蛋,眼睛不大,却非常的温柔,真的是温柔,一笑,两边嘴角往上挑,露出雪白的牙齿,穿着非常时髦,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白袜子和红皮鞋。当双方 的妈妈给我们做了介绍后,她说着纯正标准的普通话,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我赶紧把我穿着解放鞋的脚挪到妈妈身后,紧紧闭嘴藏住我的大黄牙,当她向我走过来,我飞也似逃回家躲了起来。现在想想还真是可笑,素来无法无天的我感到了自卑。
二、“人比人,气死人” 第二日我们就成了朋友,一起做作业,她用我见都没见过的自动铅笔,我用短到快拿不住的铅笔头; 她用散发着香气的橡皮,上面印着卡通图片;我的橡皮是从哥哥那里割来的,实在小得不能用了,蘸点唾沫,把作业本涂个小孔; 吃点心时间到了,她吃着我没有见过的面包,喝着牛奶;给我一块,基于妈妈从小的教诲,不可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咽着唾沫坚决拒绝,实在眼馋,赶紧回家拿块番薯; 以后的日子,我知道L是中队长,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拿各种各样的奖,还会说英文,去过游乐园,海底世界,动物园。 我虽然是个班长,却不会说英文,连普通话都不会说,村小的老师上课都用方言,成天在家乡的山上奔跑。 那个时候,L是我心目中高高在上的公主。每个寒假,我们会一起度过。我给她写了我平生第一封信。
三、爱情故事 由于体制的不同,我比L早一年上了中学,我也开始学习ABCD,L仍然在小学,已经胜任大队长,我们通信不断。 当初一结束后,我忽然在暑假见到了L,她已经变成了一个窈窕少女,站在人群中,便如一株亭亭玉立的小白杨。 她沮丧地告诉我,因为农村户口的限制,她只能回家乡上中学了,我听了心中暗喜。
此后的两年,我跟L形影不离,L显然不适应乡村中学的教育方式,成绩逐年下降,除了功底非常扎实的英语和语文,其他科目可谓一塌糊涂,我当仁不让地成了她的课外指导老师,指导她的数学,物理,努力没有白费,L始终保持在班级中上水平。 L则是我通往外面世界的窗口,从她那儿,我知道了城市里有红绿灯,城市里有警察,城市里有儿童公园,城市里有很多很多我没有见过的东西,让我充满了想象。不过最是让我无法忘记的是那一个个夜晚,我们钻在同一个被窝里,她用软软的普通话给我讲琼瑶的六个梦,那是怎样的岁月,我觉得真的愿意就一辈子跟她这样躺着,她给我讲一辈子的爱情故事。
四、充当她的保镖 L一进学校,就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根据我的统计,当时只要是已经情窦初开的男同学,没有一个不对她迷恋的,区别在于有的是穷追,有的是暗恋。甚至当时我们学校一个流氓一样的男同学也看上了她,我则成了她的保护伞,那个时候,我以桀骜不逊闻名学校。那个男同学是个痞子式的人物,老师对他也是毫无办法,他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手段,每天一封情书,跟水蛭一样地缠上了L,最后甚至到了跟踪的地步。L无比苦恼,在通读那个男同学写给L的情书后,我决心为L出头。我把男同学约到了操场,对他做了最后的通谍,他狠狠地打了我一拳,顿时把我的嘴唇给打出了雪,我血液中的暴力因子顿时复活,一拳揍在他眼睛上,把他打得跟熊猫一样,就这样,最后我们一起被老师拎到办公室站了一天。 不过,从此L的安全问题得以解决,悠哉游哉地跟我一起分享小屁孩们给她的情书。
五、分道扬镳 初中高中生活毕竟短暂,在这分数至高无上的年代,L终于被无情地甩出了独木桥,从此跟我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当我大学毕业,L已经与一个商人结婚生子,而今距离最后一次见面已经两年多了,那一次,她依然年轻,依然让我恋恋不舍的温柔,只是除了她的孩子,我们已经没有太多的话题。
六、总结 奔三而去的路上,我经常会想,如果我是男的,L会不会是我的女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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