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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营长
传染病法出来的,但很多医院还是不在乎,不知是没看懂还是没看到,根本不把乙肝看成是个人隐私。
建议论坛向各家医院发公开信,得点说明乙肝是个人隐私,只能本人同意才可以公开病情,单位要求也不行,否则有被告上法庭的可能。这样或者医院会有所“进步”。
肝胆相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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