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对我举报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违法发布广告的答复
(See attached file: dayuman-2005:.doc)
|
|
(See attached file: dayuman-2005:.doc)
|
|
|
您好:
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的规定,对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您来信中所说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违法发布广告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我们在今年6月份对湖北省黄石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药品广告监测中,发现该产品违法发布了32次广告,对于这种违法发布行为,我们已经责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广告监测带等材料移送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药品市场监督司
信息广告监督处
二OO五年九月六日
附:本人对海尔?海名威广告的调查报告 : 第一,广告称海尔·海名威于1991年开始研制,投资近10亿元,但调查得知:海尔药业成立于1996年,投资才9千万元; 第二,海尔广告称其被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药学会联合推荐,但两机构并无此推荐消息,相反被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2005年第一、二期违法广告之一; 第三,海尔广告与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说明书完全不符; 第四,青岛海洋大学本身拥有自己的药业公司及海洋药物科研机构,为何与海尔合作。 第五,海尔药业称其疗效经过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数家著名医院进行过临床试验;但经咨询山东省立医院(电话0531-7938911;6892869),该院声明没有对海尔?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临床试验。 第六,经进一步调查,海麒舒肝胶囊并非海尔药业研发,而是青岛海洋大学下属兰太药业研发,其功效为乙肝和肿瘤的辅助治疗(并非主治乙肝),兰太药业现还在生产销售。 现海尔药业还在不顾国家的相关法规,在全国各地大肆进行虚假宣传海名威,欺骗广大乙肝患者,牟取暴利。(湖北省相关媒体包括武汉电视台、黄石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 请网友广为宣传,并勇于揭发一切类似的假医、假药、假广告,让它们无处藏身,以免更多广大乙肝患者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