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捐款专区 存档 1 [转帖]『天涯杂谈』点一下陈易捐助事件的死穴,并浅谈网 ...
查看: 1645|回复: 4

[转帖]『天涯杂谈』点一下陈易捐助事件的死穴,并浅谈网络捐助。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615 元 
精华
帖子
120 
注册时间
2004-11-2 
最后登录
2009-8-2 
1
发表于 2005-10-2 02:19
<>天涯陈易事件  相信大家 也都很清楚了(不清楚地可以上天涯看看,嘿嘿)</P>
<>后来就有了这片帖子,我觉得写得很好 </P>
<>转过来   大家一起研究研究      只是研究嘛,何必那么认真呢</P>

<>
<TABLE cellSpacing=0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align=middle><FONT color=green size=-1>作者:<a href="http://www6.tianyaclub.com/browse/listwriter.asp?vwriter=八分斋&amp;idwriter=3195352&amp;key=882485004" target="_blank" >八分斋</A> 提交日期:2005-9-30 12:24:00</FONT></TD>
<TD align=right width=137></TD></TR></TABLE></P>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别的我不敢放大声的屁,网络捐助我可以大胆的指手画脚一下,参与策划大型捐助捐助多起,没有一例与陈易事件的事情出现。不想妄自菲薄,从我自己的角度出发,说几句闲话。<BR>  <BR>  网络的力量之大,谁都无法量化展示,但网络作为一种传播爱心传递善良的渠道和桥梁,作用已经十分明显。我不想妄测陈易小姐任何未经我自己或网友直接(可查询实证)证实的真相,甚至目的,从网络捐助必须经过的环节,我们先推理一下引起大家愤怒甚至被愚弄感觉的原因。<BR>  <BR>  一:任何的求助信息,一旦网络平台提供者要发动大家实施帮助,第一考虑要素便是发动大家的要素构成:求助信息的查证,包括对原始信息的调查、与求助者的直接联系、求助者的所有真实身份与背景核实、所公布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确认(如病房号、主治医师等,其它类的依此类推!)、所有信息核实后是否可以实施公告捐助发布的分析、最终确定发布捐助公告;第二则是捐助款项的监督,无论是全国各地世界各地,捐助者都有权利公布其捐助金额和详细时间,以便发布公告者集中统计整理建档,以防止相关法律问题的产生;第三则是全程的跟进,向大家公布捐助进程和款项去向,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所有捐助的人都应该用善良换得最起码的公正,我个人觉得任何不愿意透露真实身份和详细资料的求助者都有问题,声泪俱下的说自己需要帮助,却对自己的各类资料遮遮掩掩,一定是有猫腻。<BR>  <BR>  二:在求助信息得到确认并发出公告后,对网友(真正付出善良和金钱的人,有可能是行善者,也有可能是被欺骗者,更有可能变成了‘受害者’)直接负责的,首先应该是发布公告的论坛管理者,因为公信力的建立在论坛只能由版面管理开始,全国范围展开的前提下,一个公告捐几十万十分简单。其次则是求助者必须能够公开所有收到的款项,支出明细,最新信息更新,这些由版面管理或直接对接的网友(必须能够承担责任并保证公正)公布也可,但当事人的态度也必须有。<BR>  <BR>  在分析之前,我举一个例子:我们在深圳热线忙捐助过一个救火烧伤的陕西小伙子,从2月份开始到5月份结束,总共筹集了18。5万。开始先是陕西论坛的老乡去证实,而后我从贵州回来马上去核实,经过前期核实后我们决定发起捐助,所有的捐助过程都有详细的策划和实施方案,中间几个月我带了不下五千网友(合计)上街卖艺筹医疗费。每一次筹集完一群组织者直接到医院,把钱倒到地上分拣,整个工程全部录像并拍照,在场的所有人都见证,而后即时发布到论坛。没有任何人会质疑捐助环节,反而是参与的人越来越多。<BR>  <BR>  现在我们分析一下这次陈易事件的死穴:<BR>  <BR>  一:发布信息没得到核实。<BR>  <BR>  没有核实信息是致命的漏洞,陈易在发布求助贴的时候,用的题目耸人听闻,以“卖身救母”来构成对网友的冲击力和震撼度,网友只会看着这么个事情出现值得同情,并直接给予帮助,但版面管理不能:假如面对着大量各类求助,不能甄别真伪,通过有效途径进行证实,和普通网友一样一激动就参与推动,那么后果将十分严重。从种种网友提供的资料、证据,和陈易同学提供的资料、证据对比来看,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陈易卖身救母是个谎言。这里说的谎言并不是说她说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但至少从两个方面她有直接的欺骗事实:一是她隐瞒了大家去年就已经被大范围捐助的事实;二是她隐瞒了母亲单位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的事实。按照一个求助者茫然无助手足无措的状态来分析,陈易显然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进行捐助宣传,再具体一点说:陈易把这当成了生财之道!那么,这个生财之道的直接配合者需要负责,虽然我们知道这个责是虚无缥缈并无法可依的,唯一的结果首先是道德层面的谴责,其次是捐助程序的完善和加强。<BR>  <BR>  二:捐助信息没有公布。<BR>  <BR>  陈易显然是从天涯赚了一大把,详细的让别人去讨论,这里只从信息公布来谈。陈易事件经过版面公告后,应该有全面的监督贴公告(一个就可以,集中发布在里面),捐助者本着对受助者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版面管理及公告负责的态度,自愿的进行捐助人、捐款额、反馈信息等的发布,既然是在论坛公开召集捐助,没有什么不可以让大家看的!直接捐助信息的公布有利于版面管理、网友进行各类监督,可以避免各种误会和不必要的漏洞。这一点陈易事件根本没有考虑到,公告一发,大家蒙头就捐,结果发现被骗(骗已成事实,只是骗的方法需要考究),大家一生气,受损失的绝对不会是骗子,而是整个论坛的公信力,这将直接危害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他们会因此而失去被帮助的机会。所以,不是短期的影响,而是长期的后遗症。<BR>  <BR>  三:捐助情况的跟踪反馈<BR>  <BR>  就凭陈易的一个贴文,导致网友不可准确统计的捐款被骗,其中第三个原因同样应该引起关注和深思。假如不能够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宁肯不发起大规模的捐助活动,发起者首先应该对捐助者负责,其次才是对受捐者负责,但与后者同时都要为捐助者负责。陈易事件到今天几乎变成了吵架主题,一是跟踪根本没有,二是发起者销声匿迹。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地方:发起者本人对该事件的直接回应缺失!也是这个问题值得深思:既然你要求大家帮助,被帮助后怎么一句话都没有?!至于那么一大群所谓的同学申明等等,都比不上当事人人出来直面大家的质疑,否则,可以肯定她是在欺骗大家。这一切本来应该由发起论坛进行跟踪监督,是很远,但天涯里各地网友都有,发个与捐助同时进行的配套调查公告,这些事情就可以轻松避免。可惜的是,除了热心网友,要讨公道的网友,在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求证外,发起捐款的管理不闻不问,这同样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与助纣为虐没有差别。跟踪反馈没有做,这让事情变得难以控制。<BR>  <BR>  综合以上三点,再举一个例子:去年9月26日我们开始捐助被强奸少女,近40万的现金,都没有出一点问题。已经一年了,其间我一直和她保持联系,一年来她所有的重要事情网友都有知道,她已经完全走出了阴影,现在安排到一家培训学校免费学习,半工半读。我说这个的原因是:不进行全方位的跟进,没有持之以恒的耐心,大型的捐助就尽量不要发起。<BR>  <BR>  写到这里应该收了,希望大家能都能够客观的看待这一事件,但对欺骗者的道义追讨,是绝对要进行下去的,我们不能容忍一个利用大家善良的骗子!最近我太忙,否则我直接过去做调查,要揭开事实十分简单:找到当地揭露线索的网友,找到学校,找到医院,找到家里,找到本人……谎言是经不起事实考证的,在陈易附近的朋友如果有心,希望能帮忙调查事实,把真实公布到大家面前,同样是大善,谢谢。<BR></DIV>

Rank: 3Rank: 3

现金
313 元 
精华
帖子
32 
注册时间
2005-6-6 
最后登录
2005-10-5 
2
发表于 2005-10-5 01:25
<>专门干这事的?</P><>论坛上快要死的多着呢,出把力吧</P>

Rank: 3Rank: 3

现金
279 元 
精华
帖子
17 
注册时间
2005-10-6 
最后登录
2005-11-3 
3
发表于 2005-10-23 23:42
<>我现在小三  体质也差的很</P><>老失眠</P><>欠了几万块的帐呢 谁帮我??捐款来一点?</P><>哎 还不的拖病躯继续上班,辛苦的赚点零碎银子。</P><> 不说鸟 眼泪哗哗的</P><>人要靠自救!</P>
累了 困了 梦想发明一新药,把肝炎当感冒一样治疗 既普度广大战友, 恩还可以赚大把银子 我的目标: 治好自己的病, 多多的赚钱!

Rank: 4

现金
550 元 
精华
帖子
104 
注册时间
2005-10-21 
最后登录
2006-11-3 
4
发表于 2005-11-7 02:02
陈易他妈妈也是肝病去世的,我妈妈当年得肝癌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有想到这个方法,说不定,如果我像他一样,妈妈可能还能多活一些日子的
我是大三阳,我自己不怕,我相信自己会永远很快乐的生活下去,但是我的朋友们却不这么想,我的男朋友也不这么想,他们不了解这个病,一群白痴

Rank: 4

现金
466 元 
精华
帖子
23 
注册时间
2005-9-3 
最后登录
2011-1-4 
5
发表于 2005-11-7 15:35
<>我想说,乙肝它是无辜的。我们不能将生活的辛酸和事业的无成全加罪在它的身上。</P><>试问一下你自己:如果我不是乙人,我现在就真的能干出一番事业吗?能赚到很多钱吗?</P>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6 10:46 , Processed in 0.017401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