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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请懂法律和中药的大侠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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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法律和中药的大侠帮帮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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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23:41
请懂法律和中药的大侠帮帮忙.
我在北京市中医医院(宽街)看病抓了十四付中药,每付药十四味应201克,但是平均只给了120克,缺少严重.(北京青年报以<十四服中药 少了二斤>曾报道) 我对该院十分愤怒.这一次缺少也太多了,再不能容忍了,要求退货,但是医院根本不把你病人,把缺斤短两当回事.好像你就是认他宰割的羔羊...... 为这事 我非常生气,病情加重,血压也一下升到190,精神受到极大伤害. 我咨询消协,说只有假冒伪劣才能享受退货条款,这只是缺斤少两. 我曾见报道"中成药"偷工减料被判为伪劣药 ,我这也是方剂呀!专家是根据我的病情开出的特殊方剂,其中的十四味药,每味药重量配伍是不能改变的,难道只有在工厂里做成药丸才算伪劣品?医院中药房明明也是加工场么,为单个药方加工么!
我真不明白了,请懂法律和中药的大侠帮帮忙,我是否有权要求退货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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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5 02:3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六款: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你的药品属于数量不足,符合消法的这一规定,同时短斤少两是商家的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根据消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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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5 09:17
其实你和医院构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你在付费的同时,要享受医院的优质服务,而提供处方上的足额的优质的药也是合同中医院应该承担的义务之一。如果医院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一直奇怪,连中国足球都能出线,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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