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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公司不给离职,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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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离职,我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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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07:27

因为大三阳,公司老板给我放了三个月的假拉,现在在干扰素治疗,昂贵的医药费用是我的头等大事,因此,我想提出离职。但是,因为我要求公司刚刚把我的户口转过来,我这个时候离职他们不肯,又不让我继续回公司上班。

请问:1、我此时离职需要向公司交违约金吗?

2、此时公司辞退我,公司应该给我那些补偿?(我在该公司服务一年多)

3、万一他们不批准我离职,我可以采取那些合法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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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龙的传人 恭喜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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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09:34

一,你此时因病自动离职,不是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离职,你强行离开的话,可能要支付违约金。

二,你在医疗期内,依照劳动法公司不能和你解除合同。

三,他们不批准你离职,你只好安心养病。

所有法律咨询方面的回复仅供参考, 不能保证没有偏差错误, 也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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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 11:14
但是三个月后要你离职赔偿是你休病假的三个月平均,岂不是比上班时要少好多
天之道奉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奉不足而补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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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00:37

多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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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13:03
以下是引用nice_mate在2005-7-31 22:14:26的发言:
但是三个月后要你离职赔偿是你休病假的三个月平均,岂不是比上班时要少好多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病休期间企业须支付员工生活补助费,这个生活补助费肯定低于平时工资。有没专业律师出来解释解释辞退补偿能不能按最后三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平均来算?

PS:此档广告位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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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11:34

楼主 ,你应该 等 公司 主动 来解雇你呀! 这样 你可以 得到一些补偿

如果 你肯定 有好去处,可以 胜利 离职!! 你不用 承担 违约金!!要讲究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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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11:44
以下是引用X染色体在2005-8-6 0:02:41的发言: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病休期间企业须支付员工生活补助费,这个生活补助费肯定低于平时工资。有没专业律师出来解释解释辞退补偿能不能按最后三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平均来算?


我们公司炒人都是按离职前最后三个月的平均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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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01:57

1、我此时离职需要向公司交违约金吗?如合同期未满,要交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此时公司辞退我,公司应该给我那些补偿?(我在该公司服务一年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万一他们不批准我离职,我可以采取那些合法举措?如果你在广东,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以下是引用nice_mate2005-7-31 22:14:26的发言:[br]但是三个月后要你离职赔偿是你休病假的三个月平均,岂不是比上班时要少好多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9 13:00: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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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01:59

有关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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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6 23:45
我们肝硬化了,患病医疗期如何算呢?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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