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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这个方法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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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有效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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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08:58

关于书和宣传的问题我想找到工商局,然后很多新公司要注册的话就把这本书发给他们,把这个任务交给工商有关部门。不过我想公司要不要录用这样的人员这都是公司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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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09:22

我觉得这个方法的可行性不大

但可以一试!

Great love involves great risk! 贫穷和愚昧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冷漠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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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09:41

要不还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只有交给有关劳动部门去宣传了,公司人事部门每月都要办养老金去劳动局,然后就可以顺便发放,做宣传。还有人才场也可以宣传,某个公司要想在当地人才市场申请做展位时就可以把书和宣传一起做到位,不过需要有关部门帮助最好了。一本书十来元钱,一个展位六七百,如果做好有关市场部门工作,让他们把这本书在公司申请展位是推销出去,那不就一举两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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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07:48

应该给人事部门,生杀大权掌握在这帮老爷脑袋中

楼主这个想法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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